在亚当的硅谷附近买的一套别墅里, 加州温暖的阳光照进书房, 将整个书房氤氲出一片舒服闲适的气氛,亚当手捧着一杯升腾着淡淡热气的茶水,坐在沙发上, 思维随意的漂流着,没有目的。
加州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 因此加州的温度即使是进入了十一月份也并没有什么寒意,这也是亚当最喜欢加州的一个原因。自从进入创作阶段, 亚当下放了很多工作, 虽然每天近八个小时的写作加上两个小时左右的工作琐事也并不算轻松,但是相比之前需要一整天十几个小时的去处理繁杂的琐事,这段时间算是难得的闲适时光了。
新书在前两天算是彻底修订完成, 而宣传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安排了下去, 没有意外新书在月底就会面向整个社会发布出来,到时候就将要面临包括读者已经大量的小说评论家们的检阅。虽然亚当是写作五六年, 发布了四五本畅销小说的作家, 但是当新作再次发布的时候,亚当对于新书的未来依然没有太大的信心。
于是这个时候,作为亚当第一读者粉丝的卡罗尔便成了新书成书以后的第一个读者,而卡罗尔也特地为了心无旁骛的阅读亚当的新书,留出了一整天的时间。
因为不用出门, 所以难得的没有换上正装,而是依然穿着睡衣,他收拾过自己后走进了书房, 看着严阵以待的亚当不禁莞尔一笑。走过去,一边手接过亚当手上的茶杯放到了沙发边上的小矮桌,一边则是俯下身吻住了亚当。
他的手顺势绕过了亚当棉柔的上衣,贴上了亚当肌肤,掌心的灼热温暖着亚当的身体,也让亚当升起了些许的疙瘩,而亚当也伸手捧住了他的脸,然后抚上了卡罗尔柔软的头发。
两人缠吻了一阵后,并排倚靠在沙发上,额头轻轻触碰着,近在咫尺。看着对方炽热的眼光,亚当也有些心动,不过想到今天的主要事情,亚当稍稍往前一凑,吻了吻他的唇瓣,低声的说道:“嘿,别忘了今天的正事。”
卡罗尔耸耸肩,虽然相对于看亚当的新书,他宁愿把难得的一天休息时间全部花在他们卧室柔软的大床上,不过显然这个想法亚当是绝对不会允许的,更何况昨天亚当已经肉偿过了,自然不可能继续放纵下去,但是能够提前所有人先看一遍亚当的新书,这倒也勉强算是一个不错的安排。
卡罗尔不大情愿的被亚当拉到了他的书桌前,那里放着一本亚当装订的简装书稿,书稿上面是一头他极为熟悉的生物——霸王龙。只见那霸王龙雄踞高山之上,目视前方,其威严和霸气让卡罗尔不免想到了人类王者。
书的封面写着几个大字《恐龙时代》!便是这本小说的书名了。其实这本小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毕竟是每天与亚当一张床上睡的人,里面的内容也知道一些零碎,甚至亚当还向他咨询过一些关于小说的剧情,所以在看这本小说前他不算是完全陌生的。
说实在的,他很佩服亚当的勇气。他知道,虽然亚当的成名作《侏罗纪公园》以及另一本口碑神作《殖民地》都是科幻小说,但是科幻小说并不好写。写的太硬了,不仅会牺牲剧情,同时也给小说与普通读者间划下了巨大的鸿沟,丧失大量的读者,而写的太软,却往往会受到专业人士的抨击,认为不够科幻,而读者也并不一定会满意。
其实,相对来说,亚当可以去写他的奇幻系列小说《巫师》,毕竟这个系列的小说有着大量的读者,只要保持的大致水准,就不担心没有读者,而评论界也向来对奇幻小说稍微宽容一些,另外奇幻小说的读者群体也更大,更广,写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既能够收获读者的欢迎,也不必要担心评论界的批评,同时对于推广他们的新产品blog也更加的有效。
但是亚当却还是选择了这本很硬的科幻小说,如果作为一个公司的合作者来说他应该建议亚当将这本小说往后推,先将《巫师3》写出来,这样有助于推广,但是卡罗尔在亚当开始决定写作后,除了亚当主动询问关于小说剧情安排以外,他没有给出任何自以为正确的建议。
因为以他们的身家早就不需要亚当新小说的成功来锦上添花,即使没有亚当的小说发布来推广,他依然有着多个有效、合理的推广新产品blog的方案,虽然并不一定能够达到亚当的程度,但是后续也能挂钩很快赶上。
至于这本小说销量扑街,不受市场认可那又怎么样?只要亚当写的高兴就好,即使整个世界都没人喜欢,那还有他这个绝对不会背叛的读者。
卡罗尔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身边还是有点紧张望着他的亚当,笑着说道:“嘿,冷静一点,请相信自己,大作家。”
“好吧,好吧,你看吧,我去给你倒杯咖啡。”亚当也知道自己有些过度紧张了,虽然如今他的身家可以碾压世界大多数人,但是他内心深处还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商人,他更加看重的是他的作品能否被人认可,所以当小说完成后,他才会表现出紧张感,这种紧张感甚至在icq等互联网产品以及pd电视台的电视剧播出都没有。
“不用,给我倒一杯你喝的茶就好。”卡罗尔笑着说道,自从亚当开始越来越多的将饮食改成了中餐,他也渐渐的开始改变了许多自己的喜好,包括饮食,其中他对于茶也开始渐渐喜欢了起来,甚至已经慢慢地压过了咖啡。
不多久亚当便倒了一杯清茶给他,两人轻吻了一下,亚当便坐到了远处的沙发上,拿起一本新出的小说看了起来,将空间留给了卡罗尔,不去打搅。
而卡罗尔喝了几口清茶,看着捧着书认真阅读的亚当,也清空脑中的烦杂,翻开小说静下心看了起来。
如果当初上帝没有厌弃恐龙,让人类称为地球之灵,而是从一开始便将这个地球交给了恐龙,那么世界将会是什么样?一个由恐龙进化成的生物之灵,一个由恐人打造出的世界与文明,那会是何等精彩,而他们的历史又有怎样的传奇?这就是这本《恐人时代》所要写给读者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