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石,瓦砾,废墟……
本来颇为宏伟的遗迹,眼下却是已经彻底塌陷,变成了破败不堪的废墟,无数沉重的巨石叠起,凌乱不堪。
却也在这时候……
哗啦!
那废墟最顶端的一块碎石忽然滚落下来,带起一片的沙尘,随即一条胳膊,便紧跟着从裂缝中探了出来,用力的将岩石给拨开。
“啊,憋死胖爷我了,终于挖出来了。”
那裂缝中,一名男子扭着身体,一点一点的挤了出来,身材健壮,但一看脸部的轮廓,却是像极了金元宝,或者说就是金元宝,这像肉球一样的家伙,竟然瘦了,也不知是不是饿的。
拉开衣服,拿出早已经被压扁的烟盒,抽出根皱巴巴的卷烟点上,眺望远端的沙丘。
这时候,一头信鹰从空中掠过,丢下一卷报纸跟通缉令。
金元宝顺手拿过一看后道:“好家伙,这小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悬赏金过亿,看来他有大麻烦了。”
金元宝一边说着,一边揉了揉自己蓬乱的头发,嘟囔道:“不过,他这麻烦虽然不小,但我的麻烦似乎更大,怎么会是那个老头子呢,联邦军队是回不去了,也不知道那老头子在计划什么,打又奶奶的打不过,要不是胖爷聪明,知道玩诈斯,这两百多斤肉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不行,看来得想点招儿。”
金元宝点了烟也不抽,任由那卷烟烧着,直到烧到了指尖,这才回过神来,猛的将卷烟一丢。
“小金,死出来。”
金元宝朝着遗迹内吼了一句,紧接着,那遗迹废墟中便是剧烈的震荡起来,随即一声龙吟直冲云霄,那遗迹废墟的顶端瞬间坍塌,金元宝惨叫一声,便从废墟上滚落下,而那裂开的废墟之中,一头体型巨大,足有二十米开外的龙鹰展翅而出,跟一般的龙鹰不同,这头龙鹰的龙鳞竟然是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看起来雄武非凡。
“你姥姥的想摔死我啊。”金胖子将那金鳞龙吟招呼过来,顺势翻到龙鹰的背上道:“走,我们去血界。”
……
在金胖子好不容易从废墟中挖出条路,从废墟中逃出来的时候,燕飞林几人却是正在大鱼大肉。
这大鱼大肉可不是形容,而是真正的“大”来着,一头如同小山似的象形魔物被剥皮切块烤熟,鱼则有两人高,鱼鳞坚硬似钢,样子虽然是极丑,但炖成汤后,那味道却是鲜美异常。
这两样都是火纹部落的特产。
火纹部落是血河边界上的一支小部落,人口总共也不过就五六百人,在距离血河大概五里外的地方,扎了帐篷,建起木屋。
燕飞林几个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娜仁托雅信守了自己的诺言,将他们带来这里之后,给了他们食物跟水,不过,部落中的人都离燕飞林几人相剧甚远,看的出来对燕飞林几人并不友好,只是也没有挑衅或是找燕飞林几人的麻烦,毕竟是娜仁托雅将燕飞林几人带回来的,而来到火纹部落后,燕飞林几人才知道娜仁托雅竟然是火纹部落的族长嫡女。
伍斯奇道:“血河的人对外来者都没有好感,应该怎么说呢,他们认为血河外的人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就像是两个世界,他们所生活的地方是一个世界,血河外又是一个世界。”
燕飞林道:“不就是所谓的少数民族么,好比在我们的眼里,人类就人类,无论是欧域人,亚域人,还是美陆人,即便长的不一样,但总归是人类,但在他们眼里,我们就该被称为外族人,他们不是以人类这个标准来衡量,而是以自己的部落。”
伍斯奇道:“差不多是这意思。”
燕飞林几人看人类就是人类,最多就是好人,坏人,男人,女人这样区分,而魔物不是人,还会攻击人类,所以是敌人,而在血河之中,这些部落看待他们就跟看待魔物一样,没有多大的区别,外族人就是敌人,差别在于魔物能拿来当食物,外族人不能拿来当食物。
伍斯奇道:“所以,我觉得在血河避避风头还是可以的,但仅限于暂时,这地方不适合我们长待,你得有个计划。”
“暂时有个不算计划的计划。”燕飞林叹口气道:“我也不知道离开血河后,自己能够去哪里。”
在燕飞林看来,机械师工会肯定指望不上了,虽然他还没有去尝试过,但他体验了骆教授真正的恐怖,不光是实力,还有手头的资源,在联邦中有势力,跟血十字也有关系,而且,手里还有一堆奇珍异宝,只要向机械师工会许诺比自己更有价值的东西,机械师工会肯定得把自己卖了,毕竟,机械师工会说到底也就是个利益团体,燕飞林对机械师工会有价值,机械师工会就会庇护他,但如果有人给出更具价值的条件,机械师工会就会卖了他。
本来还有去欧域的一条路,但马丁斯下落不明……
“哎!”燕飞林再次叹息一声道:“先顾好眼前吧,我倒是有办法在这里暂时立足。”
伍斯奇道:“怎么说?”
燕飞林道:“我刚才偷偷放了几只纸鸟出去,稍微打探了一下,知道了一些事情,这火纹部落跟水纹部落本来是一支部族,信奉哈塞尔神,但因为争夺哈塞尔泉而分裂了,变成火纹部落跟水纹部落,两支不同的部族,如果我们能帮助火纹部落击溃水纹部落,以居住为条件,火纹部落的族长应该会答应,有信仰的人,心中对信仰是无比尊敬跟渴求的,没有什么比哈塞尔神遗留在人间的遗迹对他们而言更重要。”
郑建凑过来道:“这哈塞尔神到底是什么玩意?”
燕飞林道:“鬼知道,三百里血河遍布无数不同的部族,信奉的神明都不一样,反正就是祈求风调雨顺,出入平安,给自己心中带来一丝慰籍,这哈塞尔神么,反正我没听过,应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神明,大概也没什么传说留下。”
“不是哦,哈塞尔神还是蛮有名的。”辛铃儿道:“三百里血河在几个世纪以前,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原,而哈塞尔被称为泉水之神,很多部落都认为有哈塞尔的灌溉,大草原的土地才会如此肥美,当时,哈塞尔是草原的三大主神之一,不过,伴随着地球资源一天一天枯竭,加之血界出现,魔物横行,大草原彻底的荒芜之后,便很少有人再信奉哈塞尔了。”
燕飞林顿时惊讶道:“你知道的还真多。”
辛铃儿俏皮的吐下舌头道:“我闲暇时有看书的啦,不过,我会知道哈塞尔,也是很偶然的情况下,在一本古老的手札上看的,现如今,不光信奉哈塞尔的人少,连知道的人也很少了。”
燕飞林道:“就这方面来说,火纹部落会一直坚持信奉哈塞尔,更能够看的出他们的信仰坚定,我觉得如果我们提出要求,火纹部落的族长应该是有很大可能答应的。”
伍斯奇点点头,对燕飞林这说法表示认同。
也就在这时候……
“不好啦,不好啦……”一名火纹部落的年轻人跌跌撞撞的跑进领地道:“鬃狼群来了,迎敌,大家赶紧迎敌。”
部落中忙碌的人们听到那年轻人的喊声后,立刻叫嚷着忙碌起,钻进帐篷里,拿出武器向着部落的围栅跑去。
燕飞林道:“我们去看看。”
燕飞林几人互相打了个眼色后,便一起站起,向着围栅的方向走去,很快的,便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远远望去,竟然黑压压的一变,看上去至少有三四百头之多。
“不会吧。”燕飞林也是惊讶道:“狼潮?”
鬃狼是一种颇为弱小的魔物,并非来自于血界,而是地球上本就有的动物,在生存环境渐渐恶劣之下,经过了变异,因为具有攻击性,所以也被列入联邦官方的魔物图鉴之中,但只有d级水准,而且属于无进化的类型,危险程度并不高。
但是,那是指单一的鬃狼,或者说是少数聚集在一起的鬃狼,如此大规模的狼潮,那就另当别论了,事实上,就算是e级魔物,数量多了以后,也会变的非常恐怖,最典型的就是七色尾蝎,许多四道基因门的强者,宁愿去跟c级魔物拼杀,也不太愿意遇到只有e级评价的七色尾蝎。
燕飞林道:“但是,不合理呀,鬃狼就算是群居性的,但能有个十几二十头的也就顶天了,怎么会有这么庞大的数量?”
“是水纹部落,一定是水纹部落。”先前那名喊叫的年轻,听到燕飞林的话后,立刻一脸愤慨的果断道:“肯定是水纹部落的人,去了鬃狼的栖息地,将鬃狼撩拨之后,全都引了过来,该死的,那群家伙就是一帮不要脸的混蛋,不敢正面决斗,便使出如此下流的招数。”
年轻人的话明显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纷纷的拿起武器,加入到讨伐水纹部落的声讨之中。
燕飞林摸着下巴想了想,然后小声道:“我想,我们得好好表现一下,最好显的凶残一点。”
伍斯奇道:“好好表现倒是能理解,凶残一点的意思是?”
燕飞林道:“有一名健壮的小孩很佩服报纸上的领袖,认为他们振臂一呼便能得到无数人的拥护,显的非常威风,于是,小孩开始模仿领袖,但无论他怎么模仿,附近的小孩都只是嘲笑他,根本不听他说的话,然后那名小孩子利用自己的健壮,将附近的小孩都给揍了一顿,那些小孩便再也不敢嘲笑他了,无论他说什么,那些小孩都乖乖照做。”
“我知道,你说的小孩是大海贼霍华尼的童年。”郑建道:“霍华尼组建了红玫瑰海贼团后,成为驰骋魔鬼三角最大的海贼团伙后,如此的说,如果想让人听从你的命令,那么只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让人敬佩,第二种是让人畏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