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都市言情 > 十七岁你喜欢谁 > 第6章
  明雨瘪着嘴巴:“七一早上升旗,金老师选了庄远和亦菲。”
  “哎?”从来不上进的我一时间没转过来这有什么可哭的,“你也想当升旗手?”
  “庄远是二班第一,我是一班第一,升旗手本来就应该是我呀。”
  “那为啥选了亦菲?”
  明雨没答话。
  我恍然大悟:“啊因为她好看是吧?”
  明雨站起来就走。
  我忙从海豚身上滑下来,拉她的手,“方明雨你别难过,我请你吃冰激凌。”
  明雨转身问:“你的零用钱中午不是都买白娘子的贴纸花掉了?”
  “哎呀对。”我只被难住了半秒钟,“蒋翼有钱,我找他要去。”
  “别去了。”明雨拉住我,“我有钱,我请你吃。”
  “哎呀真的么?我今天想吃巧克力的。”
  学校对面,门面小小的食杂店里叽叽喳喳全是刚刚放学的同学。
  两只透明的一次性杯子各自装了一个冰激凌球,明雨用高高抬着手穿过吵吵嚷嚷的同学,“黄瀛子你接我一把。”
  “来啦。”我急急忙忙拨开人群,往里面跑,谁知手刚刚接过冰激凌,明雨后面是叶可心憨憨的尖叫:“啊呀方明雨躲开。”
  我抬头正看见可心胖胖的手里攥着一只冰激凌,胖胖的身躯站立不稳向明雨扑过来。
  “哎呀呀呀。”我脑筋瞬间短路,光会尖叫,看着明雨就要带着两只冰激凌扑到我身上,却只觉得脖领子被人提起来,紧紧错后了几步。
  “你瞎了啊?”蒋翼松开我的衣领,另一手的可乐还稳稳当当拿在手里,“看人撞过来不知道躲开啊?”我顾不上被骂,忙去看明雨,谁知她竟然也没摔倒。
  白色衬衫,笼罩在光晕里的庄远,长长的睫毛挑起一片透明的阳光,扶着明雨的胳膊问:“没事吧?”
  明雨的脸瞬间红彤彤地像苹果:“没、没事。”
  我猜,明雨喜欢庄远,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我猜的。
  方明雨喜欢庄远,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事,但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我们谁也不知道。
  那是明雨的秘密,深刻又单纯的秘密,无法随意吐露的秘密。
  很长一段时间,除了她自己,只有黄瀛子一个人知道。
  不过后来,我也凑热闹喜欢了庄远这事,也是明雨始料不及的。
  是的是的,虽然很羞耻,虽然那是后话……但是,庄远同学,阳春白雪一样的庄园同学,也是我的初恋。
  不过也没什么说不通的是吧?笼罩在光晕里的男孩子谁不喜欢呢?所以我和方明雨的关系,用孙燕姿的一首歌就可以准确概括了。
  这首歌叫《我也很想他》。
  歌里有一句话是精髓“我们都一样,在他的身上曾找到翅膀”。
  我和方明雨,我的亲闺密,喜欢过同一个男生。和歌词唯一有出入的地方是,我俩一起喜欢的那个人,应该没有为我俩任何一个人“飞翔”过。
  庄远的眼光,是我和明雨都很自觉高处不胜寒的——最起码我很自觉,放弃得比较早。不过明雨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其实从来没能猜透。
  更猜不透的,是庄远喜欢谁。让我们所有女孩子都那么喜欢的庄远喜欢谁。
  二十年后,我们离家远行,去往各地,又因为一场婚礼,回到曾经让我们相聚的地方,这个问题又再次被提出来。
  叶可心自己有一个结论:“肯定是蓝亦菲呀。”
  念慈笑起来:“我怎么觉得不是。”
  “他们互相喜欢的话不是早在一起了?”我撇嘴,“那么多人都希望他俩在一起有什么可不承认的。”
  “也可能就是互相暗恋没表白过嘛。”可心强辩。
  明雨突然问:“念慈为什么觉得不是亦菲?”
  钟念慈身上宽大的浅色薄纱西服,白色阔腿裤,刚刚到肩膀的头发才修剪过,眉眼细而精致,是一派都市女性的优容清爽,“嗯,庄远喜欢的不是亦菲,我有一个证据。”
  这就像是念慈说的话,有条有理,不急不缓。
  钟念慈,我的另一个亲闺密,温柔从容,大方得体。
  n年来,她还有另外一个角色:她是我的靠山,我的主心骨,我走得再远也要回去寻找的人。
  虽然从小就认识,但我和念慈熟悉起来,是那年暑假过后,我从奶奶家回到航天城的时候。
  第5章
  那个夏天,新房落成,爸妈要装修、搬家,于是我被送到青山绿水的奶奶家疯玩了一个半月。
  八月末,云彩变成淡淡的细长丝线的时候,晒成一只小蜜蜂的我被二叔从奶奶家送回了我自己的新家。
  因为走的时候已经知道了家里搬到哪一幢楼,我不用人接就背着满满一书包吃喝玩乐的小东西,蹦蹦跳跳跑上了四楼。
  二叔三步并作两步地紧跟着我,“瀛子你慢点,你爸妈还没下班,咱们回去也没有钥匙。”
  “我先去蒋翼家。”气喘吁吁爬到四楼,我又转回身跑下楼蹦跳着抓二叔手里的背包:“我的望远镜望远镜呢?”
  “你别拉扯,我给你拿。”
  “找到啦!”我举着望远镜兴冲冲爬上楼拍四楼3号的门,“蒋翼蒋翼我回来啦,你快出来!我给你拿望远镜来了!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