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仙刚回到家,还在玄关换鞋就接到贺森的电话,问她在不在家,说他刚好路过楼下可以上来拿画,杜小仙忙说在家,让他快上来。
挂了电话,杜小仙把淋湿的外套脱下来,拿到露台去晾着,却听到雨点敲打着玻璃啪啪作响,象是突然间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听得人心惊胆颤,杜小仙庆幸自已回得早,不然一准淋成落汤鸡。
她到厨房泡了杯热茶,端着慢慢唆了两口,感觉身体暖和了许多。
门铃响了,她知道一定是贺森,打开门一看,果然就是,他的头发和衣服全打湿了,柔顺的长发粘在一起,样子颇有几分狼狈。
杜小仙忙招呼他进来,说:“贺老师,你怎么也不打把伞呢?”
贺森说:“我下了车雨势突然一下就大起来,才十来米的距离就淋湿了。”
杜小仙到卫生间拿了干毛巾给他擦头发,又说:“把外套脱下来晾一下吧。”
“不用,羽绒服不怕水,”贺森擦了擦头发,仔细看了她一眼:“小仙,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的样子,不舒服吗?”
杜小仙勉强笑了笑:“没有,只是觉得有点冷而已。”
贺森这时才发觉屋里没开暖气,有些奇怪的问:“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开暖气呢?”
杜小仙说:“我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说着走到墙边把中央空调打开。又到厨房去泡了杯热茶给贺森。
贺森坐在沙发上,端着杯子暖手,瞟到放在沙发另一头的背包,说:“你真的要出远门啊?”
“嗯,”杜小仙坐下来,“所以我才说到时侯画展可能去不了了。”
“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贺森仔细端详杜小仙,总觉得有些不对,小姑娘个性不是很外向,但每次看到她,总会感受到她的快乐,哪怕不说话,她也是微微带笑的。可是现在,他在她脸上只看到了忧伤。
“没什么难处,我只是想离开这里。”杜小仙低下头,声音又细又沉。
贺森是很感性的人,直觉杜小仙离开一定是和顾念彬有关,对那个冷漠又拒人千里之外的男人他并没什么好感,所以也不便多问,只说:“不管怎么样,画展那天你是主角,一定要来,到时侯我通知你。”
“你通知不到我的,走的时侯,我会把手机留下。”
“那有没有什么可以联系的电话,比如可以找到你的朋友。”
杜小仙想了想,把杜华岳的号码留给了他。
贺森把号码输到自已手机里,看着杜小仙,很认真的说:“小仙,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但你是个独立的人,你有自已的朋友和事业,不能因为想离开某个环境就把所有的一切都摒弃掉,这是不对的,你懂吗?你画画很有潜力,完全可以把这个当作自已的事业,很多人一辈子都只能把兴趣当兴趣,而你可以把兴趣当成工作,这是很难得的。小仙,我希望在任何情况下,或者任何环境下,你都不要放弃画画。好吗?”
杜小仙垂头默然,画画是她小时侯为了排解寂寞时的消遣,可是久而久之,真的成了兴趣,特别是她正式学画画后,看到那么多缤纷绚烂的颜色,她实在是喜欢,简直爱不释手,只要画画便可以忘却了疲倦,她爱这些绚丽的颜色,爱表达她内心的想法。如果画画可以做为今后的工作,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沉默半响,她很小声的问:“贺老师,如果我没钱了,还可以画画吗?”
“当然,”贺森有些诧异,“你可以画画赚钱啊,等你慢慢画出了名气,那就要挣大钱了。”他停了一下,又说:“说不定画展那天就能卖出去一些画,除了给画廊的提成,剩下的都是你的,是你凭自已的本事挣的。”
这对杜小仙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她之前并没有想得太长远,以为必须得顾念彬供着她,才能继续画画。因为颜料画笔纸张都很费钱的,如果象贺老师说的可以画画挣钱,那以后的生计问题就不用发愁了。
“贺老师,画展那天我一定来,”杜小仙终于给了贺森肯定的答复。
“这就对了,”贺森笑起来:“走吧,带我去看看画。”
狂风暴雨在半个小时后终于减弱了,那种噼啪作响的嘈杂没有了,变成沙沙的声音,象春蚕在吃桑叶。
送走了贺森,杜小仙冲了个澡,便到房间里睡觉,以为又会一夜无眠,或是半夜惊醒,然而并没有,只除了肚子饿醒过来一次,但是没多久,她又睡着了。就象是太久没有休息,实在疲倦得不行,所以眼睛一闭就会睡着。
睡得早,所以醒得早,天灰蒙蒙的,她站在窗前,看着大雨过后满地苍夷,世界仍陷在灰色当中,杜小仙突然觉得奇怪,当她心情好的时侯,她看这个世界是明丽的,五颜六色的,可是现在她情绪低落,世界就惨淡无光,只剩了一种颜色。
就象昨晚贺森评价她那些画,说画和文字其实是一样的,都是想讲述一个故事,或者表达一种情绪,只不过文字更浅显,通俗易懂,而绘画用色彩和线条的手法表述。贺森说她前期的画色彩艳丽,明快,让人觉得热情,奔放,快乐,而后期的画,颜色运用上多以冷色调为主,给人以淡淡的忧伤。贺森还说这是好事,因为她不懂得掩饰,所以她画出来是最真实的渲泄。而懂画的人最欣赏的便是这点。
杜小仙默然站了半响才去洗漱,还给自已做了早餐,因为饥饿的滋味太难受,她以前还能扛饿,也许是最近日子过得太好了,只一个晚上没吃饭,她就饿得受不了了。其实并没有胃口,但她不喜欢挨饿,多少填填肚子吧。
她觉得自已正慢慢的回到原来的世界,就好象做了一场太美妙的梦,终于醒来,有些惆怅,但心里却是踏实的,因为那才是属于她的世界。
背着包走的时侯,在大堂遇到了管家,他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但看起来一点都不老,倒象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总是穿得西装革领,头发一丝不乱,脸上保持着亲切的笑容,让人很容易亲近,他远远的朝她点头弯腰,恭谨有礼的打招呼。
年长者向自已鞠躬,杜小仙总是有些不自在,每次都恨不得鞠躬九十度回礼才好,可是顾念彬就可以那样直着身子,只微微点点头,就从他面前走过去。她总是觉得不礼貌,但顾念彬却说她这样不自在,才是对管家的不礼貌,他说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有自已扮演的角色,如果尊重他,就要认同他的角色,大惊小怪的反而会让对方不自在。她并没有很明白,却觉得顾念彬说的是对的,她其实是习惯认同顾念彬所有的话。
那么她的角色呢?她扮演的又是什么?在顾氏,她听到邵柏青和周婷私下里说话时称她为顾总的小姑娘,也听到有职员说她是总裁的小金丝雀,她以前不懂金丝雀是什么,后来看电视才明白,心里很别扭,可是却从来没跟顾念彬提过这茬。顾念彬说她是他喜欢的人,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人,那些话犹在耳旁,但如今这结局却令人唏嘘。
她觉得自已什么都不是,只是一颗小小的尘埃,从一个地方飘到另一个地方,只为了生存,无论如何,她要好好的活下去,为了天堂里的阿妈,她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她没有通知杜华岳,反正杜华岳给她一套钥匙,自已开了门,收拾了行李,便出门买东西,她没有多少钱,以后都不可以在外头吃了,得自已开火做,锅碗瓢盆都是现成的,但是油米调料品得自已买。
杜小仙正在超市挑选着新鲜菜心,突然斜出来一只手夺走了那把菜心,把她吓了一跳,扭头一看,却是杜华岳。
杜小仙很惊讶:“阿岳哥,你怎么来了?”
杜华岳笑嘻嘻的说:“见你没打电话给我,估计你是自已过来了,我交了班,小睡了一会就跑过来,想买点菜做顿好吃的,庆祝你乔迁之喜,没想到一进来就看到你了。”
杜小仙给他看推车里的东西:“阿岳哥你看看还差什么不?”
杜华岳随手翻了翻,说:“差不离吧,到时侯用到少了再来买,反正也不远。”
买完蔬菜,两人到生鲜区买荤菜,杜华岳称了猪肉,又要买鱼,杜小仙不肯,说有一个荤菜就行了,再说还有鸡蛋呢。
杜华岳不理她,拿了网子捞了一条大草鱼,叫人剖了装袋,说:“这你就不懂了,今天咱们吃鱼头,鱼肉切成几小块,用盐腌起来,放在冰箱里,每次就吃一块,又香又美味。别看这鱼贵,可以吃好几餐呢,这样就很划算了。”
杜小仙眨巴着眼睛看着杜华岳:“阿岳哥,你怎么懂这么多啊?”她跟顾念彬两个人居家过日子,在家吃饭的时间也算多,但顾念彬根本不让她在厨房里呆着,怕呛着她又怕熏着她。所以这么久,就学会了煮面条。没想到以前从不下厨的杜华岳还会这般精打细算,倒让她有些意外。
“都是在外头学的,以前哪懂啊,在家阿妈都不让我进厨房,上次我去同事家吃饭,看他们家就是这样做的。”
中午是杜华岳掌勺,做了红烧鱼头,清炒菜心,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碟青椒炒肉,都是家常小菜,但手艺还不错,杜小仙边吃边说:“阿岳哥你把手艺都传给我吧,以后你下班回来吃现成的就行。”
杜华岳笑着说:“那敢情好,每天吃快餐都吃腻了。”
两人有说有笑,七扯八扯的闲聊,杜华岳从头到尾都不问杜小仙是如何跟顾念彬分的手,杜小仙更是绝口不提,好象根本就没那个人,也没那回事。他们就是在繁华大都市相互扶持艰难生存的两兄妹,只憧憬着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