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他丢不起这个人。
  事情要真是闹大了……
  到时候恐怕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他王珉被老婆家暴了。
  跟社死没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那你们好好处理下夫妻关系吧。”
  几个民警叹了口气。
  没有强求。
  简单做了一下笔录,就离开了现场。
  留下……
  王珉、林瑶和青岚三人,以及一群面面相觑的围观群众。
  “看什么看?这么喜欢看热闹?”
  林瑶直接走到门口,冲着众人喊了一句。
  “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第三百八十一章 破坏军婚罪!
  房门关闭后。
  林瑶怒视着王珉和青岚,气不打一处来。
  若不是青岚报警,王珉跑出门去向民警求救……
  她也不至于差点被送进去。
  “这个……咳咳,要是没啥事的话,我就先走了,你们慢慢处理你们的家事。”
  青岚见气氛不对,干笑了一声。
  连忙走到了门口。
  打开了房门,夺路而逃。
  很明显。
  林瑶这是……
  准备算算家里的内账了。
  她一个外人待在这里,还有可能被殃及池鱼。
  至于帮助闺蜜维权的事情……
  见识到了闺蜜的彪悍之后,她早就将这个念头抛到烟消云散去了。
  她闺蜜不家暴王珉……
  已经很不错了。
  ……
  两个小时后。
  青岚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刚喝上一口水,就收到了秦牧发来的消息。
  “怎么样?你闺蜜同意报警吗没?一定要告诉受害者,千万不能忍气吞声,这样只能助长那些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看着这条消息。
  青岚额头上浮现出了几条黑线,嘴角微微抽搐。
  起初。
  她也是这么想的。
  可她闺蜜实在是太彪悍了,根本不需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相反。
  她老公王珉才更应该去寻求法律的保护。
  “我闺蜜……其实没被家暴,被家暴的反而是她老公。”
  犹豫了片刻。
  她还是选择了如实将事情本末告知了秦牧。
  对方沉默了足足数分钟。
  才给她发回了一连串的句号。
  似乎有些无语。
  “不过……我闺蜜的丈夫已经决定谅解了,这种情况的话,我闺蜜应该不用刑事拘留吧?”
  略微想了想,青岚又忍不住问了个问题。
  根据她知道的那些刑法知识。
  她闺蜜目前并没有被民警带走,但她并不敢肯定。
  “这个……不一定的。”
  数秒后。
  刚结束了一天的庭审,回到了家里的秦牧又补充了一句:“这次你闺蜜的丈夫虽然没有报警,但他只要再次遭受了家暴,随时可以选择报警。”
  “而根据亲告罪的立案原则,只要符合最低立案标准的,都应当予以立案。”
  “我的建议是,让你闺蜜收敛点,千万别真的把自己给作进去了。”
  秦牧轻叹了一声,放下了手机。
  这个事情……
  也很出乎他的意料。
  同样是家暴事件。
  若是性别一换,恐怕全网都将炸锅。
  这次……
  施暴者换成了女性,王珉又选择了谅解,事情才没有闹大。
  在网络上。
  家暴一直是一种极为敏感的,涉及了男女两性暴力。
  女性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受到关注是正常的。
  但……
  若是男性遭遇到了家庭暴力,该报警的时候还是要报警。
  那点面子并不值钱。
  随后。
  他和青岚简单聊了聊,便结束了交谈。
  走进了书房。
  准备制作今日份的视频素材。
  今天是庭审的第二天。
  法院的六个刑事审判庭又审理了数百个被告,出现了一些新的刑事罪名。
  其中有几个刑事罪名比较冷门。
  分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破坏军婚罪,代替考试罪,聚众哄抢罪等。
  “今天这期视频,主要是讲解这四个罪名。”
  看着镜头。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录制这期视频。
  今日份的被告里……
  有一个小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
  专门从事拐卖人口的买卖,已经完成了数十起交易,将数十个女大学生、幼童卖到了偏远地区。
  甚至有的……
  直接卖到了国外去。
  这个行为,妥妥的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240条,这个罪主要指的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这类犯罪……
  和其他犯罪不同,属于紧急类型的失踪犯罪。
  只需要接到了相关举报,便应当立即立案,予以侦查。
  立案标准较低。
  而在量刑上。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几大特殊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