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人听完秦牧的解释,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暗道好险。
  这种事情,一般人还真的拎不清楚。
  第一反应,都是索要赔偿。
  完全不会想到后面的系列连锁反应。
  “那……如果他们不要这个钱的话,是不是就稳了?”
  李卫国坐在秦牧身边,忍不住问了一句。
  秦牧想了想,点了点头。
  的确。
  只要不要这笔赔偿,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基本上是铁板钉钉了。
  如这名律师所说。
  寻衅滋事的构成需要满足主客观的统一。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主要行为被分为四类。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街头打架,闹事,基本属于这一类。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
  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定。
  在网络上,也构成寻衅滋事。
  周小清的这个案子,明显属于这一类。
  对方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优越感,在网上侮辱、谩骂他人。
  且造成了……
  对方自杀的严重后果,完全符合客观条件。
  这名律师一直强调他们的行为是有逻辑和同理心的,并非无理取闹。
  但这个观点……
  其实是立不住脚的。
  他们如果理智的话,就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周小清进行指责和抨击。
  第三类则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比如说某人故意敲碎了某家店的玻璃。
  被起诉了故意破坏财物罪,但因为玻璃价值不足2000元,不满足立案标准,无法起诉。
  他能逃过故意破坏财物罪,却逃不过寻衅滋事罪。
  这个罪……
  把底线给兜住了,没有对价值有强制要求。
  就如同此次事件一般。
  不构成诽谤罪的,依旧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四类行为则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种就和普通人常规认知里的闹事基本相同了。
  “客观上,他们构成了辱骂他人,造成自杀后果,情节严重。”
  “主观上,他们明显是出于故意。”
  “所以寻衅滋事罪他们是跑不了的。”
  看着屏幕上的直播,秦牧总结了一句。
  只要没收钱。
  公诉人再给力一点,这些人都得按照寻衅滋事罪来判!
  这个罪……
  辐射的范围非常宽。
  不讲任何条件,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将构成此罪!
  “那就好,这我就放心了,我就怕血压又上来了。”
  李卫国听完,长松了一口气。
  继续将目光放在了直播上。
  认真观看了起来。
  “咚——”
  法庭上。
  法槌再次敲响,审判长制止了情绪激动的周振夫妻。
  沉声道:“法庭上请理性发言,不要有过激举动。”
  刚才被告方律师的几句话……
  差点把周振夫妻给气炸了。
  “现在双方继续围绕观点,展开辩论。”
  再接着。
  他继续推动庭审的进行,同时和其他审判员一起,从双方的辩论中分析法条的构成。
  作为合议庭成员。
  他们要做的……
  是认真倾听当事双方的各种主张和举证,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审判。
  在法庭上,所有人都有发言和被倾听的权力。
  而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
  开始摆法条,讲法理,力证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在扎实的理论下……
  被告方的律师脸色越来越难看,节节败退。
  期间。
  数次表示己方的歉意,想要征求周振夫妻的谅解。
  可周振夫妻……
  油盐不进。
  丝毫不为所动。
  让他彻底无计可施。
  只能围绕着“情有可原”“情理之中”等观点负隅顽抗。
  两个小时后。
  审判长再度敲响法槌,开口道:“现在,暂时休庭半小时,半小时后进行宣判!”
  说完。
  便率领合议庭全听成员,离开了法庭。
  只留下一群忐忑的被告,以及怒火未消的周振夫妻。
  “小秦,按这个趋势,应该稳了吧?”
  “肯定是稳了,现在就是看对方判几年了。”
  “我总感觉没以前那么刺激了,这些被告怎么不做什么抵抗呢?律师也没什么精彩亮眼的操作。”
  “说起这个律师我就来气,律师真没几个好东西!”
  “话不能这么说,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人,还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律师。”
  “……”
  院子里。
  休庭期间。
  张清源等人纷纷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
  见识了这个没下限的律师之后……
  他们愈发怀念起了张玮。
  至少张玮在辩护上,不会这么无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