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此同时。
  全国各地。
  都在上演着相同的一幕。
  第三百一十章 学以致用第一步!
  当时在评论区里,对周小清进行过嘲讽和指责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门。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后,将其拷走。
  这些人的反应……
  也都大同小异。
  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直到……
  数日后。
  这群人被带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审讯。
  审讯的过程中。
  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们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网上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年头,就算抓人也要讲究法律吧?我在现实中骂人都没事,网上骂人就犯罪了?”
  “那个人捐一块钱,本来就该骂啊,我一个送外卖的,都捐了一百块,你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说了,自杀是她自己干的,才说了她几句而已,这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走入社会?”
  “这只能怪那个小女孩心理素质不行吧?难不成她跳楼了,还要我来买单?”
  “……”
  审讯期间。
  每个人的脸上,就差写着“窦娥冤”三个字了。
  至于小女孩跳楼轻生这件事……
  很少有人去关心后续情况怎么样了,更没有所谓的愧疚和自责。
  现在的他们……
  只关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无论民警如何向他们讲解刑法,他们依旧不肯相信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请律师来和他们沟通。
  然而……
  当律师到来之后,详细跟他们讲明了其中法条,并且告诉了他们寻衅滋事罪可能迎来的后果。
  因他们的行为,和周小清的跳楼轻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若非他们的在网络上出言寻衅滋事,加以辱骂、引导,周小清也不会生出跳楼的想法。
  而根据相关刑法。
  寻衅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
  他们这些人里面,最先发起“滋事行为”,且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构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处五年以上!
  而那些从属人员,作为“滋事行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量刑区间,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
  将视他们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时间。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终于慌了起来。
  这一次。
  代价,似乎距离他们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区。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饭,如往常一般出门。
  准备前往医院。
  看望住院治疗的女儿。
  原本。
  两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郁。
  好在这几天,好消息传来,警方通知他们,说是已经抓住了那几百个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现在正在走审讯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会开庭审理此案,给他们一个交代。
  知道这个消息后。
  两人不禁喜极而泣,激动不已。
  女儿跳楼,至今昏迷不醒,对他们的确有不小的打击。
  但这个打击却不是最大的。
  他们最气的……
  是这些喷他们女儿,导致他们女儿轻生跳楼的“陌生人”。
  仗着网络的阻隔,这些人在网络上无法无天。
  偏偏他们还无可奈何对方。
  说实话。
  若非是那个匿名网友的帮忙,这次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等这次事情结束了……想办法让绍辉好好感谢下这个匿名律师。”
  周振和王霞一边闲聊着,一边朝着小区外面走。
  可是……
  还没出小区,就看到了几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骂骂咧咧的闯了进来。
  连门卫都拦不住他们。
  这群人注意到了他们两人,似乎认识他们一般,居然径直朝着他们走来。
  “你们就是周振和王霞是吧?就是你们两个告了我儿子,让他现在还在派出所关着,你们做人怎么能这样?”
  其中带头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嗓门有些尖锐。
  满脸的怒容。
  仿佛他们欠了她钱一般。
  “等等,你们是……”
  周振满脸懵逼,忍不住问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群人。
  眼前这些人……
  他一个都不认识。
  “怎么?敢做不敢当?”
  这个为首的中年妇女冷笑了一声:“我告诉你,我儿子叫谷宏达,就是你举报,害的他被宛城的警察给抓了!”
  她死死盯着周振和王霞,仿佛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谷宏达?”
  周振和王霞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