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八十年代, 当最高的嫁妆还是三转一响,一般人有辆凤凰牌自行车能高兴的满大街炫耀时,李家已经有了第一辆汽车——桑塔纳。
车牌号更是吉利——4个9.
拉风到交警看到都要敬礼, 因为,那个时代的吉利车号, 优先考虑给外资老板。
李爱萍一点没沾染父亲的铜臭气, 漂亮懂礼貌, 好不夸张说,只要她愿意,全市的优秀男儿基本随便选。
父母爱极了她, 早早便有了打算, 家里不缺钱,也不缺权, 要找个人品好,一心一意对女儿好的。
至于家世, 再穷都不怕, 百年之后,产业都是两人的。
可惜还没给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病魔先一步到了。
父亲对吴仁秀的印象不错:白白净净,乖巧懂事,一看就是个好欺负的。
或许缺乏点男子气概,但人无完人, 女儿太单纯, 心眼多能力强的, 反而不适合。
李爱萍呢, 算得上一眼相中,因为她从未见过比自己还容易害羞的男人, 这种反差萌,就像整天吃惯了山珍海味,忽然来了盘乡间小菜,让她人生第一次产生了保护欲。
两方都看中,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父亲闯南走北多年,见识过太多,更清楚男人的劣根性,酒可以喝一点,烟最好别抽,嫖/毒绝对不能碰,他让人调查吴仁秀,结果超乎预料的满意:不抽烟不喝酒,甚至,没谈过恋爱。
干净的像朵小白花。
很快,两人结婚。
别看婚前各种挑剔,婚后,父母把吴仁秀当成亲儿子疼,他们明白,女儿后半生的幸福,在这个男人手里。
对他没有任何要求,想继续上班,可以,家里不缺钱,别有压力,想辞职做生意也可以。
吴仁秀选择了后者。
说实话,这个决定,包括李爱萍还挺高兴的。
父亲中风后,诠释了什么叫人走茶凉,一夜间,身边围绕的人好像都消失了。
虽然生活不受太大影响,但心里多少不舒服。
父亲和吴仁秀谈了半宿,具体都说了什么不清楚,第二天,公证处来家里现场办公。
父亲出资,不用偿还,只有一个要求,如果哪天吴仁秀婚内出轨,或者其它类似对不起婚姻的行为,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
他生命的最后,为女儿撑起把足以保护一生的巨伞。
李爱萍眼里有了泪,却笑的骄傲:“你现在明白,吴仁秀为啥不敢离婚了吧,我问过律师,虽然不具备太多法律效力,但加上他婚内出轨,以及当初是我家里出的钱,真离婚,他只能拿很少的一部分。”
梁锦绣真心感叹:“您父亲真的了不起。”
李爱萍的眼神很快黯淡。
新欢之夜,一切还算正常,第二天,就没了,第三天,也没有。
吴仁秀说累了。
那个时代,还是比较封建的,李爱萍从未谈过恋爱,夫妻床笫之事更是不了解,不知道怎样才算正常,也没人问,更羞于开口。
或许不正常的是自己吧。
做生意,让吴仁秀有了充分不碰她的理由,一个月一次,到最后,几个月一次。
如此两年后,她怀孕了。
李爱萍笑了,笑出了眼泪:“孩子出生后,我们再也没有过一次夫妻生活,按照现在网络流行的那个词——我被pua了十几年。”
面对她有时候实在无法控制的欲望,吴仁秀会拉下脸,说都当妈的人了,整天还想着这点事,说她不体谅,自己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
李爱萍羞愧不已。
吴仁秀有经商天赋的,他重新修复父亲在世时的人脉,生意越做越大,当然,也更忙更累了,累的一张床睡都影响休息。
两人分床。
如此一年年过去,孩子长大,孩子出国,李爱萍人到中年。
老了的是容颜,她的心依旧单纯。
但身边的人不再把她当成单纯的少女。
中年妇女了,夫妻间那点事没啥害羞的,她这才开始反应过来,自己的婚姻好像不正常,不,是吴仁秀不正常。
他自始至终没有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冲动。
外面有了女人?
显然不是。
会是什么原因?
直到小凯的出现。
“我单纯,但我不瞎,不傻。”李爱萍用力闭上眼睛,一滴刚流出的眼泪变成两瓣,“他看小凯的眼神,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而且,小凯的态度也不对,一个小小的司机,当着老板娘的面,竟然敢大摇大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买了个录音笔,放在吴仁秀床底!”
李爱萍忽然浑身哆嗦:“他,他竟然要杀了我!”
丈夫穿黑丝喜欢男人已经不算什么了。
那一刻,李爱萍感觉头发一根根立起来,浑身血液凝固,她很长时间一动不敢动,甚至不敢呼吸,即使面前出现一个恶鬼,她也不会有啥反应。
她已经恐惧到了极限。
梁锦绣忍不住抓住她的手,冰凉冰凉的:“都过去了,吴仁秀当时应该随口答应,并没有要杀你的想法。”
李爱萍惨然笑笑:“当时没有,以后呢?再换个人呢?”
她没人可以商量,她半辈子活的像颗菟丝草,一个走了,一个是棵毒树。
好在,菟丝草的她在吴仁秀眼里,是毫无伤害性的。
她的计划其实算不上完美。
但她也不需要太完美的结果。
“吴仁秀对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我录下了车载监控两人亲热的画面。”李爱萍垂头丧气,“我保险柜里放了毒药,为了演的逼真差点没被蚊子咬死,结果还没曝光,你去了,去就去吧,还懂兽语,把我的计划全给打乱了。”
梁锦绣点点头,她大概猜到了。
李爱萍努力让自己高兴:“不过也是好事,我更喜欢现在的结局。”
她之前认为吴仁秀和小凯真心相爱呢。
梁锦绣有没想通的地方:“那个,绑架你的男人是谁?”
李爱萍脸忽然红了,低头小声道:“我的初中同学,给我写过情书呢,很多年不联系,前段时间忽然遇上了,我,我没朋友的。”
再具体的细节,梁锦绣不方便问,她看看外面停着的警车:“警察怎么说的,严重吗?”
她昨晚特意查了资料。
李爱萍有点做的非常明智。
没有勒索钱财。
如果提出要赎金,哪怕自导自也属于犯罪行为,她现在,只自己绑架了自己,只能算破坏社会治安,这也是推迟一天报警的原因。
她希望李爱萍自首,从而得到从轻处罚。
“我事先咨询过律师,嘿嘿,应该没事,”李爱萍眼睛亮晶晶的,认真道,“判我也认了,他毁了我的前半生,哪怕死,我也要毁了他的后半生。”
梁锦绣翘起大拇指:“你非常棒。”
李爱萍不好意思笑笑,抬头看看天色:“我得走了,去警局自首,对了,我来还为一件事,我听警察说,我家猫要当爸爸了,是真的吗?还有,我看到你喂那只三花猫,它都给你说了啥?”
当一切即将结束,她又变成了那个单纯的自己。
听梁锦绣说完,她认真保证:“谢谢啊,你放心吧,我万一被判刑,会安排人照顾好它们的。”
梁锦绣点点头,送她到门口。
当晚,下了场酣畅淋漓的暴雨。
果园一片泥泞,暂时没法进人,郑芳张罗一家人去采蘑菇。
结果刚进山,梁锦绣接到了林业局的求救电话。
隔壁张家村发现了一头狼!
包括梁木林都跟着吓一跳,狼?
不比野猪啊什么的,狼可是肉食动物,会吃人的,几十年前没有动物保护法,村民见狼就打,打的几乎绝迹,后来国家专业考察队实地考察,只在很远的深山里发现几十头。
狼是群居动物,不可能只出现一头。
“暂时只发现一只,不过挺麻烦的。”林业局工作人员那边声音很吵,“是一个快八十岁的老太太,孩子都在城里生活,她自己独居,昨天不是周末嘛,孩子回来发现家里有多了只狗。”
“老太太说前段时间山里捡到的,可亲人了。”
“孩子没见过狼,看着不怎么像狗,想仔细看看,还没靠近就跑了,然后到了晚上,院子里传来狼叫。”
“我们已经确定,的确是头母狼,但现在老太太拦着,谁敢上前给谁拼命。”
梁锦绣赶到的时候,现场那叫一个热闹,村民围的里三层外三层。
院子里,一个干瘪的小老太太宛如护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谁也不许动我的狗狗,谁敢过来,我,我咬舌自尽。”
小老太太儿子头发也全白了,苦笑道:“娘啊,您电视剧看多了吧,您还有几颗牙呀,馒头都咬不动了好吧。”
“啊,对呀。”小老太太恍然大悟,她认真思考了几秒,掐住自己脖子,“谁敢动我的狗狗,我掐死自己。”
围观众人:“........”
其实,她的年龄就是最大的威慑。
快八十的人了,根本没人敢碰,强行带走母狼吧,又怕她想不开当场有个三长两短。
看到梁锦绣过来,林业局工作人员连忙示意大家让出一条路,指着老太太身后道:“狼就在屋里的床底下,你能不能让它自己出来?”
梁锦绣哭笑不得:“你认真的吗,我让它出来它就出来?”
她只是懂兽语,不是兽神,做不到一呼百应。
工作人员不好意思挠挠头:“那怎么办,老太太死活不信是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