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氏拿手指了指脑袋,恶毒的接着道,“算起来,我那傻侄子快三十的人了,说话行事还像是六七岁的小孩,动不动就盯着一个地方痴愣愣的看,口水流下来还要别人给他擦。鄞都的人都知道这事,不愿意把姑娘嫁给他。不然倒让那小贱蹄子捡着便宜了。”她脑海里浮现出卫莺和一个傻子拜堂成亲的画面,越说越兴奋,吊梢眼里闪烁着快活的光。
卫霜脸色凝重了些许,她丽嘉平日里虽看不惯卫莺矫揉造作的做派,嘴上不饶人,可也不屑于背后捅刀子,还是这样深的一刀,她会良心不安的。
“这……怕是不大好吧。再怎样落魄,好歹是侯府嫡出小姐,怎么能嫁给一个傻子,传出去会惹人笑话的。”
孙香兰恨铁不成钢的白了卫霜一眼,没好气的道,“死丫头,胳膊肘往外拐。你娘这可是在帮你,你不是喜欢摄政王爷吗,要是让小贱/人成了摄政王妃,哪里还轮得到你?古往今来,哪个成大事者不是手硬心狠?你呀,多跟你妹妹学着点,别看她年纪小,懂的可比你多的多。”
卫霜泄了气,不欲再与孙氏争辩。那日婚宴上巴掌的疼和耻辱她没忘,摄政王爷那般在意卫莺,若此事被他知晓……这后果,卫霜不敢想。右眼皮跳了下,心底浮起一阵隐隐的不安来。
*
“咳咳。”
“小姐,你醒了!”
卫莺虚弱的睁开眼,一时不大看得清楚周围,黑咕隆咚的,好半天才适应。
外头像是已经天黑了。先前的黑衣人不见了踪影。头有些发晕,这地儿一直晃荡,倒像是以前在船上的感觉。许是料定她逃不了,身上一根绳索都没有,还能自由走动。蕊心扶了她起来往外走,水面黑沉沉的,船行极快,划出道道波纹,看的人眼晕。
“蕊心,你会凫水么?”
卫莺两眼直勾勾的,冷不丁冒了一句。孙氏丧心病狂,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不可以,这绝对不可以,她还要等元昊哥哥,等着做他的太子妃呢。
“小姐,你该不会是想……”蕊心欲言又止,但见朦胧月色下小姐决然的神色,还是硬着头皮接着道,“少时学过一点,也不知忘没忘。小姐,奴婢但听您吩咐。”
安静的夜里响起两道清晰的水声。
时值盛夏,可这水还是透骨寒凉,卫莺的身子骨哪里受的住这磋磨,很快就在水里打起冷战来。
蕊心吓得魂都快没了,拖着她奋力往岸上游。
小姐此举实在是太冒险了,容易引得他们发现不说,更可能双双赔了性命。可她要是不同意,小姐铁了心,一个人都能跳下去。小姐,你一定要坚持住啊。夫人在世时,托付奴婢照顾好你,若小姐你有什么三长两短,奴婢也绝不独活。
那几个黑衣人听到声音,赶紧去检查关着卫莺的舱室,里面果然没人,纷纷跳入河里,扎个猛子往水里有动静的地方游去。
蕊心察觉到有人追上来了,心慌不已,加快了游动速度。
可这些人个个都是凫水好手,很快就追上了她们。若再迟得一会,真就让她们从眼皮子底下逃了,实在可恨。这两个小丫头片子看着乖顺,没成想还有这样的胆子。于是,再次被抓起来的二人被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根本没了任何逃跑的机会。
卫莺哆嗦的厉害,这几个黑衣人并不想取她性命,扔了床褥子来。蕊心帮她仔细把身上擦干,又把褥子裹在她身上。黑暗中,卫莺不言不语,泪水流了满脸。
*
“陛下,近日上京人心惶惶,左御史一案后,又接连发生好几起类似案件,在朝为官的官员无不提心吊胆,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啊。大理寺查了有些时日了,派出去的人竟是一个也没回来,怕是……怕是已遭不测。此人每次作案后,都会留下下一个作案地点,这次,应该是鄞都。”严太傅站出来凛然道,花白胡子显得他更有威仪。
“嗯,此事朕也甚是忧心。众爱卿都畅所欲言,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断不能让此人再兴风作浪下去,否则将置我大楚皇室颜面于何地!”元彻是大楚皇帝,四十来岁,面容有些许疲倦,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俊逸,他显然是动了怒,手握拳捶在了龙椅上。
元昊见这些个庸人讨论半天也没讨论出什么结果来,桃花眼里闪过一抹嘲讽的冷色,等时机差不多了,拱手朗声道,“父皇,儿臣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摄政王傅允做事细致利落,治理金陵水患又有功,且武功实力强悍,对付这种宵小之辈,想必不在话下。”
其他大臣听了,纷纷出列附和,称赞傅允年轻有为,可担此重任。反正只要不轮到自己去接这保不齐丢掉小命的烫手山芋,就是好的。元彻见众人口风一致,思量片刻也觉妥当,便将此事交由傅允去做。
往鄞都去,走水路无疑是最快的。且去鄞都的船只不多,船行数日,只见到一艘,便是载着卫莺和蕊心的那艘,这艘船很快就被甩在后面,傅允并没有放在心上。
鄞都不似上京那般繁华,也不似金陵有秀美之气,有些粗犷豪迈的感觉,两岸崇山峻岭,巍峨壮观。
卫莺过门那日,孙府里虽到处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却总像是缺了点什么。是了,别家娶媳妇总免不了敲锣打鼓,闹出极大的动静。孙府里却是静悄悄,连来凑热闹的亲戚都不多。许是自知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不好将此事宣扬出去,免得惹人非议。
孙良畴是如今卫莺该喊夫君的人,他生的不差,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只是从眼神里就看得出来,是个傻子,且傻的有点厉害。他正坐在一张板凳上,歪着脑袋,痴痴地盯着卫莺的脸看,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口涎从嘴角里流出来,也不知道擦。娘亲告诉他,这是他的娘子。嘿嘿,娘子可真好看啊。
这一切对卫莺来说,像是梦魇一般。
前脚撕掉傅允聘书,后脚收到元昊哥哥来信的那日,已经遥远的像是发生在前半生的事。她身上穿着的是昨日换上的喜服,脸上妆容未褪,朱唇杏眸,头上戴着各色珠钗,俨然新嫁娘的模样。见这傻子一直看着她傻笑,卫莺索性把头别过去,眼不见心不烦。其实她说不上多厌恶孙良畴,只觉得他是个可怜人,甫一再想,又觉得自己更加可怜。
也亏得他是个傻子,昨儿夜里才没有逼着她行那等子圆房之事,今儿个一早起来,柳氏过来查房,发现他没碰过卫莺,忍不住朝卫莺骂骂咧咧,被他给拦住了。他不会表达,在一旁急得乱跳,柳氏气的摔门走了。费那么大力气给他娶媳妇,这下好了,娶了媳妇忘了娘。
“娘,娘子……吃,吃……”
太阳快落山了,燥热散去些许,卫莺早上起就没吃过一点东西,孙良畴笑嘻嘻的站起身来,把一碟子玉珍糕献宝似的端到卫莺面前。
这声娘子听着实在刺耳,她微皱了皱眉,并不答应。
孙良畴不聪明的脑子灵光一现,以为她是嫌不好吃,直接徒手抓一个塞嘴里,做出很享受的表情来,傻模傻样的道,“好,好吃。”
卫莺到底是心地善良,忍着不适尝了一小块。孙良畴高兴的大叫,一遍遍的叫她“娘子”,口舌虽咬字不清,但卫莺还是能听出来那两个字。早知道她不吃了。她撒气似的想着。
眼见这天色愈发暗下来,卫莺心里愈发焦躁不安。她害怕夜晚。
果然,到了掌灯时分,柳氏又来了,对着孙良畴交代好半晌才离开。
孙良畴一手握成圈,另一手食指往里戳,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动作,只觉得还蛮好玩的。娘亲要他和妹妹一起玩这个游戏,不然明儿有他好受的。他兴冲冲朝着里屋走去。
卫莺见他这傻乎乎的神色和手上的动作,忍不住有些犯呕,要真是失身给这个傻子,哪里寻得到避子药,就是不生也得生,指不定还得生出个傻子。
冷静下来,觉得这傻子人品不坏,面有难色的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他,自己这几天来了葵水,做不了柳氏说的那种游戏。孙良畴果然被糊弄住了,甚至有些心疼她。只是来葵水也最多能再拖几天,若是拖得久了还没圆房,以柳氏那脾性,怕是赶鸭子上架亲自来看着做也说不定。这家人把她看的很紧,平日里连小院也出不去,洒扫的婆子一个个也凶神恶煞的,她就是插翅也逃不出去。惟今之计,只有哄着孙良畴带她出去,看能不能寻着机会逃走。
若是逃不了……
她抬头看了看这布置精美,燃着红烛的喜房,一股阴森又窒息的感觉几乎要将她灭顶。
第28章 十七
鄞都最南边有个大昭寺,听人说香火极灵验,每逢初一十五便游人如织,四面八方的人都赶来上香。
因着良畴好不容易娶上媳妇的缘故,柳氏少不得要去寺里拜几日观音,求菩萨垂怜,早日让良畴有个一儿半女,为孙家延续香火。那小妮子看着娇娇弱弱,不大像是能生养的,得多喂她吃些补身子的。
卫莺得知此事,顿觉这或许是目前最好且唯一逃离火坑的机会。
心里有了筹谋,面上对着柳氏也笑盈盈起来,不再像刚嫁过来时那般摆脸色,还主动去她那问了几次安。
柳氏倒也挑不出什么错处来,小妮子和良畴虽尚未圆房,可姑娘家来了葵水,也确实情有可原。至少看着她的婆子来禀报说,少夫人愿意主动和少爷说会子话了,少爷那个高兴劲儿哟。柳氏早知道她硬气不了太久,女人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都嫁了,再不乐意也得认,以为自己还是那高贵的侯府小姐呢?
于是,当卫莺托孙良畴去柳氏那说她想一并去大昭寺拜拜,柳氏只当她是想通了,没问什么就同意了。但也没忘留后手,吩咐几个婆子寸步不离的跟着她。
八月十五。
金灿灿的阳光把东边的天空映的一片绯红。
卫莺正坐在去往大昭寺的马车上,孙良畴在一旁傻笑着看她,几个婆子不动声色的盯着卫莺,生怕她从她们眼皮子底下溜走,像在看管人犯似的。
她心里生出讨厌,想念起蕊心来。自打她嫁到孙家,蕊心就不知被柳氏藏到哪里去了。孙良畴是傻子不假,他母亲柳氏倒是个聪明人,知道怎么拿捏她的弱点。
掀开帘子往外瞧,男女老少皆着粗布短打,有当街吆喝做生意的,有不甘心讨价还价的,有笑闹追打着玩的,充满活力和朝气。哪像她,砧板上的一条死鱼,看不到一点希望。
视线停滞,卫莺竟在这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骑于马上,着暗紫色流云滚边朝服,腰间系着月白色佩玉,通身贵胄之气,让人一眼就能从人群里注意到。
他似并未察觉到卫莺的目光,正与身旁人交代着什么,那人是宋轩。多日不见,傅允似乎清瘦不少,白皙的下巴不再光洁,冒出青色的胡渣,凤眸里有明显的血丝,眼窝有些浮肿泛黑。憔悴没有丝毫损害他的容色,反倒衬出一种病态的风情来。
卫莺张口想喊他,可想到那日当着他的面撕掉聘书的举动,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且与他离得太远,周围闹哄哄的,他根本听不到不说,反倒会引得这几个婆子疑心。讪讪的拉下帘子,压下心头冲动。
傅允几乎是下意识的往那边看了一眼,不出所料,并没看到什么。
呵,他在想什么呢。她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傅允唇间溢出苦涩。
“王爷,那贼人挨了属下一刀,跑不了太远。他是往南边逃的,此时极有可能藏匿在大昭寺里。已经按您的吩咐封锁了鄞都,他就算插翅也飞不出去。”宋轩恭敬禀道,袖口上还残留没干掉的血迹。刚跟那人交手过,身手果然不一般,估摸着应该在他之上。若不是他们人多势众,他根本没机会伤到那人。
“嗯,去大昭寺,勿要打草惊蛇。”傅允淡淡道,摩挲着手指上的玉扳指,眸中似有杀意。
*
卫莺心不在焉的拜完各路菩萨,只祈祷自己能寻到法子溜出去。柳氏则要虔诚的多,带着孙良畴三叩九跪,就差没把抱孙子三个字写脸上了。
出来时,月亮已升的老高。
一行人去往寮房1住下,卫莺自然是和孙良畴一个房间,外面有婆子彻夜看守。
进去之后,房间虽整洁明亮,卫莺却直觉的感到有股子不对劲,空气中漂浮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孙良畴当然感觉不到,开心的在床上坐下,手舞足蹈,又拍了拍旁边的床,口齿不清的喊了声“娘子”,想让卫莺过来跟他坐在一起。
卫莺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站在原地没有理会。
下一瞬,一个浑身带血的人从房梁上跳了下来,眼神带着些凶狠,右手举着弯刀一步步朝卫莺走去。
她后背起了一层冷汗。这人该不会是想杀她吧?
可他的模样,卫莺却觉得像是在哪儿见过。是了,是金陵水患那日想要行刺傅允而不得的那个少年,差点就被傅允杀了,却被她从刀口救下。此时的他已不再是面黄肌瘦,白皙清俊的面孔透着些许狰狞。
“我……我们是不是见过。”卫莺故作镇静的笑着道,以免刺激到他。少年明显对床上被吓得抖如筛糠的孙良畴不感兴趣,倒像是冲着她来的。
“呵,”十七轻笑,这笑意配合着他泛着凶光的眸子,让卫莺多少有些瘆得慌。“小姐竟还记得我啊。哦,不对,不该叫你小姐,该叫你夫人才是。夫人,你说对不对啊?”
感觉到他手里的尖刀在自己脖颈处轻轻划动,寸寸冰凉,卫莺的镇静不再,恐惧漫入骨髓,嗓音也跟着颤抖起来,“我,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你我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害我?”
“哈哈,这么怕我?放松,我绝不会杀你。你既救了在下一次,想必多救一次也是乐意的。哼,傅允那奸人还是不肯放过我,一会他来了,你陪我演一出戏就罢。”
他唇间森冷的气息,让卫莺直起鸡皮疙瘩。那日救下他,只是看他孤零零一人,可怜的紧,想不到一时之善竟成了别人利用的筹码。
他说了不会杀她,卫莺便没先前那么紧张了,倏地想起自己来大昭寺的目的,兴许他能顺便把她带出去也说不定。
“好,那我救你,你能顺便帮我个忙么?”她晶亮的眸子看着十七,他并不作声,卫莺便接着道,“你带我离开这儿,我不乐意做这傻子的媳妇。”
“好。”十七挟持着卫莺慢慢往外走。忽听得里间传来嚎啕大哭声,孙良畴跌跌撞撞的往外跑,鼻涕眼泪口水流了一脸,却被十七像对待那几个婆子一样,踢倒在地上。旁人说的话他很多都听不懂,可娘子说的话,他每一句都很认真听,也能听懂个大概,她最后说的那句话,分明是说她不要他了。
“娘,娘子!”孙良畴趴在地上哇哇乱叫,手用力捶打着泥地,直到渗出血来。
作者有话说:
1寺庙里供香客居住的地方
5555终于考完试了,然鹅下个月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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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照沟渠》家奴文
【男主视角】
我魏廷之生来就是一滩烂泥,人人唾弃,践踏,这辈子注定只能在阴沟里发烂发臭。
恨,早没了力气。尊严,忘了啊。
只学会什么叫奴颜婢膝,曲意逢迎。
黑暗里浸淫久了,连光也会觉得刺眼。
小姐是我生命里的光,一掷千金只为救我出囹圄。
可我不想得救。
她凭什么天真的觉得,能救得了我?
“廷之哥哥。疼不疼啊?疼你就告诉我。我轻一点。”颜璃眨巴着眼,里面似有盈盈水光,像碎掉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