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就不能沉默着过去,只有沟通才能解决问题。
看见田骄阳回来,老两口也不敢再说话了,准备沉默以对。
“爸妈,我真的真的没有放在心上,我只是觉得你们过得太苦了,完全没必要,咱家又不是特别穷。”田骄阳再一次解释道,希望他们可以放在心上。
田父田母神情缓和了一些:“行了,行了,我们知道,不会放在心上的,快吃快吃,我们的菜来了。”
高晓圆一脸尴尬的站在他们身后,一时不知道是该继续上菜还是离开。
既然田父田母都招呼了,高晓圆也就继续上菜了。
三个坛子加上三盘豆腐干摆在桌子上,田母还是有些心疼钱,就这么点东西,自己做能节约大几十块钱。
“快吃快吃。”田骄阳用同样的话说了回去。
老两口对视一眼,只能开始吃了起来。
三人打开坛子肉的瞬间,香味叠加,三人也没有之前的一些小心思了,全部集中在了坛子肉身上。
没想到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坛子,里面却有着这么浓郁的肉味。
田父田母还有些舍不得吃,左右观察了一下坛子,这边摸摸,那边摸摸。
田骄阳就没有那些舍不得的情绪,他觉得都是吃的,只是这个可能好吃一些。
一块肉入口,紧致弹牙的肉皮、软软的肥肉、细嫩的瘦肉,一下子就占据了田骄阳所有的味觉感受。
咬上一口,酱汁随后迸发出来,与肉块混合在一起,鲜味、咸味交相出现。
田骄阳吃得眼睛都开始弯了。
田父田母看见田骄阳吃得很开心,他们也笑了起来,孩子开心就好。
他们也开始吃了起来,只是两人一直都吃着一个坛子里面的肉和冬笋,还留着一个坛子没有动。
坛子肉好吃是好吃,就是一整坛吃完有些腻歪,重口味的菜还是不能多吃,再好吃都不行。
这下目光就来到了烫干丝。
看着就清淡的烫干丝,绝对是去油解腻的不二之选。
田父田母倒是很喜欢烫干丝,两盘都被他们吃完了,他们吃完了也不再吃另一个坛子里面的肉了,而是看着田骄阳吃。
田骄阳也在吃烫干丝,柔软而又入味的豆腐丝完全没有人能够拒绝,哪怕是他这种平时不重口腹之欲的人。
不,田骄阳收回之前自己说的话,他不是不重口腹之欲,而是之前没有能够让他重口腹之欲的食物,而现在已经找到了。
他决定了,他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然后要赚更多的钱,以后天天能够来小饭馆吃饭就是他的另一大动力。
至于田父田母。
“爸妈,你们既然不吃,这一坛子的肉我们带回去吃吧,我们一起吃。”田骄阳也知道他拗不过父母的,只能想办法让他们多吃一些了。
太阳开始落下,阳光洒在离开的一家三口身上,很温暖。
*
闵乾是一个正宗的y市人,平时休息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茶馆听评书。
一壶茶再加上一些茶点,听着评书人的评书,生活美滋滋。
闵乾的工作是正儿八经的每周双休,所以每个星期去两趟茶馆就是他的惯例,不允许打破。
然而什么惯例都不会和钱过不去,他还是打破了惯例去了一个没有茶馆的w市出差,还正好就是周末的时候,所以他这一周的茶馆是去不成了。
现在在酒店躺着的闵乾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往常这个点的时候,他都在茶馆待着,而不是在这个安静的环境之中。
就算自己已经给泡上了茶叶,他还是觉得不对劲,没有氛围感。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会儿,闵乾最终还是坐了起来,他连躺着都是难受的,得想点事情做,不然会更难受。
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既然自己去不了茶馆,那自己认为制造一个可以吧。
自己泡一壶茶,点上一些点心,手机放上评书,也是差不多的效果。
只是这边都没有他想吃的茶点啊。
茶点没有,那就换成美食吧,也差不多,闵乾又一次输入【w市美食】。
这次的结果就有很多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小饭馆。
闵乾点了进去,这家店的名字竟然就叫小饭馆,一般这种都很吸引人,再加上排行又是第一名,那就先看看。
小饭馆今日菜单:坛子肉、烫干丝。
闵乾完全没有看见前面的坛子肉,他的眼睛已经黏在烫干丝上面了。
他没想到这里竟然会有烫干丝卖,这就是佐茶的最佳伴侣啊。
也不管这家的烫干丝正不正宗,闵乾已经决定要去了,快速换好衣服就出门。
即将出门的那一瞬间,闵乾又倒了回去,拿上了自己的茶壶。
可别小看这个茶壶,它可是上电池的,不用电也可以加热的,保证他随时随地都能自己煮茶喝。
闵乾就这么带着自己的茶壶来到了小饭馆,点上烫干丝就准备找位置坐。
转过身的闵乾敏锐的发现在场的每一个人的面前都还有一个坛子,难道这就是坛子肉?
闵乾想了想,又倒回去点了个坛子肉。
找到位置,他将茶壶放上去,跟他旁边的人放着两道菜的桌子格格不入。
他也借此机会观察了一番小饭馆的烫干丝,光从外表看是很正宗的,就是不清楚这味道如何了。
闵乾观察别人的烫干丝的时候,那个小伙子也在观察他的茶壶。
不是他惊奇,而是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带着茶壶来到饭馆的,这是怕饭馆没有喝的?
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两人竟然看对眼了,是字面上的看对眼。
“诶,大哥你好。”小伙子笑着伸手,主动握住闵乾的手摇了两下,他们w市人就是这么热情。
“你好。”闵乾就没遇到过这么热情的人,一时有些麻爪。
“大哥,你这怎么还自带茶壶。”小伙子好奇的看了眼闵乾的茶壶。
闵乾见他想看,将茶壶向他那边推了推,示意他仔细看。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烫干丝啊,就是要配上茶才好吃。”
小伙子挠了挠头,没听说过有边喝茶边吃菜的。
“嗐,一看你就是没有出去多见识见识的。”闵乾头一摆,一脸的高深莫测。
小伙子神色一变,小心翼翼的看向闵乾:“大哥,您怎么知道的,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w市。”
“在我们国家的南方,吃早茶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也就是吃早饭。”闵乾闭上眼,此时颇有一种评书人的风范:“当然吃早茶也不一定要有茶,只吃点心之类的也是可以的,但最好可以加上茶,很多的点心菜肴都是要加上茶才更好吃的。”
小伙子一脸受教了,接着又虔诚的开口道:“所以,这坛子肉要配上茶更好吃?”
嘶,闵乾觉得自己的脑瓜子突然疼了起来,不过好像又是自己没有讲清楚。
“咳,我说的是烫干丝,坛子肉不是的。”
小伙子一脸的失望:“好吧。”
这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品茶的,闵乾摇摇头,看来又是一个爱吃肉的。
等闵乾的菜被端了上来,他也没有心思和小伙子说话了。
这茶香配上烫干丝,再戴上耳机听着评书,简直就是最值得的平替。
准备就绪,闵乾先是抿了一小口茶,再夹上一小筷子的干丝放入口中。
茶水微苦,豆腐干进入嘴里刚好将苦味中和,微微的咸鲜在嘴里余韵悠长。
这入口的顺序也可以改变,先吃豆腐干后喝茶,又是不一样的味道。
先吃下的豆腐干在喝茶的时候就已经被嚼碎了,合着茶水吞下,唇齿间留下的又是茶叶回甜的余香。
闵乾这一下是吃爽了,他之前的什么正宗不正宗的想法也都没有了,心里只剩下满足感。
这一壶茶配上一叠烫干丝刚刚好,两个全都光盘。
闵乾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忧愁的看向面前的坛子肉,没有地方放了怎么办。
这么一坛还没有打开的坛子肉,闵乾也不可能扔掉。
旁边的小伙子又出现了:“大哥,你不想吃就卖给我吧。”
闵乾一脸疑惑的看过去:“你不是刚刚吃完吗?”
小伙子眨巴两下眼睛:“还没吃够,太好吃了。”
“哦。”闵乾点点头:“本来我是要卖的,现在我不卖了。”
小伙子一下呆住了:“为什么啊,你不是吃不下吗?”他观察了的,一壶茶一叠烫干丝,这绝对是要撑的节奏,不然他也不会拖到这个点还没走。
“你这么喜欢,那说明肯定好吃,我自己带回家吃去。”闵乾说着拿起还有些热乎的坛子离开了。
徒留傻眼的小伙子在原地摸脑袋。
闵乾当然不可能直接抱着坛子就回酒店,还是需要去询问一下酒店的章程。
“想要拿走啊,哪需要交一百块钱的押金。”高晓圆正在给另外的人下单,头也不抬的回道。
这一个坛子最多二三十块钱,押金一百也不怕别人不还。
“行。”闵乾掏手机付钱,他要等晚上再尝尝这个坛子肉的味道。
*
许老师急匆匆的走在路上,她现在要赶着去小饭馆。
他们家里准备在小饭馆来一场聚餐。
别误会,只有他们一家三口。
而许老师的母亲,因为有事情回了老家,也正是这样才给了许老师他们出来吃饭的机会。
许老师简直要喊万岁了,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但在吃过小饭馆的烤鸭以后,这每天回家吃饭太煎熬了,只能偶尔打包一些回家藏着当宵夜。
这样的生活太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