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仙侠修真 > 一剑倾国 > 26、真假红衣女鬼
  陈柯的背后不知怎么突然出现一个披头散发的红衣女人,她飘在半空,从艳红色的广袖里探出来的手臂,青森森的,像经年不腐的尸体,生着长长锋利指甲的手,狠狠地掐起陈柯,披散下来的黑发间,隐约有一只猩红的眼睛盯住二人,发着夜枭似的诡笑。
  “救,救我……”陈柯拼命挣扎着。
  顾采薇骇得面无人色,赶忙躲到燕离背后不敢看。
  燕离虽然被吓了一跳,但他坚信这世上不可能有鬼,民间传说的鬼魂,只不过是一些修行者死前的执念,以讹传讹后,才披上的一层诡异的面纱。写话本的为了养家糊口,在诡异的面纱后面继续点缀恐怖,才诞生了各种鬼故事。然而不管是修行者还是凡人,早在死亡的那一刻,灵魂就回归了星海,这是阎浮世界的规则,也是万物生生不息的根本核心。
  “装神弄鬼!”他冷然侧身,骈指为剑斩出去,一道深黑剑光划破虚空,“咻”一声洞穿了红衣女鬼的脑袋,剑光仍不止,穿透出去,从前厅激射到了后院去;然而红衣女鬼却并没有倒下去,反而因为剑光掀起的一阵风,把她的头发给吹散开来,露出了她的真面目。
  听到燕离出手,顾采薇强忍惊惧,探出小脑袋去看结果,结果就看到了一张腐烂肿胀且爬满蛆的脸,她惊叫一声,软软昏倒过去。
  “薇薇!”燕离大吃一惊,连忙将她扶住,再回头看时,女鬼已然不见,陈柯趴在地上,却脸面朝天,惊恐而死不瞑目地瞪着眼睛。他又惊又怒,神识探出去,却再没有任何异状。
  顾采薇悠悠转醒,不见了红衣女鬼,看到陈柯凄惨的死状,不禁六神无主地道:“现,现在怎么办?”
  燕离道:“陈总管因为我们而死,我们不能丢下他的尸体不管,但我实在不知怎样跟他们解释陈总管的死因,难道说他是被鬼杀死的?”
  “可是我们确,确实看到了……”顾采薇心有余悸,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一定是有人装神弄鬼,我会查出来,给陈总管一个交代!”燕离走过去阖上陈柯的眼睛,然后扛起尸体,“我们先离开这里。”
  二人离开玉漱居,把尸体扛到了落日居,换好了衣服,很快,得到通报的凤家兄妹,就带着人来到了院子里,看到陈柯的尸体,凤承武皱了皱眉道:“陈伯怎么死的?”他在问周围的使役,使役们只好望向燕离,因为是他让他们去通知的。
  燕离没有隐瞒,只略过了武三元提供地形图的事。
  凤承武听了脸色一变:“你们糊涂!当年那个女人偷人染病,死前浑身浮肿,才化为恶鬼在漱玉居盘踞不去,否则那可是九弟故居,我怎么可能任其荒废?燕师弟,我一再强调了,请你不要再查当年的投毒案,你为什么不听,现在害得陈伯惨死,你就高兴了?”
  燕离道:“如果是我的责任,我一定认;但如果有人从中作梗,害死陈总管,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凤承语轻笑一声道:“怎么燕师弟还怀疑我们兄妹不成?”
  燕离摇头道:“我没有怀疑谁,只是这样一说。请帮我厚葬陈总管,一应费用全由我来承担,他的抚恤费也由我来出。”
  凤承武道:“剑神山庄还出得起。师弟你早些歇息,这件事我会去调查的,有结果的时候,我再派人告知你,切记不要再贸然行动了,免得又发生不好的事情!”说毕挥了挥手,就有使役抬着陈柯的尸体跟他离去。
  凤承语临走前意味深长地看着顾采薇:“采薇妹妹,说好一起去逛夜市,你半道就不见,害我一顿好找,现在
  看你这样,原是忌惮夜逢鬼神,才偷偷溜回来,想来那陶小娘的鬼魂,着实将你吓得不轻,你现在肯定想在落日居过夜,不如我就让人把留仙居的物什收拾了,把听用的人唤到此处,你跟你的心上人在落日居好好住着吧。”
  “我不过跟姐姐失散,没了去处才回来,哪有忌惮鬼神之说。”顾采薇自不肯服输,逞强着道,“那留仙居我住着没什么不好,难道剑神山庄招待客人的院子很紧俏不成?”
  “哪里的话,”凤承语笑盈盈道,“妹妹喜欢就住着,刚巧我路过留仙居,不如同行一段,也好说些体己话。”
  顾采薇暗暗着恼,就跟着走了。燕离知道这时候肯定劝不回来,想着留仙居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就任她去了。
  夜凉如水,已经是后半夜了,月辉过了至亮时刻,开始变得稀薄暗淡,如同将要消失一样。燕离无法入定,就在院子里坐着思考,即便红衣女鬼真如那两兄妹所说,是陶小娘死后盘踞在漱玉居的恶鬼,中那样一剑,也必死无疑的。当初苏晋用修为强聚起来的柳塘的神魂,被他随手就给斩杀,何况陶小娘生前只是真名都没有觉醒的麻瓜?所以他始终认为,那红衣女鬼必是有人假扮,但究竟出于什么目的,用了什么障眼法,他还没有想明白。
  这时天上飘过浓云,由于山庄地理位置较高,这个时辰已有薄薄的雾气降下来,使得小院也陷入了朦胧之中。他四面张望两眼,突然脸色一变,站起来走到了厢房,推门进去,屋中仍是之前的摆布,凤承语用来沐浴的那一桶水,也仍在那里摆着。他走过去看了一眼,本能地感觉到厌恶,就转而别处搜查,但忙活半日也没有发现异常,他停下来皱着眉,心想许是自己想多了,就准备离开,但在经过浴桶时,他又望了一眼桶中的水,仔细观察才发现,这水居然有些浑浊。
  “难道?”
  他沉下脸,一脚踹出去,就崩断浴桶的一段木板,水从缺口泄|出去,就把桶底的情景给露了出来,剑指转了一圈,桶底就被切割开来,“咚”一声,木板掉了下去,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地下通道。
  “不好!”他的脸色一下子铁青,转头就向留仙居狂奔过去。到了留仙居,直闯主卧,房中却空无一人,他跑出去对迎上来的使女凌厉喝道,“住这的客人呢?”
  那使女脸色发白道:“方才有个穿红衣的,抓着跟您一样的人出现,顾仙子就追上去了……”
  “该死!”燕离跺了跺脚,问清了方向,就追上去,追着追着,他就发现莫名熟悉,直到看见荒芜小院,才知道顾采薇被人引到了漱玉居来。
  “薇薇,你在吗,在就应我一声!”他放声大喊,就听到“唔唔”的声响,他猛地冲入前厅,就看到红衣女鬼凌空掐着顾采薇,顾采薇在空中不断地踢蹬,他脚步不停,直冲到女鬼面前,攥起了拳头,含恨打出去。
  “放开!”他这一击,故意错过了女鬼的头部要害,而只打到她的胸口,果听“砰”一声响,女鬼被击飞出去,重重地撞在墙上,她的头颅居然诡异地掉落下来,在地上“咕噜噜”地滚着。
  燕离接住顾采薇,看到她痛苦地咳着,心痛如绞,想着若是晚一步,她就香消玉殒了,便恨不得将那女鬼挫骨扬灰,只因还有些疑问没解开,就强忍着杀机道:“这就是你的剑道?白日你故意不叫我猜,还解释了你的名字,我只道你是得了凤承语的授意,原来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伏下了杀机!但你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薇薇?你只要杀死陈总管就完成任务了,不是吗?”
  红衣女鬼掀开红衣,露出一个娇小的女子,赫然是凤承语身边五个使女中年纪最小的冷月。原来
  那浮肿的头颅只是个十分逼真的头罩而已,剑光洞穿头罩,当然不能对本体造成任何伤害。但此刻她受了燕离含恨一拳,却是实打实的受了重伤,脸色如同透明一样,听到燕离的问话,她稍觉意外,然后虚弱笑道:“燕公子真是聪明,什么都想到了……其实,我从第一眼看到燕公子,就喜欢上了你,所以特别嫉妒顾采薇,想取而代之。燕公子,既然我失败了,就证明我没资格留在你身边,你拒绝我是对的……你杀了我吧!”
  面对一心求死的冷月,燕离反而没有急着下手。
  “采薇妹妹,师弟,你们还好吗?”这时外头窸窸窣窣一阵脚步声,凤承语带着一大帮护卫冲进来,看到顾采薇没死,眸中闪过一丝异色,然后佯装惊讶道,“怎么回事,我哥不是让你两个不要查了吗,要不是留仙居的使役跑来通知我……幸好你们没事。咦,冷月,你怎么在这?”
  燕离已是出离的愤怒,“凤承语,你不要在我面前演戏了,我还没住进落日居之前,就受到了你的监视。方才我就一直想不通,凭你的修为,怎么能悄无声息摸到了我旁边的厢房里洗身,果然发现那浴桶底下有个地道,陈总管已经如此小心,还是被你安排的人听去,你就故意演一场戏,为了证明陶小娘确实是偷人得病死的!但你杀死了陈总管,灭了口,为什么还要对薇薇不利?”
  “因为真正嫉妒我的人,其实是她。”顾采薇缓过来了,发现红衣女鬼是假的,也变得十分冷静,“不直接杀我,把我诱骗到这里来,也很简单,就是不想承担杀死我的后果。只要我死在漱玉居,毕竟有前车之鉴,就可以一概推给恶鬼,莲花座找上门时,她就有了推脱的借口。有些人的真面目,真是比恶鬼还要丑陋!”
  凤承语脸色变了变,但又很快笑起来,“没错,我就是要把你的死推给陶小娘的恶灵,到时候就算莲花座找我麻烦,除非她萧玉研要跟剑庭撕破脸皮,举派来攻,否则能耐我何?没想到陶小娘死都死了,还能让我利用,这漱玉居的人还真的都是福星啊。”
  她话音方落,厅里就“呜呜”的刮起阴风,不是形容词,这风是是真的阴寒透骨,伴随着阴风,竟又出现了一个红衣女鬼,从冷月身后的墙上穿透出来,慢悠悠地向凤承语飘过去。
  众人定睛看,有些错愕跟好笑,因为这红衣女鬼,竟然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小女娃,如果不是她的脸阴森森的,肯定是个粉雕玉琢的小美人。
  “玥儿?”燕离看到不禁一怔。
  随后,小女鬼飘到凤承语身旁,轻松就将她提起,一甩,“啪”一声砸到墙上,脆弱如同一个刚吸完血的特大号的蚊子般粉身碎骨。
  PS:之所以不在作者有话说里说,是因为想让更多人看到。昨天在群里得知阅文新合同的事,我是个后知后觉的人,起初并没有在意,后来想着想着就不太多对味,我是属于网文作者这个群体的,就抱着了解事态的心去搜了搜,结果让我非常震惊而且愤怒!新合同里提出作者属于网站的雇工,是网站请作者来给他们打工做枪手的,是雇佣关系,却又不在劳务合同的范畴里,什么保障都没有,连著作权署名权都被剥夺了,打个比方,我把孩子养大了,在法律上却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吓得我连夜重看了一遍我的合同,重新审视,才发现许多微妙的地方,但跟阅文合同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这里就不讲了。我想说的是,网文已经是现当代的一种流行文化,是劳苦大众茶余饭后的精神慰藉,我从凌晨两点看知乎、微博,直到早晨六点,看了许多相关话题,我觉得作为网文作者——尽管是个非阅文的小透明——仍要在这里发声:网文创作属于文学创作,作品理应属于作者,如若不是,就请所谓的“作者”自己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