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科幻灵异 > 我的细胞监狱 > 第一千五百三十一章 独立成型
  布满灰尘的地下室,堆满着古老器件,最早甚至可追溯到十八世纪。
  虽伯爵在建筑外部嗅到另一支队伍的气息,但地下室没有其他人活动过的痕迹。
  对方应该主要在建筑上层活动,暂时没有前来地下室的倾向……短时间内,可以将这里作为藏身点。
  韩东身上的血液标记仅剩最后两个,马上就能清理完毕。
  “与其说是地下室,不如说是地下一层……这里的面积与上面相当,还设有许多隔间。
  如果我们运气足够好,甚至可能在这里找到活动目标-「怨恨之盒」。
  搜寻之前,还是先清除掉负面状态,恢复伤势吧。
  伯爵,宝石给我检视一下。
  对了,血魔的尸体里除了宝石,还有掉落钥匙相关道具吗?”
  “没有!本伯爵对于血液的感知相当灵敏,只发现了这颗宝石。”
  “那应该是我们没有触发任务,直接杀掉怨念收集体,这才没有掉落与最终区域相关联的钥匙……不过,我们所具备「木钥匙」应该也够用了。”
  韩东接过沾满唾液的鲜红宝石,相关信息立即获取:
  【较为完整的血魔结晶(蓝色精良)】
  类型:消耗补给品(仅限以鲜血作为生命载体的活物)
  普通效果:迅速修补伤势,补全所有损失的生命值,最大生命值上限提高20%(若个体以鲜血生命为主该效果翻倍)。
  特殊效果:血液亲和性提升。
  韩东露出一种意料之中的表情。
  “果然,在本次活动间,击杀这类怨恨收集体,均掉落蓝色品质的消耗品……特定情况下,这东西并不弱于装备道具。
  如果没有‘邻居’的追捕,我还真想试试割韭菜,杀光每栋别墅间的怨念收集体,就算自己用不着也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可惜了……风险还是太大。
  伯爵,这东西你直接吃掉就行!后续狗体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别搞出太大的动静。”
  韩东将红宝石扔回去时,伯爵只是垫在舌头下,迟迟没有吞咽。
  伯爵一脸高傲地说着:
  “喂!这东西不是能修复伤势,恢复生命吗?
  本伯爵从来不吃‘独食’,不如让我回归右臂,由你这位主体来吞服……这样,既能修复你的伤势,又能我作为控制血液的意识主体也能获得提升,不是更好吗?”
  “伯爵,你才是冥血的主体。
  如果由我来吞噬,「血魔结晶」的效果会分摊吸收,无法让你获得最大程度的提升。
  还是让你单独吸收比较好……这东西品质极高,如果运气不错的话,说不定能让你完全独立,无需依靠「莱斯特护工的右臂」作为单独行动的载体。
  至于我的伤势,标记血液已剔除,剩下的只需服用治疗药剂基本迅速恢复。”
  伯爵一阵语塞,甚至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要知道,他作为次要意识与韩东共存的这么久时间里,可以一口咬定韩东属于绝对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者……
  就算韩东愿意分享与贡献,也绝对与他无关。
  眼前的情况却让伯爵十分诧异,隐隐生出一种奇怪的感激情绪。
  “伯爵,你干嘛?
  赶紧吞下去,如果肉体发生变化,可能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如果另一支小队提前找来就真的麻烦了。”
  “咳咳!行吧~本伯爵必会发挥出这东西的最大价值。”
  咕噜!
  血魔结晶刚一下肚。
  一阵强烈的血光于地下室亮起,幸好韩东事先选择较为隐秘的隔间……否则,如此强烈的血光很有可能透进建筑的第一层,增大被发现的概率。
  韩东盯着眼前的奇景,露出满意的笑容。
  “我猜得没错,这才是最佳用法!
  由于等级的全面压制,我无法进行「触须异构化」,可用的触须也少得可怜……伯爵的意识只能留在体内操控血液,强行分离出去只是一滩精血,无法构型。
  就算以护工手臂作为血犬载体,也受到装备本身的限制,无法发挥出多少实力。
  如果将伯爵看作【冥血】这一能力,它本身是可以升级的。”
  眼前
  伯爵正处于‘返璞归真’的状态,化作一滴滴纯净鲜血由毛孔间脱离「护工手臂」这一载体,于空中构建出一团独特的血球。
  鲜红的血球温润而透亮,
  时而会构建出类似于铭文的凹坑、
  时而会透出一颗可怕的异世头骨、
  时而会显出某种韩东从未见过的印记、
  随即,血球化作一张饕餮巨口,竟将「莱斯特护工的右臂」直接吞掉,将皮肤、肉质、骨头等组织彻底消化并化为己有。
  这与之前依靠手臂作为载体,完全属于两个概念。
  完成吞噬的血球,继续漂浮于空中,隐约可见一种全新的骨质框架正在内部构建成型。
  原本不怎么感兴趣的莎莉也偏转脑袋,轻声评价:
  “不愧是我男人选中的特别坐骑……今后说不定有机会撼动「高山血祖」的地位。”
  韩东这里也给出极高的评价:
  “伯爵这家伙还真有点东西,不愧是新一任的冥神代言人……以后还得想办法与那边世界的冥神谈判一番。
  伯爵可是我的挚爱,他可不能夺人所爱啊。”
  唰!
  一头柔顺的红发飘散洒出……不对,确切的说是‘狗鬃’、
  贴满血管、肌肉明显的四肢落在地面、
  回归曾经的长型犬嘴,密密麻麻数百颗牙齿凌乱排列于口腔间、
  健硕而鲜红的狗身达到两米有余、
  虽说还没有明显的触须与眼球结构,但相比于百目血犬已十分相近……至少不会被认作‘土狗’。
  “汪!”
  伯爵摇了摇狗头,显出一副高傲的绅士模样,似乎对全新姿态十分满意。
  “这才对嘛!本伯爵之前就和一条土狗没什么区别,要牙齿没牙齿、要力量没力量……弱的一比!”
  感受着全新力量的伯爵,陷入一种自恋状态。
  正巧,身旁不远处就立着布满灰尘的老式梳妆台。
  伯爵将前腿趴上台面,以舌头舔去镜面灰尘,想要仔细看看自己的全新俊容时。
  这一看可不得了,
  镜面不仅映出一颗长长的狗头,
  还有一位以绣布遮面的红衣女人,端坐于台前……一根满载口水的长舌,慢慢由头巾下端伸出,即将触碰伯爵的头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