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现言 > 我帮爱豆逆天改命[重生] > 新婚日记18
  第286章
  岑楚夕摘下一边耳机和保安郑叔打声招呼, 又把耳机戴上,迈着轻快的步子进了十七中的大门。
  她轻车熟路地来到爸爸的办公室所在的楼层, 刚走到门口, 一个男生突然从里面冲出来,两个人撞了个满怀,她被撞得后退几步, 被一个路过的同学伸手扶了一把才没摔倒, 而她手里提着的不锈钢保温桶脱手砸在瓷砖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幸亏盖子盖得紧, 里面的饭菜才没洒出来。
  男生既没帮她把保温桶捡起来, 甚至连句对不起都没说, 就径直跑走了。
  擦肩而过的瞬间, 她看清了男生的脸, 脑海中随即浮现两个大字:好帅!
  但就算他长得再好看,撞了人还扬长而去都是不对的,她在心里小小地谴责了他一下。
  岑楚夕对刚才扶她的同学说了声“谢谢”, 转头就看到爸爸从办公室里出来, 他捡起地上的保温桶, 问她:“没事吧?”
  岑楚夕笑着摇摇头:“没事。”
  进了办公室, 岑楚夕发现爸爸对面的办公桌换了人, 原先是个五六十岁的男老师, 现在坐在那里的却是个年轻的女老师, 而且她长得特别好看,不输女明星的程度。
  漂亮女老师看着岑楚夕,脸上挂着好看的笑, 声音也好听:“你就是夕夕吧?真人比照片还好看, 像个小仙女。”
  岑楚夕一被夸就脸红,她用求助的目光看向爸爸,岑书咎会意,笑着说:“徐老师身体不好,提前退休了,这位是接徐老师班的萧蔓枝萧老师。”
  岑楚夕忙问好:“萧老师好。”
  萧蔓枝说:“刚才撞你的人是我侄子,他妈妈住院了,他着急去医院,才不小心撞了你。我先替他说句对不起,等下次再见面我让他亲自向你道歉。”
  岑楚夕急忙摆手:“不用不用,没关系的,我也有责任。”
  岑书咎问:“萧老师,你侄子叫什么名字?”
  “萧梦童,”萧蔓枝说,“‘做梦’的‘梦’,‘童话’的‘童’。”
  岑书咎意味深长地“喔”了一声,笑着说:“我听过这个名字,而且不止一次。”
  萧蔓枝笑着说:“希望不是通报批评之类的。”
  岑书咎说:“隔三差五就有女生通过校园广播跟他表白,人气高得不得了。”
  岑楚夕想起刚才的惊鸿一瞥,心想,他长得那么好看,喜欢他的女生肯定很多,这很正常。
  紧接着就听萧蔓枝说:“不是我自卖自夸,我们梦童不仅长得好,学习成绩也一直是班里前几名,而且他唱歌还特别好听。他周末会在街头唱歌,挣点零花钱什么的,我去看过一次,愣是没挤进去,人太多了,就跟开演唱会似的,场面还挺壮观的。”
  岑楚夕顿时对这个叫“萧梦童”的男生产生了好奇。她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对唱歌好听的人有种天然的好感。
  她忍不住问:“他一般都在哪里唱歌?”
  萧蔓枝说:“不固定,哪里人多就去哪里,不过去新世纪广场比较多,那里离家近。”顿了顿,她笑问:“怎么,你想去听他唱歌啊?”
  不等岑楚夕开口,岑书咎就笑着说:“我们家夕夕是个小歌迷,一天到晚戴着耳机,这样下去迟早要影响听力。”
  ……
  周末的时候,岑书咎接到萧蔓枝的电话,说她侄子今晚会在新世纪广场唱歌,让他告诉岑楚夕一声。
  岑书咎如实转达了这个消息,岑楚夕立刻杀去岑楚昭房间,喊他今晚一起去逛街,岑楚昭沉迷游戏无法自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
  “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岑楚夕利诱。
  岑楚昭立刻双眼放光:“真的?”
  岑楚夕说:“骗你是小狗。”
  吃过晚饭,岑楚昭骑着老爸的小电驴,载着岑楚夕前往新世纪广场。
  他们到的时候,广场附近没人唱歌,显然萧梦童还没来。
  岑楚夕给了岑楚昭两百块钱,让他想要什么自己去买,她留在广场蹲守。
  她很快就发现,蹲守的不止她一个,她听到不远处一个穿彩虹毛衣的女生对旁边的同伴说:“以前七点就开始了,今天怎么还不见人?该不会不来了吧?”
  “放心吧,不会不来的,”同伴笃定地说,“我一初中同学和萧梦童是一个班的,他帮我打听过了,萧梦童亲口说今晚会在新世纪广场唱歌。”
  大概是她偷听得太明目张胆,穿彩虹毛衣的女生留意到了她,看着她说:“小妹妹,你也是来听萧梦童唱歌的?”
  岑楚夕点点头,“嗯”了一声。
  女生又盯着她看了几眼,压低声音对同伴说:“她长得好漂亮。”
  同伴深以为然:“绝对是校花级别的。”
  穿彩虹毛衣的女生又问岑楚夕:“你哪个学校的?”
  岑楚夕说:“二十八中。”
  那俩人叽叽咕咕说小话,岑楚夕听不见,她扭头张望,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
  明明只匆匆看过他一眼,但直觉告诉她,这个背着吉他朝这边走来的男生,就是萧梦童。
  “来了来了来了!”穿彩虹毛衣的女生激动的声音印证了她的猜想。
  岑楚夕目不转睛地看着霓虹映照下的萧梦童。
  他戴着一顶黑色-棒球帽,上身穿一件黑色连帽卫衣,下-身是黑色牛仔裤搭白色运动鞋,衣服上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图案,简单又干净,衬得他的气质有些不近人情的冷。
  萧梦童刚在广场一角站定,几十个人立刻潮水般将他包围,岑楚夕落后一步,幸亏那个穿彩虹毛衣的女生拽了她一把,把她拽进了包围圈的最里面。
  “好帅呀!”
  “身高也太优越了吧。”
  “听说是十七中的校草。”
  “他有女朋友吗?”
  “别痴心妄想了,我们不配。”
  “有人偷拍了他唱歌的视频发到微博上,转发上万呢。”
  “他应该去参加选秀,绝对会红。”
  人群里议论纷纷,萧梦童却丝毫不受干扰,淡然自若地做着自己的事,仿佛周边的这些人和声音都不存在。
  支好话筒架,取出吉他,把吉他包平放在话筒架前的地上,默默地调好弦,便开始自弹自唱起来。
  “oh my love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
  my eyes are wide open。”1
  岑楚夕没听过这首歌,但萧梦童一开口她就被惊艳到失语。他低沉的音色已经足够悦耳,偏偏他的唱功也非常出色,完全不像一个高中生能唱出来的,倒像是一个专业的歌手。
  “i see the wind,
  oh i see the trees,
  everything is clear in my heart。”
  岑楚夕已经彻底被他的歌声俘获了,她的心跳无端加速,有力地撞击着她的胸腔,她甚至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
  “i feel the sorrow,
  i feel the dreams,
  i feel life,
  oh i feel love,
  everything is clear in our world。”
  一首歌唱完,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响起来。
  大家纷纷往吉他包里扔钱,五块,十块,二十,花花绿绿的钞票很快铺了一层。
  岑楚夕有样学样,从口袋里掏出身上的全部现金,弯腰放进了吉他包里。
  周围立刻响起一片惊呼。
  穿彩虹毛衣的女生一脸惊讶地看着岑楚夕:“小妹妹,出手够大方的呀。”
  岑楚夕笑笑没说话,她甚至嫌自己给少了。
  原本在散漫地拨着弦的萧梦童忽然停了下来,他扫了眼站在不远处的岑楚夕,然后弯腰捡起那三张百元大钞,径直递给她,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收小朋友的钱。”
  周围响起一阵哄笑。
  岑楚夕没接,红着脸说:“我不是小朋友。”
  萧梦童盯着她比花还娇嫩的脸看了两秒,说:“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没想到他竟然对她有印象,岑楚夕心里油然生出一阵欢喜,娇艳的蜜桃红迅速从脸颊蔓延到了耳朵。
  她小声说:“那天在办公室门口……”
  太吵了,萧梦童根本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他直接把钱塞进她手里,转身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开始唱第二首歌。
  岑楚夕听得太入迷,根本没注意到手机在响。
  等第二首歌唱完,她趁着大家都在扔钱的时候往吉他包里扔了一张一百。
  萧梦童扫她一眼,有点无可奈何的样子,岑楚夕冲他嫣然一笑,还竖起了两根大拇指。
  “小孩儿,”萧梦童扬起下巴点了她一下,“点首歌吧。”
  周围的女生全都一脸艳羡地看着她,穿彩虹毛衣的女生对她说:“他从来不接受点歌的,你是头一个。”
  岑楚夕受宠若惊,大脑急速运转,说:“我想听《水星记》,可以吗?”
  萧梦童点了点头,轻扫琴弦,前奏便缓缓流淌出来。
  然而不等他开口唱,外围突然响起被扩音器放大许多倍的岑楚昭的声音:“岑楚夕!岑楚夕!限你十秒钟之内出现在我面前!不然我就报警了!10!9!8!”
  这个冤家!
  岑楚夕恋恋不舍地看萧梦童一眼,转身往外挤。她不知道的是,萧梦童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看着她挤出人群,看见她从一个男生手里夺过扩音器,推着他离开。
  原来她叫岑楚夕,萧梦童心想,名字还蛮好听的。
  ……
  因为没听到她点的那首《水星记》,岑楚夕惋惜了好久。
  好不容易等到下一个周末,她没带岑楚昭,一个人骑着爸爸的小电驴去了新世纪广场。
  可她从七点一直等到九点,萧梦童都没出现,她满心失落,骑车回家。
  骑出没多远,她停在斑马线前等红灯,一转头,惊喜地看见萧梦童正从斑马线的另一端走过来,她眼睁睁看着他走近,发现他怀里抱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
  眼看着他即将从她面前走过去,岑楚夕想喊他,可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喊他什么,只好徒劳地闭上嘴。
  犹豫两秒,岑楚夕一扭车把,尾随萧梦童骑上人行道,超过他一点,然后刹闸停下来,脚蹬着地,回头看他,摆出一副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笑着和他打招呼:“好巧啊,又见面了。”
  萧梦童愣了两秒,在她身边驻足,一脸淡漠地看着她。
  “你不记得我了吗?”岑楚夕说,“我是……”
  “记得。”萧梦童打断她。
  岑楚夕顿了下,压住内心的雀跃,自我介绍:“我叫岑楚夕,我爸爸和你姑姑是用一个办公室的同事。”
  萧梦童说:“我知道。”
  岑楚夕愣住。
  他知道?他怎么知道的?
  但她又不好意思问,目光不经意落在他怀里的小狗身上,发现它又脏又瘦,一看就不是家养的。
  “它是你捡的吗?”岑楚夕问。
  萧梦童“嗯”了一声。
  “它好可爱,”岑楚夕笑着说,“你要收养它吗?”
  萧梦童再次“嗯”了一声。
  他话好少,岑楚夕心想。
  “你养过狗吗?”她又问。
  “没有。”萧梦童说。
  “它这么脏,应该流浪好久了。”岑楚夕说,“你得先带它去宠物店检查身体,看看有没有受伤或者传染病,然后给它洗个澡,再做一下-体外驱虫,还得买点狗粮啊、宠物用品之类的。”
  萧梦童看着她:“听起来你很有经验。”
  岑楚夕说:“我小时候养过两只狗,所以懂一点。”
  萧梦童犹豫两秒,说:“前头就有一家宠物店,你可以陪我一起去吗?”
  岑楚夕不假思索地点头:“好啊。”
  到了宠物店,把小狗交给医生检查,幸好它没伤也没病,店员便把它抱去洗澡了。
  岑楚夕和萧梦童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等,宠物店就快关门了,除了他们没别的客人。
  岑楚夕看了眼放在他旁边椅子上的吉他,忍不住问:“你今天去哪里唱歌了?”
  萧梦童说:“大学城。”
  她“喔”了一声,顿了顿,闷闷地说:“上次点的歌我都没听到,好可惜。”
  萧梦童短暂地沉默了下,说:“下次唱给你听。”
  “真的吗?”岑楚夕两眼放光地看着他。
  萧梦童被她的喜悦感染,微微勾了下唇角,说:“就当是你陪我来宠物店的报答。”
  岑楚夕猝不及防被他的微笑击中,仿佛有只小鹿在心里乱撞,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等小狗洗完澡出来,颜值暴增,从脏兮兮的流浪狗变成了可可爱爱的小奶狗,如果再吃胖点肯定会更好看的。
  他们给小奶狗买了驱虫药、滴耳液、狗粮、笼子和纸尿布,再多就拿不住了,其它的明天再来买。
  从宠物店出来,岑楚夕说:“你拿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吧。”
  萧梦童微微失笑:“我不用你送,你快回家吧,小不点。”
  岑楚夕回忆了下他对自己的称呼,从“小朋友”到“小孩儿”,现在又多了个“小不点”,她在他眼里到底是有多小啊?
  “我已经十三岁了,”她说,“才不是小不点。”
  萧梦童不置可否地笑了下,说:“手机号告诉我。”
  岑楚夕愣了愣,萧梦童说:“有养狗方面的问题我可以请教你。”
  岑楚夕“喔”了一声,急忙报上手机号,见他只听不记,她问:“你不记下来吗?”
  萧梦童说:“已经记住了。”
  以防他没记清楚,岑楚夕又报了一遍手机号,和笼子里的小奶狗说了再见,才骑车离开。
  回到家已经10点半了,她拿着手机去卫生间洗澡,洗到一半,手机响了一声,她急忙拿起手机察看,一个陌生号码给她发来一条短信——
  18656880416:[到家了吗?]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萧梦童。
  她正要回复,又弹出一条新信息。
  [我是萧梦童]
  岑楚夕笑着回复他:[到家有一会儿了]
  18656880416:[那就好。]
  岑楚夕斟酌片刻,回了个“嗯”过去。
  放下手机,继续洗澡,她忍不住哼起歌来。
  ……
  有了手机号,又通过手机号加了微信,岑楚夕和萧梦童开始通过微信聊天,聊天的内容通常都围绕着洛基——就是那只小奶狗,萧梦童给它取名叫“洛基”。
  萧梦童还会在朋友圈更新洛基的近况,看着小家伙一天天长大,岑楚夕感受到了云养狗的快乐。
  周末只要没事,岑楚夕都会去听萧梦童唱歌,听得多了,她就想唱个试试。
  于是,她鼓起勇气对萧梦童说:“我也想尝试在街头唱歌,你可以带带我吗?”
  萧梦童有点惊讶:“你会唱歌?”
  岑楚夕赧然笑着说:“我喜欢听也喜欢唱,但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唱过,一直都是关在房间里唱给自己听。”
  萧梦童说:“你先唱给我听听。”
  岑楚夕左右看看:“在这里吗?”
  他们正走在大街上,周围人来人往,她唱不出口。
  于是,他们去了附近的公园,萧梦童弹吉他为她伴奏,岑楚夕唱了一首《toy》。
  唱完,她忐忑地问:“怎么样?”
  萧梦童故意沉默片刻才说:“十分满分,我可以给你9分。”
  岑楚夕惊喜地捂住嘴巴,萧梦童接着说:“下周你就唱这首吧。”
  岑楚夕忙不迭点头:“好!”
  等到下个周末,在新世纪广场,岑楚夕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唱歌,她以为她会紧张到失声,可当吉他声一响起,紧张和不安倏地就烟消云散了,她闭上眼睛,和着伴奏开口:
  “you say love is messed up,
  you say that it don’t work,
  you don’t wanna try, no no。”2
  原本嘈杂的围观群众瞬间安静下来,被她不含一丝杂质的天籁嗓音迷住了。
  直到她唱完,掌声和叫好声一齐爆发出来,岑楚夕激动得差点掉眼泪,她偏头看向萧梦童,他笑着冲她点点头,眼神中饱含赞赏和鼓励。
  从那天起,岑楚夕和萧梦童组成了一个双人组合,她每周都会唱一到两首歌,有时候独唱,有时候和萧梦童合唱。
  因为他们颜值高歌唱得又好,很快就积累起了不小的人气,周末来听他们唱歌的人越来越多,常常把广场挤得水泄不通。
  女生们是冲着萧梦童来的,男生们则是冲着岑楚夕来的。男生们通常比女生们要大胆直接得多,送花、送礼物都是小意思,甚至还有直接砸钱的,成千上万地往吉他包里扔。
  这天晚上,岑楚夕又遇到一个行为夸张的追求者,对方跪在她面前,手里举着一枚钻戒,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求婚。
  岑楚夕已经非常明确地拒绝了他,但他还是死皮赖脸地跪在地上不起来,没办法,她只能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她刚背上包,突然被萧梦童勾住肩膀搂进怀里,他对着话筒说:“她是我女朋友,惦记她的都死心吧。”
  丢下这句重磅发言,不顾满场哗然,萧梦童收拾好东西,牵着岑楚夕的手径自离开。
  岑楚夕任他牵着往前走,一直走到当初偶遇他的十字路口,她才歉疚地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没事,”萧梦童淡淡地说,“不用放在心上。”
  沉默几秒,岑楚夕说:“我以后不陪你唱歌了。”
  萧梦童偏头看着她,沉默片刻,说:“为什么要因为别人的过错放弃自己喜欢的事?你要做因噎废食的胆小鬼吗?”
  其实话说出口的瞬间她就后悔了,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唱歌,尤其是和萧梦童一起唱歌,让她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她根本不想放弃,她只是害怕给萧梦童带来麻烦,害怕他会因此讨厌她。
  见她摇头,萧梦童说:“以后我们就假装男女朋友,能挡不少麻烦,再经常换换地方,让麻烦找不到我们。”
  岑楚夕笑了笑,说:“好。”
  萧梦童说:“是时候给我们的组合起个名字了。”
  岑楚夕说:“我们各想两个名字出来,然后再从中选择。”
  萧梦童点头:“好。”
  经过两天的苦思冥想,他们的组合名终于确定下来,叫“追梦人”,虽然土土的,但寓意却是极好的。
  ……
  组合维持了半年多,随着萧梦童升入高三,他的时间几乎全被学习占据,其它的事只能先扔到一边,路演也就暂停了。
  去十七中给爸爸送饭的时候,岑楚夕会去高三三班的教室外偷偷看看萧梦童,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要么埋头做题,要么趴课桌上睡觉,很少和人闲聊。她看两眼就走,从不打扰他。
  时间像流水一样悄然流逝,一转眼,高考已经结束了。
  当天下午,岑楚夕收到了萧梦童的微信:[晚上去唱歌吧?]
  岑楚夕回:[好!]
  晚上,“追梦人”组合时隔一年重出江湖,在人来人往的滨江步道,他们旁若无人地尽情歌唱,一直唱到嗓子都哑了还不想停下来。
  等萧梦童又唱完一首,岑楚夕朝他伸出手:“吉他借我用一下。”
  萧梦童愣了愣,把吉他递给她,微微有些意外:“你学会弹吉他了?”
  岑楚夕赧然一笑:“学了点皮毛,弹得不好,你不许笑我。”
  萧梦童勾起唇角:“保证不笑。”
  岑楚夕抱着吉他,低着头,先弹了一小段旋律适应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口唱:
  “喜欢你,
  给我你的外衣,
  让我像躲在你身体里。”3
  潮热的江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乱了她的心湖,她接连弹错了好几个音,幸好她的歌声没被带跑偏,她可以硬着头皮继续唱下去。
  “我喜欢这样跟着你,
  随便你带我到哪里。
  你的脸慢慢贴近,
  明天也慢慢地慢慢清晰。”
  岑楚夕很想看看萧梦童此刻的表情,但她很怕一看他她的大脑就会一片空白,所以她一直低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颤动的琴弦。
  终于,她好好地把这首歌唱完了,围观群众纷纷鼓掌叫好。
  岑楚夕抱着吉他,依旧不敢看萧梦童。周围的人忽然全都消失了,只剩下她和他。她低着头,轻声问:“你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吗?”
  萧梦童沉默两秒,说:“《喜欢你》。”
  岑楚夕终于鼓起勇气,抬头看着萧梦童的脸,一字一句地问:“你喜欢我吗?”
  仿佛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萧梦童的表情一点都不惊讶,还是一如既往的poker face。
  岑楚夕却忐忑得不得了,不等萧梦童回答,她紧接着说:“我喜欢你,从两年前第一次在新世纪广场听你唱歌时就喜欢上你了。如果你也喜欢我,请和我交往。如果你不喜欢我,请告诉我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上我。”
  萧梦童轻轻地揉了下她的头发,笑着说:“我不接受小朋友的告白,等到了18岁,如果你还喜欢我,我就做你男朋友。”
  ……
  萧梦童去b市读大学了。
  岑楚夕考上了十七中,从初中生变成了高中生,也变得越来越漂亮,追她的人络绎不绝,无一例外都被她拒绝了,她对那些追求者说:“抱歉,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但是没人相信她的话,因为谁都没见过她和哪个男生有过亲密接触,除了她的双胞胎弟弟。
  新结交的朋友周飞鸢也好奇地问她:“你真的有男朋友吗?”
  岑楚夕点头:“真的。”
  “那他怎么从来没露过面?”周飞鸢问,“我也没见你和谁密切地聊微信打电话。”
  岑楚夕想了想,小声说:“其实我只是提前下了恋爱订单,要等到十八岁才会收获一枚男朋友。”
  周飞鸢似懂非懂,也没再多问,但再有人托她转交情书,她一律拒绝,并告诉对方岑楚夕已经有男朋友,让他们趁早死心。
  久而久之,岑楚夕名花有主的消息就传遍了十七中,追她的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少了。
  高中三年一晃而过。
  报志愿时,岑楚夕不顾爸妈的反对,报考了位于b市的中央音乐学院。
  九月,她和岑楚昭一起去b市报道。
  学校的宿舍是两人间,她的舍友叫古丽苏如合,是一个漂亮的异族女孩,她们很投缘,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开学后第二天,开始了为期半个月的军训。
  开学后第四天,岑楚夕的18岁生日终于到了。
  在食堂吃早饭的时候,岑楚夕压低声音对古丽苏如合说:“等会儿站军姿的时候,我假装晕倒,你送我去医务室,一定要演得像一点,别让教官识破了。”
  古丽苏如合一副很没底气的样子:“我怕演砸了。”
  岑楚夕说:“就照着刚才在寝室排练的那样演就行,我相信你。”
  古丽苏如合点点头:“好吧,为了你的幸福,我豁出去了。”
  岑楚夕笑着说:“加油,你是最棒的!”
  可她还没来得及“晕倒”,萧梦童突然出现,训练场上的女生们纷纷发出花痴的声音。
  岑楚夕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穿着极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子,挺拔又英俊,整个人仿佛在闪闪发光,比阳光还要耀眼。
  他站在训练场前的树荫下,目光在队伍里逡巡片刻,终于撞上了岑楚夕的视线。他微微一笑,径直走到教官旁边,小声对教官说了几句什么,接着就听教官说:“岑楚夕,出列!”
  岑楚夕应了声“是”,从队列中走出来,然后小跑着跟着萧梦童离开了训练场。
  一直走到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萧梦童驻足转身,看着岑楚夕,径自开口:“生日快乐。”
  岑楚夕张了张嘴,她有太多话想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是傻傻地盯着眼前高大英俊的男生,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
  萧梦童靠近两步,垂眸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子,说:“我来是想问问,你还想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吗?”
  眼泪夺眶而出,模糊了视线,岑楚夕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回答:“想,每天都想,做梦都想。”
  萧梦童回抱住她,在她耳边说:“那今天就是我们正式交往的第一天。”
  ……
  “夕夕,醒醒。”
  一个无比熟悉的、忽远又忽近的声音在喊她。
  意识倏地从梦境中抽离,岑楚夕悠然醒转,缓缓睁开眼睛,眼前却模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萧顽用指腹轻柔地帮她擦掉眼泪,问:“做噩梦了吗?哭得这么厉害。”
  岑楚夕摇摇头,抬手搂住他,把湿漉漉的脸埋进他的颈窝里,用沙哑软糯的哭腔说:“是美梦,一个很长很长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