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仙侠修真 > 我对孟婆汤有免疫 > 我对孟婆汤有免疫 第43节
  两人一马, 相偎相拥着, 温暖的气息从身后传来, 莫愁感觉冻僵了的四肢百骸开始逐渐苏醒过来。
  他身上这么暖和,该不会是还没退烧吧?
  不过莫愁没有问出口, 她知道这点并不入微的体贴, 在此情此景显得过于不合时宜。纵你有千般缱绻, 环伺的饿狼是不解风情的。
  谢清明见莫愁坐稳了,也便没有半分游移, 剑指头狼而去, 一招一式都绝不拖泥带水。
  莫愁眼见着剑气划过带起的罡风, 上下翻飞的剑法如行云流水, 谢清明腕间的力道也绝非平日可比拟。
  莫愁不禁悄悄回过头再看了一眼这张熟悉的侧脸,没错, 是清明啊。
  别说是她了, 就是谢清明自己也觉得颇为不可思议。
  如果按照广寒所说,自己昨夜发了烧, 折腾了一宿,今日应该是虚弱到脱力才是。可此时此刻的谢清明不仅没有感觉到一丝不适,甚至觉得周身都格外轻灵。
  谢清明从小学剑,不过并不精熟。花哨的剑法练过不少, 可是多半都是借助肌肉的张弛操控剑的走向, 很少会形成剑气。
  可今时今日,他感受到了不同。
  他周身的经脉感觉都格外通畅,杀伐之时不再是肌肉的收缩, 而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着利刃斩出一道道凌厉却朴素的弧度。
  仿佛一举一动,都是一股气支配着。看似不着力道,却足以四两拨千斤。
  漫天的大雪被剑气的寒光生生截断,白茫茫的周遭开始清亮起来,仿若有仙人之手,卷起铺天盖地的纱幔。剑锋所指,是犹如喷薄而出的火龙,浩浩汤汤,裹挟着毁天灭地的气力。
  天地山河当为之震颤,遑论几只穷途末路的饿狼?
  待野狼之血染红了皑皑白雪,风起云涌的天地也尘埃落定,莫愁才扭过身子看着不住喘息的谢清明,观察他是否有异样。
  依旧是那张果毅俊逸的脸,依旧是那抹温和无争的笑,转圜间仿佛天地都变了,可唯有他,什么都没有变。
  莫愁拽着谢清明的脖领,让他俯下身子。她把脸颊蹭向他的额头,冰冰凉的,不烧了。
  “你病好得倒挺快。”
  谢清明揶揄着,“不敢不快,怕你把我扔下自己跑了。”
  莫愁莞尔一笑,解释道,“我真的想和你一起来了,可是你病了,我不能让你带病和我来冒险。”
  谢清明用下巴蹭着莫愁的发髻,“我以为你还生我的气呢。”
  莫愁是个心多大的人,生闷气在她这根本就不可能,“你想得倒美,我若真生气了,我就把你吊起来打,还能赌气自己一个人走?”
  谢清明无奈一笑,是了,他自己许诺的要陪她做混世大魔王的,如今这小霸王没毁天灭地,先窝里横起来了。
  小霸王像个灵活的肉球似的,趁谢清明还在神游太虚,一骨碌从马上跳了下来,用匕首探了探那几匹狼是不是已经死透了。
  她挑了身量最小的一匹狼,试探性地在地上拽了一拽,那狼的尸体仿若冻住了一般,来了个我自岿然不动。
  “大少爷,顶风冒雪地赶来了,是打算在这看我热闹的么?下来帮个忙啊!”
  谢清明不明就里,从马上下来,“你不会是打算把这狼都安葬了吧?”
  莫愁狡黠一笑,“安葬倒不必了,火葬倒是个好办法。”
  谢清明也是个实心眼的少年郎,闻言竟愣在了原地,莫愁嗤嗤笑了好半天,“大少爷,山珍海味吃得够多,吃过狼肉么?”
  当然没有。
  其实从小到大,在吃这方面,谢清明的欲望一直都不太强烈。可口了,也不见得多吃上几口,不可口了,也不会撂筷子走人。
  饱腹而已,从不强求。
  “狼肉也能吃?”
  莫愁看着蜜罐里长大的大少爷,颇有些不太妥当地以己度人,觉得谢清明矫情了些,便笑道,“你应该庆幸这有狼可以吃,否则我这个人饿急了,什么都吃。”
  说罢,莫愁的嘴角挂出一抹颇为诡异的微笑,眼神不由自主地把谢清明从上到下扫视了一圈。
  天地良心,莫愁真没动什么歪心思。她说的吃,真的是吃,她不老实的眼神,也只是想表达她荤素不忌,饿急了连人都吃。她确实是个不老不死的万年老油条,可还没练成脸皮似城墙的老流氓。
  可她那邪魅的笑容配上着实不太厚道的眼神,在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眼里,确实透着些露骨的调戏意味。谢清明感觉全身的血都涌到脸上去了,八风不动的脾性也开始心浮气躁起来,四肢都开始不听使唤,他赶紧深吸了一口气,心底默念“非礼勿想……”
  然而,红得跟猴屁股似的脸颊,让他的这份痕迹过于明显的淡定欲盖弥彰。
  气氛一时间尴尬到了冰点,把这漫天大雪的寒冷更推向了极致。莫愁心底暗骂这傻小子想什么呢,她就再是个见色起意的主,也不可能这么不分场合吧。
  毕竟活得年头久了,油滑了许多,莫愁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掩盖了两人心知肚明的那一点桃色幻象,云淡风轻地道,“今天姐姐给你露一手,烧烤野狼肉,让你看看什么叫上得战场,下得厨房。”
  说罢,二人默契的两厢无言,腿脚麻利地把小狼崽子抗到了马上,然后顶着肆虐地风暴,找到了一处可以暂时避身的岩洞。
  全程没有一点多余的语言交流,甚至两个人的眼神都没敢触碰到一起。
  莫愁干脆利落地撅了些干草树枝,轻松地点燃了篝火。跳动的火苗里传来悦耳的噼啪声,莫愁又麻利地给小狼崽剔了骨,挑出最嫩的一块肉穿到了树枝上,架在火堆顶端,慢慢烤了起来。
  谢清明是完全帮不上忙的,哪怕今时今日,他的功力在某种并不为人知的原因催动下,长进了不少,可仍然更改不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的实质。
  莫愁也不指使他,半是知道他真的只会帮倒忙,半是觉得自己也应该捡起这谋生的能耐了,毕竟南柯一梦般的裘府生活应当是走到头了,她怕是又要适应与虎狼谋餐饭的日子了。
  烤肉的香味开始漫溢出来,湿透的衣襟也被火光烤干了,一片橘色的山洞里,温暖而熨帖。
  人活得太舒适,就爱胡思乱想。莫愁怕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主,刚被老乞丐扇了三个耳光,如今甫一触景,又回忆起当年事来。
  几年前的雪夜,裘致尧也是如此笨拙的富家公子哥,让他卸块马肉都不会。
  莫愁盯着翻飞的火苗,率先打破了沉默,“你知道我和裘如玉是什么关系么?”
  谢清明一愣,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昨日他在冰洞里说过,不在乎那些前尘往事,确实有往日不可追的豁达,但多少也掺杂着些赌气成分。
  如今二人心绪都很平和,再提及这个话题,生出了一丝想要探究一二的好奇心。
  “不知道,不过我猜总不会上辈子就是父女关系。”
  莫愁给肉翻了个个,觉得谢清明这么聪明剔透的人,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确实比较委婉了。自己也没什么可遮掩的,便坦荡地道,“他差点娶了我。”
  谢清明作为一个心性还算成熟的成年人,自然明白和死人吃醋是一种既有伤风度,又没有道理的事情。可谢清明还是感觉好像腔子里燃烧起了一股无名的妒火,酸得他那颗无处安放的小心脏那叫一个七上八下。
  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他不能在这个时候打翻醋坛子,只能忍痛装大尾巴狼,一副故作轻松地姿态,问道,“那为什么没娶?”
  说完,长舒了一口气,还好没结巴。
  对于这个问题,谢清明多少是有所期冀的。他也说不清自己期冀的是什么,也知道无论如何回答,事态发展的结果已然摆在眼前了。可他还是暗暗期盼,期盼莫愁会回答他,“我不想嫁给他。”
  可莫愁既然打算坦白,就没有遮遮掩掩的道理。再加上她自顾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全然没感受到谢清明那细枝末节的异色,便平静地回答道,“还没来得及嫁给他,我就死了。”
  这句话无异于当头一盆凉水,给谢清明一腔希望的小火苗浇得个毁尸灭迹。谢清明是个迂腐地保留一丝君子之风的人,所以长期以来,他觉得嫉妒一个人,不免有些小人长戚戚的意味。也就是如此,即便莫愁与广寒那小妖精总厮混在一起,他也没有什么不适之感。
  他真正的敌人,是他自己。认识莫愁之前,谢清明总觉得生而为人,无愧于天地君亲师即可。可自打与莫愁相识相知,方知道自己井底之蛙一般,不能窥探这大千世界之万一。他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更没有超长的异能,又是个不苟言笑的性子,与莫愁相比,实在是个了无生趣,乏善可陈的人。
  这“他恐怕是配不上莫愁”的结论,不过处于内自省的阶段,毫不涉及其他人。
  可如今凭空杀出来一个与他一样,肉体凡胎,甚至诸多方面都不如他的裘如玉,却可以让莫愁惦记了两辈子。
  凭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描写烤狼肉,把我自己给写馋了,如果今晚写得完就再加一更,写不完就算了,明天见。
  那些说跟着作话唱出来的小伙伴们,今天再来一遍:“我们一起闯码头,马上和你要分手啊……”
  (作者已经逐渐放飞自我。)
  第57章 故乡
  狼这种动物与其他畜生多有不同, 精壮有力的居于多数, 即便莫愁挑的这只还是个半大的狼崽子, 但相较于猪肉羊肉,还是紧实很多的。
  莫愁剔下来的是肚囊附近的, 还一星半点地粘连着些肥油, 肉质相对也不那么干柴了。
  融化了的油脂顺着狼肉细腻的纹理滴落下来, 甫一掉落在火苗上,炸起一阵“滋啦”声, 火舌瞬间变得十分耀眼, 给酱红色的狼肉裹上了一层酥脆的外皮。
  莫愁不再说话, 心无旁骛地烤肉, 她不急不缓地抽出匕首,在火苗上燎了几下, 然后顺着纹理剌了两刀, 肉眼可见地涌出一股汤汁,浓郁鲜香的烤肉味四溢开来, 莫愁看了看里层肉的颜色,细致地拨了拨火。
  她自然地一仰头,召唤道,“好了, 来尝尝。”
  倚在岩石上神游太虚的谢清明还沉浸在自己那份不可与人言的悲喜里, 神情依然有些恍惚,他蔫蔫地接过莫愁递过来的树枝子,心不在焉地上来就咬了一大口。
  一股热汁在唇齿间喷薄而出, 舌头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嘶……”
  莫愁在一旁窃笑,“你是傻么?不知道烫?”
  谢清明在旁边窘迫极了,生怕自己的那点小心思露出端倪,他砸了咂嘴,还留在嘴里那咸香的肉汁瞬间刺激了他的味蕾。
  谢清明惊异地发现,原来这简单粗暴,甚至近乎野性的吃法,竟然可比珍馐大餐。
  方才还翻江倒海的前尘恩怨被一齐抛诸脑后了,谢清明嘶嘶地咬了一口滚烫的酥皮,露出里头细嫩的肉来。鲜美,多汁,外酥里嫩……谢清明感觉自己的大脑都不转个了,舌苔上裹挟的肉香味调动起了他的三魂七魄。
  去他妈的生死,去他妈的情敌,大快朵颐,且活当下才是人间正道。
  嗯,要是再有酒,就更美了。
  “你能找到那峦云峰么?”
  莫愁撕了一块肉嚼着,“只能估么个大概,以前和村里人打猎的时候,大概听说过,据说有些仙气。”
  估么,大概,据说……谢清明听了有些牙疼,也就是说这丫头风雪兼程地赶路,其实并不知道目的地究竟在哪。
  “天黑之前能到么?”
  “到不了了。早上的时候我觉得如果快马加鞭,可以在傍晚时分到山脚下。可一路上变数过多,耽搁太久了。恐怕要明天晌午了。”
  “星夜兼程?”
  莫愁摇摇头,“不了,这雪都下冒烟了,连夜赶路太过危险。”
  说到这,谢清明没答话。一方面,他觉得这种天气风餐露宿的,不见得比赶路安全多少。另一方面,他又不敢把忧虑说出来,避免显得自己太过矫情。
  莫愁仿佛看到了他的忧虑,安慰道,“我刚才算了,按上午的速度,如果不出意外,可以天黑前赶到我以前住的村子。我家还有个老房子在那,咱俩可以歇歇脚。”
  谢清明一听到这,登时来了劲。他所认识的莫愁,一直以来都是那个裘府大小姐。即便莫愁既不娇气也不造作,和他所认识的千金多有不同,可他还是对莫愁曾经的山村生活充满了好奇。
  这份好奇甚至超越了对恋人过往的好奇,更像是“不食人间烟火”对“人间疾苦”的好奇。
  吃也吃饱了,身上的衣服也干透了,二人一马继续在肆虐的暴风雪里艰难前行。待傍晚时分,仿若能吃人的罡风稍稍收了些神通,如幕布一般的大雪也薄了起来。莫愁眯着眼望着,背阴坡下,出现了星罗棋布的房子,应是个村庄。
  四年了,终于回来了,离开了四年的故乡。
  村口不知何时盖起了一座崭新的花岗岩石牌坊,这牌坊是典型的四柱三间的样式,重檐八角高高地翘上天际。仔细观察石柱,竟然是做工精良的阳文雕刻。有缥缈入云的海上仙山,有栩栩如生的彩焕螭头。
  细枝末节间都透露着一股用心与精致,可与此同时,也有着诸多不合时宜的诡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