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其他类型 > 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 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第140节
  小孩子没心没肺的逼迫最容易叫大孩子手足无措,周望垂下头,而徐行之自外走来,蹲在他身前,将“闲笔”置于膝上,缓声哄他:“陶闲他打开了蛮荒之门,现在可能已经到现世去了。”
  曲驰眼睛亮了亮,继而又隐隐现出受伤之色。
  他喃喃地问:“为什么你们都知道他去哪里了?为什么他不告诉我?”
  说完他怏怏地垂下头,玩了一会儿玉柄拂尘,方才下定决心这回要闹些小脾气:“我不去什么现世。行之,你去告诉他,我哪里都不去,就在这里等他。”
  周北南难得开了灵窍,上前来同徐行之一起真心实意地欺骗他:“曲驰,陶闲就在门那边。你也知道他身体不好,离了你就是只软脚虾,你真放心他一个人……一个人……”
  周北南一席话倒是把自己说难受了,喉结升降数下,方勉强咽去一口酸气。
  “是呀。”周望将抑在胸口的长长一口郁气尽皆吐出后,灵犀一动,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理由,“……干娘跟我说,他去现世给你买糖葫芦了。”
  曲驰立刻就不难过了:“……真的?”
  陆御九把自己镶嵌在塔门处,不肯靠近,只敢远远地附和:“……是啊,他不让我们告诉你,说要给你个惊喜。”
  周北南想起今早自己与陶闲的最后一番对话,心中生憷:“是,他今早还跟我说,要给你弄糖葫芦来。”
  大家齐心协力地为曲驰编织了一个糖稀色的金黄梦境,也都在极力哄骗着自己。
  曲驰认真地将目光转过每一张脸,他辨不出这些脸背后隐藏的悲欢,只觉得他们都在笑,一颗莫名悬着的心才端端正正搁回了原位。
  他搂着小桶,快乐地站起身来:“那我不生气了。我去找他。”
  曲驰轻而易举地得回了他的快乐,然而,就连向来冷情萧疏的孟重光都别开了视线,不敢直视他的这份纯真的欢喜。
  他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带走了他的剑和拂尘,提走了陶闲的针线小篮。陶闲为他新做的衣裳,他一件都未曾带。
  在曲驰看来,小篮子就是一枚取之不尽的泉眼,只要小篮子在,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新衣服从篮中冒出。
  光门并无要消失的打算,月亮似的横亘在小河边,曲驰满心欢喜地来到它跟前,不加任何犹豫便钻了进去。
  一脚踏入那光波潋滟中时,曲驰突觉灵台一震,从他识海深处蜂鸣似的传来声声人语。那声音颤抖、虚弱又卑微,并不壮阔,也不豪迈。
  “……求你让我,陪曲师兄,同去。”
  ……是谁与他约好同去?
  ……但他为何又是一人归来?
  恍然间,曲驰只觉跌入了一道温暖的怀抱,在他踏入门间时,光门似乎衍生出了无尽的温暖,化出了两只手,谨慎又胆怯地将他拥住片刻,又轻轻放开了手,把他缓慢且坚定地推向现世之中。
  送走不肯离去的曲驰,大家相继踏入光门之中,井然有序,相携相伴。
  徐行之将自己留在倒数第二个,之所以不是倒数第一,是因为有个片言不语的孟重光一直缀在自己身后。
  徐行之没有理会他。
  他心中自有一镜,照人照己。事情发展至此,他已想通此事本该是陶闲主张的,但其后种种,包括试验碎片一事,孟重光动了多少花花心肠,徐行之详思一番,便有了分晓。
  孟重光也不傻,徐行之一直不理会他,他直觉不妙,只好惴惴怏怏地跟着,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待人走尽了,他才讪讪走上前,自背后小心翼翼地探出手,想要拥抱徐行之,却被徐行之反手一把拖住衣领,拽靠在自己后背上,把他拽成了个踮着脚尖、踉踉跄跄站不稳的狼狈姿势。
  徐行之从刚才起便直视着光门,现在也还是直勾勾盯视光门,头也不回:“你一早未曾出门,房门又施加了隔音的灵术,因此你应该并不知陶闲出塔去的事情。在陶闲还在塔中的前提之下,你提出试验碎片,打的什么主意,还用我再多说吗?”
  孟重光趴在徐行之背上,修长脖颈被衣领勒得通红,但他呼吸不畅,却更多是因为脏腑闷痛。
  他喃喃道:“我是为了师兄……”
  “莫说是为了我。我为人做事自有主张,无需你替我筹谋。”
  这话说得太重,孟重光眼泪都要下来了。
  他无法向徐行之解释自己在畏惧些什么:他怕他因为自残出事,他怕一着不慎,所有的事情就会像牌桌上被不慎推倒的牌九,还要清洗重来一次。
  孟重光不怕焚身之苦,他怕的是师兄的血,怕得他想一想都要打颤。
  徐行之明显感到身后的青年在哆嗦,指间不由得放小了些力道,低叹一声:“……我们都欠小陶的。”
  孟重光生怕他翻前账,哪里敢违逆徐行之,含着眼泪把脑袋点成了个小孩玩的拨浪鼓。
  徐行之向来不是空发议论之人。他撒开手,反身握住孟重光肩膀,认真道:“……如果陶闲真的已化为光门一角,肉身陨灭,那他失落的魂核,可还能找到?”
  待徐行之一脚踏入现世时,除了红尘风味扑面而来之外,入目的尽皆是熟景熟物。
  ——他们来到了大悟山下的小镇茶楼,当年徐行之等人与陶闲邂逅之处。
  小时相援之情,令陶闲怀璧也似的怀着无尽的报恩之心,宁愿耗尽十三年光阴与他一身凡胎骨血,来报答这萍水相逢之恩。
  蛮荒里的时间计量毕竟与凡世有所出入,现世中恰是冬季的黎明,天色黑得浓稠,仿佛有了实体,能一把抓握住似的。
  早出的几名弟子发出的动静惊动了茶楼老板,在徐行之踏出蛮荒时,伙计早已掌上了灯,打着哈欠守在炉前烹香煮茶,茶壶盖子被水蒸气顶得砰砰作响,那温暖的香味恍惚得像是从前世传来,惹得茶楼内几名弟子统一地怔愣着,由丝丝缕缕的茶香想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茶楼的伙计换了几茬,老板却还是那个老板,只是一生漫漫,如负鼎前行,将他原本高挺的腰背压得佝偻了下去。
  他甚至还记得徐行之。徐行之当年便是卓然华彩的青年,足有令人过目不忘的气度,如今容颜未改,自是好认。
  老板恭敬地对徐行之作揖,徐行之一揖回拜,又取出刚才孟重光交与他的储物戒指,将里面曾被周望拿来做抓子玩儿的银锭取出一枚来,递与老板,权作容留之资。
  老板慌得直摆手:“使不得,使不得。”
  徐行之也不欲与他推拒,揭开柜台上置放零钱用的玉蟾小罐儿,将银锞子当啷一声丢了进去。
  现在的四门由九枝灯管辖,容留一群老四门的越狱之徒是要承担风险的,老板身处小镇,或许并不清楚道门变故,但能在此时给他们一个容身之所,已是极大的恩惠了。
  徐行之转身问道:“曲驰呢?”
  一风陵山弟子拱手回道:“徐师兄,曲师兄自蛮荒出来就昏沉得很,被周师兄和陆……陆师兄,搀上楼去休息了。”
  徐行之正欲转上楼去查看曲驰如何了,就见周望自楼上缓步下来。
  她没下过楼梯,从高处下来向来是直通通地往下跳,现在铺了一条好端端的路在她面前,她反倒不会走了,就像第一次下楼的小奶猫,踮着脚尖,谨慎地一步一挪。
  谁都不会嘲笑这孩子滑稽的姿势。
  待她双脚重归地面,徐行之问她:“曲驰如何了?”
  “干爹安置下了。”
  提及此,周望默然了片刻。
  回到现世之后,她第一时间向伙计打听有无见到一个秀气病弱的男人。伙计是个年轻人,一边好奇地打量她短褐穿结如同野人的打扮,一边大大咧咧地应道:“那门刚一打开我就给吵醒了,我以为这是啥凶像,就没敢过去细看,躲柜后一直盯着它呢。你说的那个人,第一个从里头出来的人已经向我打听过了。我没瞅见。”
  周望尚怀揣着一分希望的心忽忽荡荡地沉入了深潭之中。
  现在她衷心希望曲驰就这么一直安睡下去,不必醒来追问陶闲在何处:“舅舅和舅娘在看顾他,徐师兄尽可放心。”
  言罢,她看遍小小茶楼,见光门犹在,不禁问道:“孟大哥呢?”
  徐行之语焉不详:“他在找我们落下的重要之物。”
  来不及问徐行之口中的重要之物所为何物,周望盯准了窗外,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
  徐行之循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沉淀着一湾浓墨的天际不知何时已消却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正如向盛满残墨的砚中冲入一股清水,黑淡了,化作了悠悠流动的液态。
  先冲破黑暗、披洒而下的是一道澄红光芒,落在对面画楼琉璃瓦之上,随即,红光泼泼洒洒地穿过云层落下来了,积丘山,决昆仑,吞江海,少顷,一轮染了金色的圆日豁然跳出屋脊,其势滔滔,拥揽天下。
  “……那是什么?”周望在梦呓和呻吟。她哪怕在最美好的梦境里,也从未见过如此胜景。
  徐行之将手搭在她肩膀之上,把她推到了清朗的晨光之下。
  周望起初有些恐惧,她在阴暗之中摸索了太久,乍见到这浑圆的日头,就像第一次见到怪物的羊羔。但她还是充满勇气地走了出去,仰头视日,觉得眼睛灼痛,周身却奇异地温暖了起来。
  “……是日出。”徐行之沉声道,“是现世的太阳,我们的太阳。”
  第100章 斯人不归
  太阳出来了, 街道渐次热闹了起来。
  菱粉糕、煎白肠、炒鳝面、花生担子、河鲜冰碗,酸苦甘辛咸;鸡贩子、补锅匠、地理先生、磨刀的、捏面娃娃的,嘈乱喧闹吵, 共同凑成了个人间烟火的模样。
  茶楼借了老板探亲回乡的名义, 宣布暂时挂牌歇业。刚回到现世的十几人不约而同地缩在了茶楼二楼的包房之中, 透过格窗打量着凡间诸象。
  面对蛮荒中的怪物异兽, 他们司空见惯且游刃有余, 然而大家已许久没见过这样多的人了, 简直是不知所措,个个都觉得自己像是从山林中误闯入尘世的野兽,自惭形秽,仿佛自己长出了无形的爪牙和长毛。
  所谓到乡翻似烂柯人, 不外如是。
  所有人中,唯有徐行之在虚假的尘世里度过了十三载。尽管十三年来看到的是满街幻影, 但总归是聊胜于无,不至于让他对眼前的一切有所畏惧。
  徐行之细心地拉上了二楼所有包房的竹窗帘, 只教他们先听着尘世之音, 渐渐习惯, 而他自己领着周望,单独挑了一间向阳的包房, 趴在窗边,取了几样从老板那儿兑来的银钱,先教她认俗世的钱,又向她介绍这条街上的小吃和各样新鲜玩意儿。
  周望双目乌溜溜地四下转着, 像是跑进街市来的小鹿,所见一切皆是新鲜奇景,斜对角扎纸鸢的小摊,她足足盯着看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它逐渐脱胎,露出了个竹骨银鸾的模样。
  徐行之问她:“喜欢?”
  周望答非所问:“干娘给我缝过一个有花有草的小布袋,用几股线缠着,告诉我这个叫做风筝,牵着线便能飞上天。从搓线到做成,他足足用了半个月。”
  徐行之默然。
  周望托腮看向对面,缓声道:“其实风筝并不算很好玩,我放了一个下午就玩腻了。但是干娘看我玩得开心,第二日又把风筝取出来给我。因此每天我练过功法后,都会牵着线到外面跑一跑。从四岁到九岁,我放了五年。”
  “还在吗?”徐行之问。
  周望自怀里掏出一只小小的布口袋,上面破了一个无法弥补的大口子,大概这就是它无法继续放下去的原因了。
  上面不只有用植物汁液染色的线纺就的花和草,还有蹲在花草里的小女孩。如果它是照着周望小时候的样子细描的话,的确需要半个月才能绣出来。
  周望仰望炫目的日冕,闭上了眼睛。
  她眼前浮现出一片淡红色,渐渐地幻化成了一个苍白的、只有二十岁的凡人青年影像。
  他第一次看她放风筝时,茕茕孑孑地站在塔前,拍着手期期艾艾地对在前方飞奔的小女孩儿喊:“阿望,飞。飞。”
  后来,女孩她长大了,生出翅膀,飞出了蛮荒,去了没有他的地方。
  徐行之没有说话,只伸出右臂,拿木手把周望的脑袋往下压了压。
  长久视日,徐行之怕伤了她的眼睛。
  陶闲用一身血肉,换来了徐行之的右臂,让徐行之不至于变得更破烂,但他却半分喜悦也无。仅有的一线希望虽说是寄托在孟重光身上,也实在渺茫。
  然而,既然已回到现世,有些事他们也不得不考虑着去做了。
  他正出神想着,便听一声惨叫自侧墙边传来。
  一听那声音,徐行之便反应过来,刷拉一把扯上竹帘,方才转头,扬声喊:“过来吧。拉上了。”
  过了好半天,周北南才捂着左手一脸痛苦地穿墙而过,过来后也不客气,张嘴就骂:“别人包房里都拉着帘,怎么就你这里有太阳?!”
  徐行之自窗台跃下:“谁让你看都不看就往里进。”
  说着,他来到周北南身前,扬扬下巴:“……手,让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