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薛哮天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拥有了一些力量。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视力仿佛都提高了,全身有种神清气爽、飘飘欲仙的感觉。
他尝试着动了动身体,又尝试着说话,但是喉咙很痛,声音只是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他便就此作罢了。
薛哮天又使劲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环顾了四周,发现这是一个还算整洁的小房间,应该算是一个圆木屋,地板是用碎石与泥浆等混合而成的,具体材料看不大出来。在木头的间隙中抹有泥浆用以加固。
他自己正坐在一张木头小床上,小床上铺有稻草,坐着、躺着还是比较柔软的。房间的一角有一条桌椅,桌子上有一些食物,除此之外便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
虽然现在没有发昏了,薛哮天的心情也还不是很好,因为上次那条“路”给他蒙上了心理阴影,导致他现在闻什么都有股大便的味道。
想到这里,薛哮天扭了扭头,然后往地上“呸呸呸”狂吐口水。
过了一会儿,他的口中实在是干得不行了,便无奈地往床旁边的墙上一靠,然后往床旁的窗外看去。只见此时太阳正好对着这个窗户,窗外是一条小河,河边各种杂草野花,与小河里的波光粼粼的水构成了一副极美的图画。
看到这幅画面,薛哮天的脸上勾起了一抹微笑。但是正当他要将视线转回屋内时,在一瞬间他的眼睛与太阳正对着了,于是自然地,就发生了一百万个可能。
不知道为什么,阳光对他突然产生了一股极强的压迫,仿佛这些光全部都要涌进他的脑袋里。薛哮天的脑袋突然开始剧烈胀痛,渐渐又昏过去了,在隐隐约约中,一幕幕记忆涌上他心头:
薛哮天现在身体原来的主人是一个叫做恩斯特的农奴,没有姓。
两年前,1481年,也就是恩斯特16岁那年,这货出去放牛的时候,把牛放跑了,然后被庄园主骂了个狗血淋头,牛还能放跑,于是就被赶出了庄园,并且没给他任何食物。
可是令人心惊胆战的是,恩斯特在被赶出庄园之后,庄园主便派人把他拐到一片树林里,然后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给他当头一棒。恩斯特当即头破血流,不省人事。
可是恩斯特福大命大,竟然没被打死,在他恢复了一点意识之后,他仍然紧闭着双眼,生怕庄园主的人还在附近。过了很久,很久,等他觉得周围安静地出奇了,他才睁开双眼,踉跄地爬了起来,迅速地离开。
经过如此重击的恩斯特失忆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和一些有关于庄园、庄园主的事情。他甚至连自己是否有父母都忘记了,于是,他只好认定自己就是个孤儿,开始流浪之旅。
无依无靠的恩斯特只好开始在外流浪。但是奈何恩斯特福大命大,竟然愣是流浪了两年还没饿死,百家饭,牢饭各种饭他都吃过。
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沿着路走到一片森林里的时候,他已经连续三天多没找到东西吃了,便饿昏在路旁,然后薛哮天才有机会来到这货的身上。
“啊,信息量好大啊,作为一个前世清华农业系的‘高材生’——呃,复读了几年来着?啊,这都不是事儿,反正看得我爽啊!”薛哮天心想,但是随着一幕情景涌上心头,薛哮天的眉头开始紧锁起来:
薛哮天还依稀记得,自己喊着莫哈莫哈的时候也是恰巧正对着太阳的,这太阳如此神奇,不仅让他穿越了,还助他读取记忆。
“这有点玄乎了吧……加之这原体的身世也是个未解之谜,这个世界仿佛都不那么友好了……”薛哮天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然后对自己说道,“也许,只是太阳看我不爽呢,又或者这一切只是巧合?我想那么多干嘛呢?嗯嗯。”
“根据原体的记忆,我可能是穿越到古代德国了,哦不,应该是神圣罗马帝国。也难怪,看这里人们的衣着,建筑样式,以及那些——恶心的道路,也只有中世纪的欧洲才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以前研究的欧洲历史就能派上用场了,我要好好在这儿闯荡一番!等我成功了,那些人就再也不会说看历史没用了,哈哈!”
想到这儿,薛哮天像个八百斤的大胖娃娃一样笑了起来,然后迅速地睁开了眼睛。
但是,当他睁开眼睛后,笑容便瞬间凝固了。一个皮肤又白又水嫩的“男孩子”的脸与他靠得很近,大概就是三根手指粗细的距离,而且更诡异的是,他正对着薛哮天“嘻嘻嘻”地在笑。
薛哮天顿时一个激灵弹了起来,然后两个人的头便“嘭”地一下敲在了一起。不知为何,薛哮天的力量远远大于“小白脸”,“小白脸”甚至因为这一撞而飞出到一米之外。
但是神奇的是,“小白脸”的头没竟然被撞爆!薛哮天惊异于自己的力量之大,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力量。但是,这股力量——
他可以感受到——
不是来自这个身体——
而是来自,属于他自己的,灵魂。
其实他也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力量,但是,显然,现状不允许他深究。
薛哮天不顾头痛,大叫道:“你是谁!你在干什么!我可是黄花大闺男,你想对我做什么?”
“小白脸”捂着头和屁股,不悦地用德语说道:“喂,恩斯特,你忘了是我把你从粪群中救回来的吗?呃,好像你还真不知道,好像也还是我把你撞倒的呢。算了,反正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了。”
“哼,真是的,亏我还给你吃了一个又白又软的面包,早知道给你吃黑面包了。”小白脸暗自嘟囔着,又是一句德语。
薛哮天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小白脸。为什么他会认识恩斯特?他又是谁?但是听到是他把自己撞倒的之后,薛哮天便立刻火气上头,破口大骂:“你这混蛋,走路不看路,还把我撞倒了!”
薛哮天说出的这句话是德语,这让他十分惊讶。也许是继承了原体恩斯特的记忆所带来的好处吧。
毕竟,现在他已经知道这里是中世纪时的德意志了,英语还不是很流行,要是不会说德语,那就可以gameover了,但就算会说英语恐怕也没辙,因为,此时的英语跟现代英语又有所不同。
哪知,小白脸却没有生气,反而笑嘻嘻地说:“啊,恩斯特呀,你还是没有变呢。你不记得我了吗?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到美因茨来?自从你上次被庄园主赶走之后,我还以为你早就饿死了呢,没想到你真是命大啊。”
听到小白脸说这样的话,薛哮天皱起了眉头,努力地在脑海中寻找着眼前这个人的身影,很快,便想了起来。
“诶,我知道了,艾历克斯!”薛哮天大叫道。
“诶,对啦,兄弟!哈哈,记得我了吧。”艾历克斯笑道,并在薛哮天的身边坐下。
这艾历克斯,是恩斯特幼时放牛时遇到的一个隔壁庄园的放牛娃,两人友情还算深厚,而且艾历克斯好像还挺能打架的。
后来恩斯特被赶出庄园后,便与艾历克斯断了来往。但话又说回来,恩斯特这两年流浪地还挺远的,从柏林走到了法兰克福附近、威斯巴登对面的美因茨,一个在薛哮天前世时德国地图上的东边,一个在西边。
但最重要的是,正所谓占了人家身体,便继承了人家的感情,虽说薛哮天以前并没有看见过艾历克斯,而且自己对他的第一印象也是不好的,但他还是有种老友重逢的快感。
“艾历克斯,你不应该在庄园里面待着吗?你又是怎么从柏林到美因茨来了?”
“这就很激动人心了,你知道为什么吗?我现在可是自由民了!”
“哦?是因为你偷偷逃到美因茨然后躲了一年了是吗?”
艾历克斯再次露出不悦:“你说什么呢?我是这样的人吗?不瞒你说,就在今年,我刚好20岁,然后我那个庄园被另一个大庄园给兼并了,好像就是被你以前待的那个庄园。”
“这不,我就自动变成自由民了,然后机缘巧合,就到美因茨来了。我现在是一个屠户,已经当了差不多四个月了。”
“啥、啥?屠户?就你这水嫩俊俏的家伙?”薛哮天惊诧道。
“虽然我长成这样,但我还是很能打的,你还记得吗?当年你被其他庄园的放牛娃们欺负,还是我一打三把你救出来的呢。”艾历克斯先是脸红,接着转为自豪。
“但是,我每天这样养着你总不是办法,我还没考虑要多张嘴吃饭呢。”艾历克斯皱眉道。
“哦哦,我不会拖累你的。但是我刚来美因茨,人生地不熟的,估计也找不到什么活。你看你这里缺点什么人手吗?我可以来你这里干吗?”薛哮天开始卖萌。
“得了,你就别这样了。”艾历克斯道,“虽然我觉得我一个人可以独当一面,但是为了我们朋友之间的友谊,我决定让你来给我打下手,还包吃包住哦。”
“哇哇,这么好的吗?”薛哮天顺势打趣道。
“没错,当一个包吃包住的免费农奴人力。”艾历克斯露出奸诈的笑容。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