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一个工人粉刷掉旧日时光,墙面换成了一家电器公司的广告,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广告上面开始覆盖着广告,写着治疗性病、办证、公关招聘、卖肾,出售透视扑克的牛皮癣滋生出来。
  2001年10月29日,墙上贴出了法院的布告。
  一个小学生站在布告前认真地念:
  被告人马有斋,男,五十三岁,犯贩卖毒品罪、黑社会组织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上缴国库。
  被告人马有炮,外号“炮子”,男,二十五岁,犯贩卖毒品罪、黑社会组织罪、聚众持械劫狱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寒保三,外号“三文钱”,男,五十岁,犯贩卖毒品罪,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情节恶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木德,外号“大怪”,男,三十四岁,犯贩卖毒品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在湶城广场举行了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四十多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白景玉亲临会场,画龙也做了精彩发言。千余名各界群众旁听了此次公开宣判大会,每宣判一个犯罪分子,路口的群众都爆发出欢呼声。公诉机关对其他犯罪分子进行了宣判:
  铁军武,外号“铁嘴”,屠春明,外号“屠老野”,两人犯抢劫罪、逃脱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库班,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丁万祥,外号“丁老头”,刘朝阳,外号“耗子”,两人犯盗窃文物罪、加工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马有刀,外号“小刀”,犯组织卖淫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寒少杰,外号“寒少爷”,犯贩卖毒品罪,其被抓获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对破案起了一定作用,故酌情从宽处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至此,除大拇哥、丁不四、高飞三人在逃之外,新世纪一号大案犯罪成员全部落网。
  当晚,白景玉在电视上发布了a级通缉令,他号召公安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发动,全面出击,布下天罗地网,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无逃跑之处。对于发现线索破案或直接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由公安部门奖励10万元,全部抓获的将奖励30万元。白景玉公布了举报热线电话,并对记者信誓旦旦地声称:
  三名犯罪嫌疑人一天不落网,大案指挥部就一天不撤销!
  前传:罪全书 第二十六章 水落石出
  故事趋向于完整,也接近于尾声。
  我们在下面从头至尾地将那些不为人所知的内容呈现出来。
  几十年前,一群赤裸裸的农民在夜里挑担子进城,担子里装着萝卜,他们脱光衣服有两个原因:
  一、因为天热。
  二、因为省布。
  那些对遥远的事还有些记忆的老人,如果他们对往日的苦难生活还没有完全忘记,便能体会到“省布”二字的全部含义。
  这群光屁股的男人在夜里看到了奇怪的景象:两个黑衣人在长街上晃晃悠悠地走,都披着肥大的黑色长袍,头戴高筒毡帽,额上贴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前面有一个样子古怪的老头,背着竹篓,摇着黑色的铃铛,他一面引领着身后的两个人前行,一面抛撒着纸钱。
  “他们是干吗的?”一个光屁股的年轻人问一个老年人。
  老年人面露惧色,说:“吆死人的。”
  年轻人继续问:“什么意思?”
  老年人回答:“就是赶尸,后面那两个穿黑衣服的是死人,前面走的那个是赶尸匠。”
  一个人搭话道:“拇哥,你胆不是挺大的吗,你敢不敢把尸体戴着的帽子抢过来?”
  年轻人说道:“这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等着。”
  这个年轻人就是大拇哥。
  大拇哥很快就追上了那三个人。他蹑手蹑脚从后面接近,赶尸匠警觉地发现了他,立刻摇动铜铃,两具尸体便站在墙边一动不动。
  赶尸匠轻轻地说了句:“夜半赶路,生人回避。”
  大拇哥发现靠在墙边的确实是两个死人,蜡黄的脸,紧闭的双眼,额头上贴着画符的黄纸。大拇哥揭开那张符,死人突然活了,从长袍下伸出一个有力的拳头,正好打在大拇哥小腹上。
  大拇哥痛得弯下腰,好一会儿才站起来,发现他们已经走了。
  大拇哥琢磨了半天,觉得非常蹊跷,死人绝不可能走路,更不会用拳头打人。
  他沿着地上的纸钱,一路跟踪,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人死后讲究落叶归根,要到故乡安葬。客死异地的外乡人,其遗愿一定是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但人们对于尸体非常忌讳,所以并没有船或马车愿意运送尸体。再加上交通并不发达,道路崎岖,常常要跋山涉水,这便出现了赶尸这个独特而神秘的职业。
  赶尸其实就是背尸。由赶尸匠在前边领路,徒弟背着尸体在后面跟随,日宿夜行,像幽灵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静的小巷,摇晃铜铃,抛撒纸钱其实是故弄玄虚,营造一种阴风习习的气氛,使人不敢与之接近。
  赶尸匠收徒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个矮、貌丑、胆大。
  天明时分,大拇哥在一家客店找到了他们。赶尸匠向大拇哥坦白了秘密,他自称姓孟,湘西人氏,收了两个侏儒为徒,这两个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会说穿,也不会难为他们。
  大拇哥成了赶尸匠的第三个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却是孤儿。父亲整日酗酒,母亲改嫁他乡,家也不是家,那时的他就是野地里的一株草,没人管没人关心,童年一过整个人生也就完了,正如天一黑什么都黑了。他本可以像邻居家的孩子那样,从14岁就开始帮家里糊火柴盒,一天要糊上千个火柴盒,一糊就是好几年,然后娶妻生子,用一生的辛苦给孩子盖一所房子,自己老了,孩子长大,孩子重复这春夏秋冬无穷无尽的平淡生活。
  他选择了离家出走,踏上另一条茫茫未知的道路。
  赶尸匠有一个体重240斤的女儿,她就是孟妮,后来她的体重增至350斤。赶尸匠想招大拇哥做个上门女婿,大拇哥拒绝了。他并不嫌弃她胖,他是这样说的:“我讨厌女的。”
  赶尸匠死后,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们四人组建了一个红白喜事器乐班子,遇到婚丧嫁娶,就吹响唢呐,敲起锣鼓。农村里结婚或发丧的时候都有一班这样的人。由于这四人相貌奇特——两个侏儒,一个比猪还胖的女人,一个丑八怪——所以他们格外受欢迎,他们一出现,就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以至于出殡的孝子忘记了哭,结婚的新人忘记了笑。
  这个器乐班子也是马戏团的前身。
  过了一段时间,器乐班子收了一个新成员,他叫寒保三,外号“三文钱”,会杂耍,会吹笛子让一条眼镜蛇翩翩起舞,有过走南闯北江湖卖艺的经历。在三文钱的提议下,一个马戏团出现了。
  三文钱在描绘锦绣前程的时候是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