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仙侠修真 > 我粉丝是帝国第一 > 第34节
  “不,缇娜,你还有其他东西忘了。”阿尔法尼亚这次不得不开口了。
  缇娜吃惊:“还有什么?”
  “呵呵,真是有趣的小姐。”莫莉夫人在旁边看了一会,这时候笑着走了过来,亲切的说,“虽然这身衣服很适合您,但是还是有一下需要修改的地方的,而且我们也要为你准备合适的鞋子和首饰。”
  “珠宝不用了,我会为缇娜准备的。”阿尔法尼亚说。
  “看来您真的很喜欢缇娜小姐。”莫莉夫人温柔的将手搭在缇娜肩膀上,“来,请让我为您量一下尺寸。”
  “哦哦,那我师兄的衣服……”缇娜还是不忘阿尔法尼亚。
  莫莉夫人从阿尔法尼亚身上看到了对那件小精灵衣服的抗拒,她微笑着说:“那件衣服的尺寸与殿下不合适。”
  “那有没有合适师兄的啊,我买那一套啊。”缇娜脚步停了。
  莫莉夫人把目光转向了阿尔法尼亚,等他的命令。
  “师兄,我们两个要穿一套衣服的!”缇娜依稀记得自己过去看走红毯,似乎都是穿情侣服那种衣服,感觉这里应该也是要一样的。
  阿尔法尼亚看着缇娜,忽然想起来最近自己收集到的一套日芒石的发饰。
  好像过去都是女伴配合他的服装,还从没有过他为了配合别人选衣服。
  虽然那身衣服实在是他从来没穿过的款式,但是因为缇娜这一身实在是很可爱,阿尔法尼亚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就这一身吧。”
  “不是尺寸不合适吗?”缇娜纠结,“我还是换一身吧。”
  “没关系,我的裁缝都很优秀。”阿尔法尼亚微笑着回答,“我会让我的裁缝调整好的。”
  “好吧……”缇娜走了两步,回头,“对了师兄,首饰的钱我也会给你的。”
  “好啊。”阿尔法尼亚回答。
  目送着缇娜去量尺寸改衣服,阿尔法尼亚挑剔的看了半天那身轻飘飘的衣服,总觉得不顺眼,但是既然答应了缇娜,那也就只能穿着去参加宴会了。
  反正也只有一次。
  缇娜尺寸量的很快,最后店主莫莉夫人说明天就可以改好,让他们后天来取衣服和鞋子之后,两人就离开了服装店。
  离开服装店,阿尔法尼亚觉得最可惜的就是,他没能重现《风流魔剑士》的经典剧情。
  在马车上,阿尔法尼亚旁敲侧击:“缇娜,今天遇到的那个人是你过去的同学?”
  “是啊,是我师兄呢!”缇娜没多想就回答了,“我很多法术技巧都是他教给我的,他真的很厉害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来梅里斯,好可惜啊。”
  “原来如此。”还好没来。
  “不过这个时候他来艾兰泽干什么啊,现在不是还在上课吗?”
  阿尔法尼亚又一次感觉到了缇娜的自闭,他微笑着说:“缇娜,你知道每年魔法学院之间都会举办法术比赛吗?”
  “有这个吗?”缇娜震惊。
  “难道他们没找你报名吗?”阿尔法尼亚问,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么他就要教训一下缇娜的同级生了。
  “你这么一说,好像之前有找过我!”缇娜想起来自己冥思苦想剧情的时候,似乎有人过来问自己要不要参加什么比赛,但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很忙要写小说,就拒绝了,“但是我当时在构思小说,我就拒绝了。”
  “这很好。”阿尔法尼亚赞许,“缇娜,这种比赛没什么意思,胜利者永远梅里斯,你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当然!”还是赚钱比较重要!
  对参加比赛没什么兴趣,但是缇娜还是挺想见见自己塔尔师兄的。
  来到艾兰泽之后,缇娜觉得自己发生了好多事情,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但是无论对谁都没法轻易说出口,如果说是以前相谈甚欢的塔尔师兄,那就可以好好聊一下了。
  只是当时就见了一面,仓促之间也没来得及问他现在住在哪里,只能等比赛的时候去找他了。
  因为惦记着这件事情,缇娜这几天写小说的时候都心不在焉,只想着学院之间的比赛快点开始,她好去找找师兄。
  时间就这样到了要参加宴会那天。
  缇娜十点多就被阿尔法尼亚从宿舍里叫出来,跟着他去吃了个午餐,然后就收拾头发换衣服化妆,弄到最后整个人都精神恍惚了,一脸迷茫的被阿尔法尼亚牵着走出了化妆室。
  阿尔法尼亚师兄已经在外面等着了,他穿着和以往那样严谨而修身的礼服完全不一样,这次的礼服轻飘飘的,头上也带了羽毛一样的发冠,把他的头发全部拢在脑后,露出了饱满的额头。
  虽然衣服挂在模特身上的时候像是小精灵,但是穿在阿尔法尼亚身上却被他的气质中和,看上去更像是气质出尘的精灵一样。
  在阿尔法尼亚身边的是也穿着礼服的维吉尔,他作为信鸟报刊的老板,此次也要作为介绍人去参加宴会,但是他穿着就随意多了,只是一件看上去很普通的马甲三件套。
  看到缇娜出来,维吉尔赞美:“缇娜,这一身看上去可真棒,你一定是今晚所有人的焦点。”
  “谢谢啦,你也很帅。”缇娜也夸了一句维吉尔,看向了阿尔法尼亚,“师兄你穿这身好帅啊,我觉得是和你以前的衣服不一样的风格,感觉特别精灵王子!”
  “精灵王子?那是什么?”阿尔法尼亚疑惑的问。
  缇娜这才想起来这个世界没有精灵这个种族:“是我设计出来的一个种族,是那种生活在森林里,遵从自然法则的类型。”
  “是这样吗。”阿尔法尼亚微笑着回答。
  生活在森林里,阿尔法尼亚能想到的只有兽人那样生命力强大的生物。
  而遵从自然法则……难道是弱肉强食,或者捕猎技巧很强吗?
  自己这碍手碍脚的一身礼服,怎么才能在自然里生活,然后遵从自然法则呢?
  阿尔法尼亚完全没法把精灵和自己这样的装扮联系起来,只能一头雾水的微笑着,猜测缇娜描述的精灵族到底什么时候出场。
  ……或许这又是她的随口一说,然后到后面就忘记了呢。
  就像是那本没写就夭折的美食法师。
  “该出发了。”阿尔法尼亚看了看怀表,发现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缇娜震惊的发现她竟然浪费了一个下午在做造型上,虽然造型做出来特别好看,但是一想到有这些时间,她完全可以写小说就觉得可惜。
  而且化妆回去还要卸妆,这个衣服平时也没法穿,实在是太浪费了。
  想到这里,烦恼就大于高兴地缇娜坐上了阿尔法尼亚师兄的车,准备朝着宴会举办地点出发了。
  第39章
  宴会会场,拉莫斯伯爵再一次看了看自己的怀表,问身边的管家:“维吉尔还没来吗?”
  “是的,主人。”管家知道自己的主人正在着急什么,他只能再命令男仆去门外等待。
  “区区一个平民,写了一本小说就敢不给我面子了吗?!”拉莫斯伯爵恼火的说。
  虽然还不知道写《霸道公爵的小逃妻》的作者具体是谁,但是从打听到的消息里,拉莫斯伯爵知道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姑娘。
  他觉得这样一个没有背景,又能够写小说讨好上层贵族夫人小姐的平民用处很多,准备在这次宴会上对那个平民作者提出包养要求。
  这也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他需要对方来开括自己的人脉,而对方也需要他的贵族身份提供庇护。
  而且据说那个平民作者长得也不差,这样一个具备才艺,擅长挣钱又漂亮的情人带出去完全不会丢脸。
  但是现在那个平民还没来,这让拉莫斯伯爵恼火极了。
  拉莫斯伯爵正在恼火的时候,就看到男仆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了,一脸惊恐的说:“主、主人!不好了!不、不是,是太好了!”
  “有什么好不好的!”拉莫斯伯爵发火怒道,“什么事赶紧说!”
  “皇太子殿下的座驾!是皇太子殿下来了!”男仆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惊喜还是惊讶。
  拉莫斯伯爵来不及怪男仆了,因为他自己也被这个消息镇住了,他吃惊极了。
  虽然拉莫斯伯爵自认为在贵族中还算不错的,但是他平时根本就不配走到皇太子的社交范围内,毕竟能跟在皇太子身边的,必然都是贵族中的贵族。
  像他这样别说和皇太子搭话了,想要出席有皇太子参加的宴会都很难。
  就连他派出的请帖,都不够资格往皇太子殿下面前递,拉莫斯伯爵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皇太子殿下会出席他的宴会。
  原本这个宴会的目的就只是为了给平民作者一个下马威,这时候拉莫斯伯爵脑门上都要冒汗了。
  这样的宴会迎接皇太子是不是太失礼了?
  “主人,我们是否要去迎接殿下?”管家在拉莫斯伯爵身边小声问。
  “是、是的!”拉莫斯伯爵回神,急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朝门外匆匆走去,望眼欲穿的看着道路尽头。
  果然不多久,就有一辆纯白色的马车缓缓驶来。
  马车上绘制的是王族的纹饰,但是这辆马车的样式确实是皇太子嘴正规的座驾之一,就算没有资格出席一些宴会,作为贵族的拉莫斯伯爵还是记住了艾兰泽内几位权高位重的大人常用地车架——这也是贵族必须掌握的。
  这大概是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一刻了。
  这时候拉莫斯伯爵已经把那个平民作者的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他现在只想讨好这位帝国的继承人,如果可以被这位大人当做心腹,他能当场跪下来舔殿下的鞋印。
  豪华的马车停在了庄园的门外,拉莫斯伯爵呼吸一下子绷紧了,他强忍住自己冲上去帮忙开门的冲动,等着侍从打开车门,让他能迎接皇太子殿下。
  但是侍从没有动,反而是后面上来了一个人……哦,这时候拉莫斯侯爵才终于发现了,原来在这两豪华的马车后面,还有一个不起眼的扑通棕色马车。
  下来的那个人也有点眼熟,是信鸟报刊的老板维吉尔。
  拉莫斯伯爵脑子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人敢去摸皇太子殿下的车门。
  门开了,率先走下来的的确是皇太子殿下。
  他脸上的表情带着点冷淡,似乎是对这种总是要参加的宴会早已经没什么兴趣,也不想被任何人搭话,但是当他回头,邀请车上的女伴下来时,就已经带上了淡淡的笑容。
  从车上下来的是什么样的天仙美女呢?能够让皇太子殿下露出这样的表情?
  拉莫斯伯爵一边想,一边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准备迎接皇太子殿下前往宴会的大厅。
  走下来的是一个花苞一样稚嫩的小姑娘,她穿着漂亮的白色纱裙,被裹在白色丝袜里的小腿线条稚嫩而流畅,棕色的头发卷成了小小的团子,被日芒石做成的发饰圈了起来,做成了一朵小花的造型。
  这的确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但是怎么看都不是传闻中皇太子的爱好啊?难道这是哪位公主吗?
  拉莫斯伯爵摸不着头脑了。
  维吉尔等到缇娜站稳了,带着沉稳的笑容率先一步和拉莫斯伯爵问好,装作看不到对方暗示的眼神一阵寒暄,然后才慢悠悠的说:“对了,之前您说想要邀请我的大作者佚名参加您的宴会,现在我们就来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拉莫斯伯爵已经完全混乱了,他心想难道那个写了《霸道公爵的小逃妻》的人是皇太子殿下?
  不不不,这个据说是个平民女人写的啊?难道是被骗了?
  “这位就是佚名小姐,缇娜。”维吉尔为拉莫斯伯爵引荐,脸上带着的笑容格外的温和亲切,他轻描淡写的说,“这位是她的男伴。”
  拉莫斯伯爵:#*¥%
  事情、事情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他只是听说这本小说连公主都很喜欢,因此想要找一个能够和上级贵族扯上关系的链接,而不是真的要抢皇太子的爱宠啊!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