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结束了, 林玲就被送到了隔壁的拘留室, 暂时作为嫌疑人看押起来。
  警方得到了她的口供, 就把重点转移到了胡连娣和她老公身上,没什么人管她。
  到了中午, 林玲饿的那是前胸贴着后背, 这年代的警察局条件真的很简陋, 也没有人过来送个盒饭什么的。
  “唉。”
  她不禁叹了口气:小景宁的缺点就是无依无靠, 犯了事儿,身边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要不是这样的话,她也不必申请什么法医助手。
  “唉什么?”忽然有人推门而进。闻到饭菜的香味, 她立即来了精神。蓦然回首, 她看到一双黑色的皮鞋。顺着皮鞋往上看去,长长的白大褂, 白皙修长的五指……以及,绝对不会看错的俊颜。
  就是和这个人朝夕相处八年了, 此时见到他, 心神都晃了一下。
  林玲又趴了下来, 公安民警把她给忘了,倒是助手自个来了。
  “吃饭了。”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师兄, 梁若榆说话的声音比较润朗,偏偏该低沉的时候又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压力,让人想忽视也忽视不了。
  “我不饿, 不想吃。”
  她硬撑着, 其实还是很饿的。
  梁若榆叹了一口气, 单手把她拉了起来,又把筷子塞到了她的手上,林玲才不情不愿地开伙了。
  她吃了一块红烧肉,肚子里稍稍暖和了些,就道:“师兄,我没想到局里是派你来当我的助手。”
  梁若榆斜睨了她一眼: “吃饭期间别讲话。”
  林玲立即吃完了饭,梁若榆这才道:“局里说,你这里有一桩冤案,需要用的上法医这个专业。”
  “嗯,其实说起来应该是3桩冤案,我需要借助法医的力量。”
  ——第一桩是刘翠华的案子,这个在故事开头就已经发生了,刘翠华的结局她改变不了。
  ——第二桩是胡连宝被毒杀的案子,这个她打翻了水壶,已经避免了。
  ——而第三桩,就是假胡连娣诬陷她才是杀人凶手的案子。
  这个年代的法医技术太落后了,她怕造成冤假错案,才会防范于未然的。哪里知道就这么一桩小小的任务,法医部门那边居然派出了主任和她合作。
  阵容这么豪华的么?
  她有点承受不起:“师兄,我想不明白,按照你的等级,应该不至于干这种活吧?”
  梁若榆收拾起了碗筷:“不至于是不至于,我想来是我想来。”
  “为什么?”
  “活动活动筋骨。”
  ……这什么理由?林玲搞不明白。
  不过呢,既来之则安之,她也趁机把话说开了:“我在毕业晚会上不是故意那样对你的,其实我们之间也没什么矛盾,就是有一些误会。”
  梁若榆知道她还心存芥蒂,其实他这一次过来,也有问她这件事的目的在。
  当时,系统屏幕上显示她的申请书的时候,五年前那不和谐的一幕就浮现在了眼前——在那之前,他们是实验室的黄金搭档,导师最得意的门生。
  说关系么,绝对谈不上男女之情,倒也互相钦佩对方的基础专业扎实。
  在那之后,他们就是一对从不见面的陌路人。
  梁若榆至今都认为,当晚是大家给他们两个拉郎配,林玲又对他没那种意思,所以才那么火大的。
  现在她道歉了,还是这般愧疚地道歉,她真的是知道做错了,梁若榆就不想再和她计较什么。
  ——再说了,感情的事情本来就讲究个心甘情愿。林玲不喜欢他,甚至抵触彼此的感情问题,他也是那一晚以后才知道的。
  他没那么小气。
  她可以不喜欢,也可以陌路化。反正他不强求,这种事也强求不来的。
  就道:“那件事你不用介意,我早忘了。”
  “嗯?我……你真的不介意吗?”
  ——她说的是导师的锅误扣在了他的身上。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都这么些年了。”
  ——他说的是大家拉郎配得罪了她。
  “那就过去吧。”谈错频道的林玲放下了筷子:“对了,尸体解剖过了吗?”
  “没有,胡连宝和胡连娣都不愿意签署同意书,说这是让他们的母亲遭罪受。”
  林玲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些人无非就是阻挠警察办案,只不过众目睽睽之下,刘翠华的脖子上的勒痕又做不得假的,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垂死挣扎?”
  说这话的时候,她骨子里那种自信与骄傲的风采就绽放了出来。
  梁若榆看她这么笃定的语气,也是莞尔,林玲向来很聪明,这个他知道,实际上这丫头就是聪明过了头,才会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
  还是他们的导师评价比较中肯:她在智商方面异军突破,那么就会在感情方面兴致缺缺。
  这话一语中的。
  梁若榆想了想,道:“下面还需要我帮你忙吗?”
  林玲摇了摇头:
  “不用,等警察的审讯结果出来了,我会引导他们主持正义的,你呢,这段时间就好好逛逛街就行了。后面那些案子,我来解决就可以了。”
  “什么案子?”
  “拐卖妇女儿童案。”
  ——对了,这个假的胡连娣背后,是一个拐卖妇女的案子。真正的胡连娣就是被“拐卖”的那一个。
  因此,她的目标不仅是要翻案,更是要打掉这个拐卖人口团伙。
  ***
  但是到了晚上,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林玲觉得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她都告诉了警察关键之处了,警察们总该能够抓住假胡连娣的狐狸尾巴了吧。
  但是她错误地低估了对手的狡猾,也错误地低估了这个年代警察们的集体智商和——职业操守。
  这假的胡连娣还挺有脑子的。
  原来从宋老四勒死老太太伊始,假胡连娣就布置下了栽赃嫁祸的手段。
  胡连娣不仅在医院那边留了一手线索,还塞了几张毛爷爷给看守她的小民警们。这般双管齐下,导致这桩案子又出现了另一个转机。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刘翠华出殡的第二天晚上,办案的警察去了医院提取证据。刘翠华的床铺已经收拾妥了,护士们也不晓得内情,医生更是一口咬定刘翠华就是心肌梗塞死亡的,案子根本没有什么进展。
  这时候,有个拿拖把的清洁工过来了,她说自己和刘翠华认识:还说,刘翠华死亡的前一天晚上10点左右,她看到了小景宁进入了病房。
  该清洁工还信誓旦旦地说,胡连娣和胡连宝七点以后就离开了医院,只有景宁一个人陪同着老太太。
  于是警方又把她列为了怀疑对象。
  虽然景宁就是报案人——但要知道,凶手报案也不是不可能的。
  远的不说,近的,最近内蒙古赤峰市有一桩案子,一个女人被勒死在厕所里。后来警察抓到了凶手,正是当时报案的小年轻人。这叫做“贼喊捉贼”。
  于是警察回到所里,给刘景宁上了手铐,还收押在了仓里——现在,她又变成了嫌疑人了,待遇也是罪犯的待遇。
  这所谓的仓,就是犯人睡觉的地方,一共两张大通铺。没有被子、没有枕头,只有身子底下硬邦邦的一整块木板,搁在一个看起来不是很热的炕上。
  更绝的是,仓里的厕所就是一个痰盂,完全开放式的,你要如厕别人都一览无余……
  靠,让她一个黄花大闺女睡这种地方?!
  林玲真是囧了,拜托警察大大们,你们用脑子想想应该进仓的也是胡连娣,而不是她啊!
  果然是牛.鬼神蛇横行的九十年代,这让她往哪里说理去?!
  没办法,她该做的都做了,就盼望师兄那头给力一点吧!
  ***
  到了第二天早上,胡连宝那边终于松了口,愿意签署解剖同意书了。
  ——解剖尸体,才能进一步摸清楚刘翠华死亡前后发生了什么。
  到了下半夜,她就见到了梁若榆。
  彼时,梁若榆手中拿着一份报告书,手套都没脱,就来到了她的监牢里。
  林玲知道他这种人,尸检起来一夜便够,但是她已经蹲的没什么力气了,于是垂头丧气地问道:“怎么样了?”
  在真正工作的时候,梁若榆他是个极其耐心且严肃的法医——
  “被害人死亡前一晚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
  林玲明白了——难怪刘翠华的尸体上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原来是事先就被人给迷晕了!
  “安眠药是放在什么地方的?”
  “警察昨晚把刘家的水杯都找了过来,我做了一下化验,医院的水杯上没有安眠药的残留,但是刘翠华生前吃饭的饭碗里检查出了残留。”
  林玲立即参考了刘景宁的回忆——空荡荡的医院走廊上,她舀了一碗粥,捧着去给奶奶。这个年代,物资匮乏,一点儿米就能熬成一大锅粥。喂给奶奶喝完粥以后,剩下来的粥景宁舍不得倒掉,所以自己也吃了点。
  当天晚上,刘翠华吃了一大碗粥,刘景宁只喝了几小口。
  刘翠华被人勒死在了被子里,而刘景宁一个囫囵觉睡下去,无知无觉了整整一夜。连奶奶死了都不知道。
  好毒的人呐!
  一箭双雕,这是要景宁和刘翠华一起完蛋!
  “师兄,当天晚上是我……不,是景宁给刘翠华做饭的!”
  梁若榆点了点头,他深深看了她一眼:“要不是你报的案,这刘景宁就有天大的麻烦了。”
  林玲也是后怕——好狠毒的心机啊!把药下在了刘景宁端给奶奶的碗里,然后同时迷晕了刘景宁和刘翠华。一个死去,一个背锅。倘若有人发现刘翠华是死于非命的话,无论怎么查,只有刘景宁符合条件!
  幸好,她请来了一个助手——
  “师兄,犯罪现场还有其他的证物吗?”
  “我检查了煮饭的锅上的指纹,很混乱,有刘景宁的、有胡连宝的、也有胡连娣和宋老四的。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的确是刘景宁最有那个机会下毒。不过你是个十七岁的学生,身上也没有钱,实际情况是你最不可能买到安眠药。”
  “镇上的药店呢?”
  “警察问过了,最近并没有人去买安眠药。”
  “这么说来,胡连娣和宋老四在老家就买好了安眠药,他们要刘翠华的命,他们也许会……把安眠药放在景宁的房间里!”
  这样栽赃陷害就完美无缺了。
  林玲想想也是后怕,她还是太小瞧了这两个人。
  在医院埋伏的这一手谁遭得住啊!
  梁若榆看她脸色苍白,以为她害怕了,就道:“这句话你可以跟我说,但是警察都是讲究证据的。目前来看,证据都对你很不利。”
  “其实我还有一条证据。”林玲清了清嗓子,正襟危坐道:“现在的这个胡连娣是假冒的,和胡连宝以及刘翠华都没有血缘关系。要不然这样,你采集一下他们的血液标本,先做个血型分析……要是不同的话那就……”
  梁若榆微微弯起嘴角:“胡连宝的血型是a、刘翠华是a、胡连娣是b。但问题是,胡家老爷子已经死了,不知道他们父亲的血型,怎么分析?”
  “……”
  也对。血型有四种:abo和ab。
  母亲是a型血,父亲不知道是什么血型,那么孩子可能是任何血型。
  血型这一条路走不通了,她只好问道:“现在的医学条件支持进行dna谱系分析吗?”
  “支持,外国有这种技术。但是国内的法医界还没引进来。”
  说了等于白说,林玲托起了小脑袋:“那你可不可以把胡连娣和胡连宝的血液标本送往国外进行检测?”
  “我试试看吧。”
  这种事情比较费钱,也要靠关系。
  而他,梁若榆,一个刚刚穿越过来的法医,虽然已经成了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其实身上一文钱都没有。
  没错,他是个穷光蛋。
  写这本书的作者,忘记了亲子鉴定师这个工种,也忘记了职业法医的存在。
  如今,梁若榆还是靠着时空管理局强塞进来的“法医”身份,蹭在警察局蹭吃蹭喝的。连发.票都没地方报销。
  这都是林玲小朋友给他找的麻烦所致……林玲小朋友自己还蹲在大牢里十分可怜。或者说,她敢穿进来,就已经做好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准备。
  梁若榆倒是挺看好她这一点的,林玲的专业素质向来都是没得挑的。
  临走前,梁若榆脱下了外套,递给了她:“穿上这个。”
  现在是东北的冬天,室内没有暖气,靠着一件棉袄,小姑娘是撑不到明天的。
  “你不冷啊?”她沙哑了嗓子,接过了外套,没有犹豫就套在了身上,顿时暖和了许多。
  “不冷,待会儿我跟局长再借一件军大衣就是了。”
  “哦。”林玲穿上了衣服,抬头想说谢谢,却不经意间想到了一个问题:“师兄,你当初为什么选择做法医?”
  他们认识了八年,但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如今林玲才想起来,她居然给人家添了两桩麻烦,还不甚了解人家。
  梁若榆很快就告诉她:“因为我父母都是医生。”
  “那你也应该去当个医生,怎么成了法医?”
  “我爸不肯让我做医生,他说这几年医患关系紧张,医生也有被病人给杀死的。”顿了顿,他继续道:“但法医就不一样了,医患关系比较稳定。”
  林玲点头,法医这一行,确实是医患关系比较稳定。
  因为大多数病人都是尸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