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倒好,还没混成神医,自家先用上了,仲衡忍不住嘴角勾起一丝苦笑。
也正是因为准备齐全,队伍里冻伤的人能救治及时,应当不会伤残太多。
如今,也只能盼着老天爷开恩,早停风雪了。
仲衡垂目轻抚手腕上的铜钱,无论如何,他都要好好活下去。
***
因为比仲衡他们的商队迟了十几日才出发,厉弦紧赶慢赶,赶到折枝关时,大雪已经下了两三日,待得他们好好休整一夜出关,雪已小了,地上的积雪却快没至成人的膝盖,靠着车马走着入草原追人,估计比之蜗牛也快不了多少。
厉弦看看脑海中的舆图,代表仲衡手上“护身钱”的光点有些黯淡——这是充能未足的表示,测算一下距离,离着自己足有七八十里的路程,若是平常的天气,赶一赶,也就一两日的路程,可如今……
“改橇车!”厉大人猛地一声吼。
郑青忙挥手让护卫们将几辆大车停下,在铁甲的指挥下将轮子七手八脚地卸下,装上了在狄丘赶制的撬板——这是上人们雪地行军计策之一。
虽然因为时间太紧,这撬板做得极为粗糙,但比之车轮子,这东西简直好上太多,每辆大车底下铺了四条粗平且一头翘起的板子,使得沉重的车身不再深陷入雪,牛马拉起来省力许多。草原上也无许多坎坷沟壑,这撬板走起来就顺当得多。
护卫们也跳下马来,坐上了撬板加几个简坐的小板车,让马拉着走,比之骑马或是跌跌撞撞地自己踩雪走,那是方便快捷太多。
厉弦本也想过让护卫们用单人“雪撬”,只是那东西技术性实在太强,刚上手一不小心就摔跤,如今急着赶路,倒还是撬车更方便实用。
老仲仔细看了几眼撬车等装备,说道:“你这倒有些像是北蛮的做法。”
“管用就好,哪里顾得到这许多。”
厉弦烦躁地说道,他唇上起了几个燎泡,眼中血丝遍布,连着好几日没听到自家夯货的声音,虽然看得到“同频发生器”在缓缓移动,心中仍是空落落地不安。
前两日,也就是大雪开始下时,“同频发生器”便停在一处不动了,不知道阿衡是躲在哪里躲避风雪,还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不敢想,只能拼力前行,尽快找到他。
“老二怎样了?”
老仲和厉弦坐在一辆雪撬车上,突地低声问道。厉弦既然能在此时,如此准确自信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他的师门又如此神奥难言,说不得,他与老二能有什么秘法相通。
“我不知道。他停在一处已经快三日了,离此七八十里地。”厉弦焦躁地凝视前方,也低声道。
老仲沉默片刻,突地在车上长身站起,盯着厉弦问道:“你找得到他?想救我家小子,你敢不敢跟我走?”
厉弦嗤声冷笑:“我自然找得他。若是不想救你儿子,这种鬼天气我来格和勒踏青么?!”
“好!”老仲大喝一声,一手抓起随身的背囊,一手将厉弦拎起甩在背上,便如脱弦之箭般从车上射了出去,也没见如何用力,脚下一蹬,已奔出了十几丈远!
厉弦一时晕头转向,只来及朝郑青大吼一声:“跟上我的印迹!”便被老仲驮着飞驰而去。
老仲这牲口在雪地上狂奔,竟跑得比牛马拉车还快得多,只这一路颠簸,害得厉大人如骑在疯牛背上,被颠得黄胆水都快吐尽。一边晕,一边还得不时纠正方向,向路边甩出几个电球,在雪地上做出个老大的雪坑标记,以便让郑青他们赶上来。
当真是苦不堪言!
厉弦重生这辈子以来,何时吃过这种苦头,虽知这老儿也是急着救阿衡,可他这心血来潮、突如其来的发颠,也不让人有个准备,厉弦口中实是忍不住“彼其娘之”一通臭骂,哪里还顾得上这是自家的老丈人?!
第125章 重逢
老仲虽是武力超群,到底也是个肉身凡胎的人, 跑了一个多时辰, 头顶白雾氤氲, 呼吸也渐渐沉重,终于在一处小山包边上歇了下来。
[2小时12分, 30.17公里!背上还驮了个一百多斤的汉子,我去, 老仲真不愧是个纯种的牲口啊!突厥王死得不冤。]
[地球近代的马拉松运动才跑42公里吧?能跑进2小时都能保持好几年男子世界纪录了!]
[难以想象,中古年代就有如此开发人体潜力的“内功”,还是“武功”?小厉子, 我出五千星币买你公公那套“功法”,这很有助于基因开潜计划的推进。]
【阿弦,上人出赏格购买仲老先生的功法, 等救援仲将军后, 你考虑下吧!价格不错。】
厉弦正奄奄一息靠在山包上喘息,无力地挥挥手,什么买“功法”的破事,日后再说, 如今都没见到阿衡平安,哪里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老仲站在一旁调息,神色忽地一动,突然抽出腰后插着的短标枪, 用力向近旁一棵孤零零的歪脖子树冠上掷出,扑一声轻响, 扎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掉下树来。
他嗤声一笑,快步奔去捡起,拎着那只肥嘟嘟、血淋淋的野鸡,走到厉大人跟前,一手递了过去:
“小子,这就顶不住了?嗤!忒地无用。吃点肉食补补,免得背着跑几步都把你颠死了。”
死不瞑目的野鸡突着眼珠子,凌乱的毛发上血腥扑鼻,厉弦只觉胃中一阵翻滚,忍不住又呕声连连。
“啧啧啧!你这等娇花般的少爷,不在京城走马章台,做你的纨绔公子,却来北地自寻罪受,当真是想不开!”
老仲盯着厉公子青白交加的脸庞,漫声道:“当日我在突厥北蛮处行刺王驾,得手后孤身杀出一条血路,身后是恶狼般的凶敌追杀,身无长物,手中只有一把短剑,一路南归便是一路杀过去,不过是茹毛饮血,敌死我活。若是我像你这般,连见点连血的生食都要呕三声,你也见不到我如今站在你面前了。”
他站在厉弦身前,身躯高大,背着光,看不清神色。
“你救了我一家老小的命,给了我家老二活下去的机会,我仲某人记你的大恩。这次你甘冒奇险去援救老二,我也承你的情谊。”
老仲语调一缓,突地低声道:“你与阿衡情深谊重,我看在眼中。如今你父权势彪炳,我仲家的狗屁大罪皇帝也算开恩赦了,你二人年已十七八,正是有为之身、锦绣前途,当背负起家族的责任,也无多少快活逍遥的日子了。人生在世,上不愧祖宗,下有香火承继,娶妻生子才是天道人伦。
待此次事了,我会为老二寻桩门当户对的亲事,找个能生养的媳妇,把终身大事了了,生下几个娃娃传宗接代。你二人若是情谊不变,能相扶相持一辈子,也是桩难得的美事。”
[嗷嗷嗷,棒打鸳鸳的好戏终于上场了,老仲连张支票都没甩,就弄只死山鸡收买,不对,是恫吓我家小厉子,差评!]
[哪里棒打了?人家老仲立场很明确,一点也不反对小厉子和仲将军相亲相爱,还希望他俩白头偕老呢!就是爱归爱,生归生,这倒是很符合老仲的处事哲学,对温夫人爱得要死,怕得要命,却是一点也不妨碍他纳妾,一个接一个地让别的女人给自己生娃。]
[啧啧!中古人类就这点麻烦,必须女人亲自生孩子,男男、女女都没办法基因结合。哪像现在这么方便,想要爱情就谈个恋爱,想要家庭就申请婚姻,想要孩子就调配基因……哎!对了,硅基和炭基听说最近都能调和生娃了?生出来算人机,还是机人?]
[中古时代的主流思想认为同性相恋不出格,还挺风雅,前朝汉时连皇帝都有几个男性爱人,但是不娶亲生子就逆人伦了,会被整个主流社会唾弃的。]
[小厉子,支持你,坚持住!坚决不能为了生娃就屈服,玷污爱情啊!]
虽然老仲说得在情在理,但厉弦却听得七窍生烟,也不知哪来的无名火,被上人们乱糟糟的弹幕一刷屏,更是心烦气躁。
他冷哼一声,接过老仲手中的肥鸡,心神一凝,蓝幽幽的电光闪过,血淋淋的死鸡焦毛落了一地,瞬时变作香气四溢的烤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