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露方才用手撑住了身体,狠狠抽了那几个土灰色的刺猬几下子,可是她的尾巴也很痛,
这些怪物的外皮仿佛会分泌一种麻痹人的粘液,此时她的尾巴已经开始酥麻使不上气力了。
不过她这一下子,也叫那些土灰怪物大吃一惊。
要知道方才那几下子力道十足,而且角度刁钻,这个女人鱼怎么这么大力道?一点也不像那些绵软无力,只知道呜咽哭泣乖乖受死的人面鲵。
等等……那个人面鲵的尾巴居然是……淡金色的!
这下子,那几个人全都激动了起来。领头的眼睛都瞪圆了说:“没想到传说是真的,真的有金尾人面鲵……快!抓住她!”
其实不用他吩咐,其他的人都已经行动了起来。
这些土灰人似乎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体态,也许秦露终于刺激得他们全力以赴,原本直立的身体,竟然瞬间变得大了三圈,并四肢着地,那样子……有些像狮子。
不,秦露觉得,它们跟传说中的猛兽狻猊简直一模一样。
秦露的爸爸秦政年收藏过一个古董香炉,那香炉的脚部就是狻猊。
那是远古的圣兽,据说是对狮子的艺术再加工。可是现在,秦露在这个异大陆里,看到了一模一样的可怖怪物。
当那些土灰人变身为四肢的狻猊之后,秦露发现自己已经全身都使不上气力了。
它们的喉咙里一直发出一种诡异的共鸣声,似乎在控制着他们这些人类转变者的身体。
而陈旭和米晓禾的反应更加强烈,简直如同青蛙看到了蛇一般,僵直得一动不动,甚至表情都凝固了。
秦露还好些,她想起自己曾经用“歌声”震死了触角怪兽,在这危机时刻,自然也想再试一下,震死这几只狻猊。
可是她张开嘴巴,只是发出了尖利的叫声,压根不是那种如鲸一般震撼的声音了。
这样的反应,反而让那些在一旁掠阵的几个土灰人哈哈大笑。
眼看着五个怪物一扑而上,直直冲着秦露而来,一直默默立在一旁看热闹的高僧突然挥动了一下手。
只是平平地挥动了一下,可是那张牙舞爪气势十足的的五个变异狻猊却惨叫着在半空迸裂得肚肠满天飞,黑褐色的血浆迸溅得到处都是。
当它们跌落下来的时候,那圆瞪着的眼神似乎在疑惑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那个一直原地掠阵的领头土灰怪人似乎也惊呆了,再顾不得金尾巴的人鱼,只戒备地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高大人鱼。
他的目光先是迟疑地打量高僧修长黝黑的鱼尾,然后慢慢的表情逐渐变得扭曲恐惧:“怎么可能?我们潜行者怎么会被低贱的人面鲵在陆地上轻而易举地打败?就算是银尾海国人也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杀伤力……你……不可能是人面鲵,怎么会……”
他的话也就到此为止了,高僧今天的耐心似乎特别少,还没有等那个领头的把话说完,便闪电般移身过去,将那人的脑袋拧下来了。
真的是如拧瓶盖一般,轻松地拧了下来。
当那几个自称潜行者的怪物都被高僧料理成满地的尸体后,他转过头来对目瞪口呆的三个人道:“你们不是要喝潜行者的血液吗?来喝吧……”
第13章
当那些变形狻猊被杀死后,那种怪异的共鸣声消失,米晓禾也终于喘过气来。
她吃惊地看着那些狼藉的尸体,怯怯地说:“他们就是潜行者?怎么可能?小赵先生明明说潜行者是这片大陆的最强者……难道他当初是在吓唬我们?”
陈旭倒是毫不迟疑地第一个爬了过去,他受够了用肚皮蹭地的日子,离开了水,没有双腿,就算遇到危险都不能逃跑。
当陈旭趴伏在地上,忍着恶心喝了一口红褐色的血液后,刚开始并没有什么变化,可是没有多久,他就感到尾巴有微微的刺痛感,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那条黑色的尾巴劈叉渐渐生成了长满鳞片的双腿。陈旭像瘫痪许久,重新站立起来的人一样,费力地站起来,有些不适应地控制身体平衡,同时颤抖地抚摸着布满鳞片的双腿,激动大叫:“我……我有腿了!”
不过他转头望过去时,发现秦露和米晓禾两个女孩子都低着头。
秦露一边低头,一边从自己的布兜里掏出从岛上带来的布料递给陈旭:“你……先遮一遮……”
陈旭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接过布料缠在了腰上。
有了陈旭的前车之鉴,两个女孩子便能从容避免尴尬的情况。都是先用布料系成裙子,然后再去喝潜行者的血液。
当秦露终于恢复了修长的大腿时,她试探地在滚烫的沙子上走了几步,虽然被沙子烫得脚底发红,可还是抑制不住那种喜悦兴奋的心情。
等她抬头时,发现高僧的尾巴也变成了腿,只是……她好像没有看到他喝潜行者的血液。
高僧长出双腿之后,个头依然很高,将近两米的身材特别有压迫性,而且他似乎有些不拘小节,就这么大踏步地往前继续走,然后来到那些潜行者的尸体前,从那个头领的身上拽下来一个穿着绳子的珠子。
那珠子像李子那么大,散发着乌黑的幽光,也不知有什么用途。
摘完了珠子,他将它套在自己的脖子上,继续往前走。
他的背影健硕,身材比例完美得像健美冠军,其实很养眼,但是……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啊!
秦露的兜子里的布料也已经告罄,为了自己和米晓禾不长针眼,只能用小刀将原来当板车的水草切下来一大片,然后用草绳穿好后递给高僧。
高僧面无表情,一副不想接受的样子。
秦露有些来气:“喂,照顾一下女性的感受好吗?你以为你很有看头吗?”
高僧听了,倒是异常认真地回答:“我长得是你喜欢的样子,你应该爱看。”
这么自恋的回答,居然叫秦露微微尴尬得脸红,更是心惊:他……怎么知道他长得像她的男神高不凡?
秦露觉得应该消除一下误会,便微微一笑说:“很抱歉,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高僧却高高挑了下眉毛,神色之间满是不信,那种轻蔑的表情,叫人莫名火大。
不过他这次倒是接过了水草裙,默默地围上,可是他不会系绳子,力气大得差点将绳子扯断。
秦露看得着急,毫不客气地接手过去,跟教幼儿园小朋友一样教他系绳子。高僧也很虚心受教,在秦露系好后,又拆开绳子自己系了一遍,可是依然系错了。
看来就算是异类也都是有短板的,秦露发现了高僧笨拙的一面,心里骤然好受了许多,居然又耐心地教了他几遍。
高僧最后搞得不耐烦,粗鲁地打了个死结,阴气森森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前进。
不过几个人继续前进时,米晓禾眼神怪怪地问秦露:“姐,你知道你围着男人腰,死死盯着看的画面很……那个吗?”
秦露看着前面那个宽肩阔背的男人想了想,画面是略有些龌蹉……
米晓禾越想越扼腕,忍不住道:“姐,下次这样的事情让我来好不好?我很会教人打结的!”
秦露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前方的脸变得愈来愈严肃。
放眼望去,前方几乎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堆砌着残骸的骨塔。
秦露试探地问了问高僧,这些骨塔是什么。
本以为高僧又会沉默不语,可没想到这次他倒是痛快回答了:“是威慑,也是标记,潜行者喜欢群居,不过大小部落也有很多,这些是地界标记。”
秦露仔细看了看,果然发现蹊跷了,那就是每走到不同的地方,那些骨塔摆搭的形状也不甚一样。
比如说她们先前遇到的那些骨塔,堆砌得很高,呈锥子形,应该是吃喝不愁的部落。
而有些部落的骨塔,看上去略显单薄些,应该是较为弱小的部落。
可是经过这么多的部落,又见了这么多的骨塔,却并不见先前那些变成狻猊模样的怪人再钻出来,就好像那些潜伏在地下的潜行者们感知到了地面上有什么极其危险的东西,蛰伏不出似的……
秦露心里还是不安,干脆建议他避开这些部落绕圈前进,可是高僧却头也不会地打岔道:“前面有集市,这个大陆所有种族的商人都会在日数更替的月头,去那里交换物资,你们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米晓禾一听,眼睛都亮了,没想到异大陆居然也有集市这类人间烟火气的场所,要是方便的话,她想买些衣服。
陈旭则表示,如果集市安全,不是什么潜行者的狩猎场所的话,他想要好好吃顿温热的美餐。
秦露不想去,她直接问了很现实的问题:“既然是集市,那就需要交换,我们有这个大陆里钱一类的东西吗?”
高僧开口对秦露说:“你不用去集市,我替你买回来。”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那颗珠子,说道:“这是海国人体内结出的鱼珠,可以交换到不少东西。”
原来方才他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
既然他这么说了,秦露自然巴不得跟他分开。
走来的这一路上,她几次寻机会盘问他是不是海国人,他都沉默不回答。
秦露实在不敢确定他一直跟着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他暂时离开,秦露还是想寻机会逃跑。
可是高僧虽然独自去集市购物,临行前却告诉秦露,他在她的身上留下的印记是味腺,无论她跑到哪里,他都会顺着气味找寻到她。
沙漠气候炎热,她带的水也不多了,为了安全些,还是不要乱跑了。
这话分明是在警告。
其实他不说,秦露也会慎重考虑逃跑的时机。
这里遍布潜行者的村落,光凭度假三人组,是难以逃出这虎狼环伺的地带的。
高僧在临走前,给他们寻到了一处藏身之地,是一处天然的地洞。
临行前,高僧在洞穴的四周涂抹了许多之前猎杀的潜行者的血液。据他说,可以避免潜藏在沙漠里的巨蛇偷袭,
等他走了之后,米晓禾看到秦露用从度假岛屿带来的石匕首不停地在石壁上刻字,显然又是在给小赵先生留信息。
她有些不以为然道:“依着我看,哥比那个装模作样的小鬼靠谱多了。以前跟小赵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管我们的吃喝,整天里一副大爷的模样。你再看看哥,管我们吃,管我们喝,照顾得跟亲人一样!”
陈旭也跟着附议,直说高僧这个人除了不爱说话,其他的真的挺不错,够义气。
秦露任凭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个够,只默默地在石壁上刻字,等到全刻完了,她才对米晓禾说:“你试试,看看能不能跨过高僧浇过的血圈。”
米晓禾有些不情愿地往外走,嘴里还嘟囔着:“哥说了,不让我们出圈……”
话还没有说完,木晓禾的双腿一软,烂泥一样瘫倒在了血圈一旁。
秦露叹了一口起,走过去将她拖拽回来,将剩得不多的海水喂给了她一点后,米晓禾才算缓过来。
秦露这时说道:“我看到他在那些血液里加入了他手指头滴出的血液,所以这些血液似乎威力大,不过不光是震慑野兽,最大的作用……可能是圈住了我们三个……你们细细想想,小赵先生虽然一身毛病,可是有没有将我们像囚犯一样对待?”
秦露说完,剩下的两个人都不说话了。
陈旭惊疑不定地说:“那……他究竟有什么意图?”
秦露叹了一口,仔细用刀将刻字加深了一下,语气平平道:“我现在只祈祷,他去的不是异大陆的人贩子市场,也不会为了一个好价钱,而将我们三个论斤卖掉。”
不过秦露显然多虑了。没过太久,高僧便背着一个鼓鼓的行囊回来了。
打开包裹,里面除了吃食,居然有三四条大衫。异大陆最近可能流行波西米亚风。那些不知用什么兽皮做成的长袍上,满是色彩鲜艳夸张的条纹,衣服也随了当地人的身形,很是肥大。
陈旭的脸色偏黑,穿上去之后,花里胡哨的。而米晓禾是小家碧玉的类型,娇小的身子也支撑不起来。
不过那些狂野的色彩到了高挑的秦露身上,却显得很协调自然。
衣服肥大不成问题,秦露就用先前围身的布料扯成布条,将腰身和裤脚绑好,立刻变得曲线分明。
她的个头高挑,五官又是明艳异常,原本不合身的衣服到了她的身上,却传出了些游牧民族写意自然的味道。
米晓禾很羡慕秦露的穿戴风格,连忙也依样画葫芦跟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