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
一分钟后,连猫带盆被送回了猫屋。
陆渺渺眯了一眼小金碗,没理那碗猫粮,趴回了猫窝舔爪。
路霄这个反应倒也在他预料之内。
单纯的铲屎官显然还不知道他作为人的强大。路霄自然以为陆渺渺是那只自己费心费力保下来的橘春小儿子,连吃顿饭都要剁成沫沫的那种。
可陆渺渺却知道自己不是。
从他穿过来之后,属于人类的强大体质和灵魂撑起了这只本来奄奄一息的小奶猫,甚至他经常在半夜饿肚子,猫粮的吸收和消化速度也远不是正常小猫可以比拟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有记忆。
记忆是分布在大脑皮层的海马区,除此之外还分布在身体的各个角落,比如心脏。
他既然记忆并无损坏,就说明原来的身体也还在某个地方好好活着,自己并不是个死鬼。
对小牛肉的觊觎,除了想吃之外,
还带着一点试探。
假如他真的可以正常吃喝人类的食物,那就更加应证了,自己原本的身体是存在的。
只不过在时空的穿越中变成了光电波之类的数据介质,最后打进了小奶猫的身体里。
当然,主要还是想吃。
弱小的人类自然无法阻止狮王的jio步。
大美第二天一早来上班,就在猫屋收拾了一碗满满当当的猫粮进垃圾桶,然后在餐厅小椅子上拎起了偷鸡摸狗的陆渺渺。
再一看旁边空空的几个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