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晓诗猛地抬起头,只见一个帅气又成熟的男人立在自己眼前。
他穿着一身制服,浅绿色衬衫,目光深邃,剑眉飞扬。修长的身材,站在一派阳光里,整个人就像带着光环的救世主一样。
“……”她明明是要给一个笑容的,但脸部的肌肉很僵硬,喉咙就像被捏住了一样,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你有没有事?有没有哪里受伤了?”他简短地问着她,眉眼间流露出的全是关切,因为此刻的付晓诗在他的眼里,完完全全就像个被车撞傻了的人的样子。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手里紧紧地攥着她的挎包,有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而那个秃顶男人真忙不迭地申辩道:“军官先生,你来评评理,我并没有逆行,是她突然间撞上来的。我只是个打工的,没有钱的,她这样直杠杠地撞上来,出了事我可赔不起啊!”
听他这话好像付晓诗就是个碰瓷的人一样。
军官男人扫了他一眼,严厉地道:“你先别走。”,然后又问付晓诗道:“怎么回事?”
“他的车突然转向……”付晓诗低声地解释,搞得自己好像是个要讹人的渣子一样。
“你瞧她,说话都没底气,分明就是乱说。”秃顶男人又想溜。
“你别走,我马上叫警察来处理。”军官男人大声地制止了他,然后掏出了手机。
“这,这太麻烦了嘛,解放军叔叔,我真的还有事……”该男子的语气软了下来。
这么大的岁数了还叫人家解放军叔叔,脸呢?
“不叫警察来也可以,现在就送她去医院检查。”解放军叔叔坚定地说。
这时,围观的人也都纷纷指责起这位肇事司机的不是来,秃顶男人见惹了众怒,又不愿招惹警察,只得答应送付晓诗去医院检查。
然后,付晓诗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被解放军叔叔“押”着,催着那秃顶男人一道进了医院。
一番检查后,没有骨折啊脑震荡等大问题,就在擦伤处清洗了一下,上了点药,然后解放军叔叔放那个秃顶男人走了。
因为见付晓诗仍是一副迷迷糊糊、痴痴傻傻的样子,解放军叔叔不放心,又坚持让她在医院里留院观察一夜,直到第二天一早医生确认没事为止。
这一晚上,解放军叔叔派了他的一个手下,一直留在医院里陪着付晓诗,付晓诗也接到过父母的问询电话,但她没有告诉父母实情,而是说回学校了,学校有活动。
反正她是今年这一届的毕业生,时常也有回学校去的时候,住在学校里跟同学玩玩,吃夜宵,或是同学几个出去看看电影、KK歌放松放松也是偶有的事,父母也就不怎么问了。
当然,付晓诗没告诉父母实情的原因,一是不愿意父母大惊小怪,更主要的原因是,她非常渴望能这样与杨老师单独相处,有他在身边陪着,她感到说不出的幸福和快乐。
第二天一早,付晓诗让解放军叔叔的手下将自己送到了闺蜜家的小区门口,目送解放军叔叔的手下离去得连背影都看不到了,她这才心怀惆怅地移步去闺蜜的屋。
“哇操,你真的同一名解放军叔叔在医院呆了一个晚上?”当闺蜜听完她的讲述后,眼睛珠子都快掉到地上去了。
闺蜜是她的大学同学,不是本地人,大学毕业后没有回老家去,而是留在了X安,这套房子的一间是她的出租屋。
“是啊,所以我一早就跑你这来了,免得老妈的电话追着问。”这不,话刚说完,家里的电话就来了——“晓诗,你那电影还没看完啊?”老妈问到。
“早完了,我在珊珊这,昨晚看了电影后珊珊就把我架到她这里来陪她回来,就这样,还想睡……”付晓诗一边说着一边向珊珊使眼色。
珊珊会意地干咳了两声,然后故意大声地问道:“晓诗,你把我的拖鞋穿到哪去了,是不是又丢到厕所里了?”
晓诗妈在电话里听到了女生的声音,放心了,于是咕哝道:“快睡,真是的,晚上不睡觉,白天补瞌睡,夜猫子嗦……中午早点回来吃饭。”然后挂断了电话。
“哎,那解放军叔叔帅不帅?你说漫漫长夜,你就没有同你的那位解放军叔叔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情?”等她一挂完电话,珊珊便迫不及待地问。
“帅,又成熟又帅……”付晓诗说,她脑子里想着的却是那位首长叔叔,“什么浪漫的事?我觉得一整晚都很浪漫。”
“怎么个浪漫法?有没有kiss?”珊珊眨着眼睛说。
“说什么哟,我们什么都没有……”付晓诗的脸一下就热了,眼前浮现的还是那位首长叔叔,“我躺在病床上,他就坐在一边,然后我睡着了,他也趴在那睡着了。”
她把那位守着她的首长叔叔的手下假想成了首长叔叔。
“就这样?”珊珊又眨着眼睛说。
“是啊,就这样,我就喜欢这样,静静地,不说话……就算不说话,我也感到很快乐,很幸福。”付晓诗自我陶醉地说。
“我晕!不说话也幸福?!你笨啊,你不说话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明明心里喜欢,又不说出来,还不憋疯你啊?!这么好的机会,白白浪费掉,而且浪费掉一晚上……卧槽,这世上真有你这种奇葩的女子!”珊珊很是替她惋惜。
“可是,我真的不敢说话啊,我一想到他……就紧张得很。”付晓诗抿着唇笑说。
付晓诗偷笑:哈哈,才不过见过一面而已,就少女怀春了,还把这丫哄得一愣一愣的!
就是因为有了这场英雄救美的邂逅后,付晓诗回家就对父母说她想要当兵,然后父母就同意了,因为她可是一名大学生,女大学生去当兵条件那是相当优越的。
父母并不舍得她走远,于是又通过了各种关系将她送进了向国强这个单位,她就是这样来到向国强身边的。
她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向国强,她对他是一见钟情地爱恋。
可是她就是不敢向他表白,因为他的身份,因为他还是别的女人的丈夫。而她又是个思想很传统的女子,她不想给自己背上“第三者”、“狐狸精”的称号,她更不想在她心目中如同神一样的男子,沦为道德败坏的渣男。
所以,她选择了暗恋这种感情方式。
暗恋,就是一件自己和自己较劲的事,很唯美,也很忧伤。
她的暗恋,很卑微,已经卑微到了尘埃里的感觉。
不知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还没有将你的自尊降到尘埃里的地步,那你一定没有暗恋过。
细数那些她偷偷为他做过的事,哪一件不是这样慎小而卑微——
在无人的办公室里,她为他整理桌面和抽屉。
他喜欢用浅蓝色的墨水写字,字迹虽然算不上好,但很苍劲。抽屉里的书本上、便签上、笔记本上,到处都是他的字迹,每一行的字迹都是那么的平整干净。
她会把这些被她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字迹,端起来,深深地嗅一下,把那种染有他手指气息的墨迹都深深吸进肺里去——那是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她细细地擦拭他办公桌的桌面,力争做到一尘不染;在加班的夜晚,她总是为他冲上一杯她亲手碾磨的咖啡,这是她老爸的朋友从墨西哥带回来的咖啡豆深度烘焙出来的。怕咖啡的味道太苦,她会往里面加上浓浓的牛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