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院 > 科幻灵异 > 从文抄公到全大陆巨星 > 第124章 原来他就是馒头(第三更)
  当日在百花谷,就是这个少年天赋惊人,愣是一遍就学会了爹爹的《万叶飞花流》,更是因一首《故乡的原风景》让她看到了,自己有望超过阿瑶的曲子。
  爹爹甚至都想将他留在百花谷,但没想到,人待在房间,就这么没了,以至于到最后,专门跑了一趟其他五谷一地打探了一下。
  可就是没任何线索,她记得当时他说他叫宋玉。
  到后面,作者认证公会传来消息,那位书写了两部流芳百世的作者也叫宋玉。
  她甚至怀疑过两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但细想,根本不可能啊,或许是凑巧了。
  大陆那么大,同名同姓的多了是了,而且灵书网那位作者,后台不是一般的大,不说别的,灭杀神祗,坑死四尊妖王,博雅书院逼的潜藏上百年的流芳老师用怨龙毒而杀,孤身一人前往妖族领地,以大魄力换回上千名边境将士……
  两尊神物,两尊神祗。
  这般的人,又怎么可能是那日从天上掉下来,一脸笑嘻嘻的说是自己的粉丝人呢,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还以为你被人劫持走了,不是,你是怎么出的百花谷?”林妙可是真的好奇和疑惑,实在是太意外了。
  她到现在都还惦记着那《故乡的原风景》呢,没有宋仁的同意,她还真不能剽窃,有损她的名誉。
  “我说怎么熟悉呢,这个人就是视频上,演奏《故乡原风景》的人啊,在百花谷,大家还记得吗。”
  “原来是他啊,我想起来了,当时的视频可是老火了,怪不得林妙可会这般,他们那个时候就是认识的。”
  “他们是一块来的吗,我怎么没注意。”
  “别说,那首《故乡的原风景》是真的不错,如果在这里演绎,指不定也能让火猿出来捧场。”
  …………
  周围有眼尖的人立马想了起来,打开【永恒光影】网,轻易的就找到了那日的视频,一对比,这侧脸基本就没跑了。
  为了防止林妙可胡乱叫名字,让他与作者名联想到一块,宋仁抢先开口:“那日是我师父来此,因为有急事,便带我离开了,忘了打招呼,其实我叫宋煜,不叫宋玉,当时第一次见面,总要留点戒备之心的。”宋仁扯谎道。
  没办法,谁知道有天会以真面目相见呢,弄得作者名和当日瞎编的重复了。
  林妙可表示明白,看了看他身边的带着眼镜的老头,应该是他的师父了,不过这眼镜的样子,怎么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名字只是一个称呼,谁在外不留点心眼呢,如今再次见到宋仁,她也早已铺好了《故乡的原风景》辅曲,如果合奏,一发表,绝对能在前十占个位置。
  自从天音山神秘的阿瑶露脸了以后,无论是纯音乐、有声演唱《天下无双》,还是那绝美的容颜,都一下吸粉无数,连着她的粉丝都少了一大截。
  再没新的曲子去抢一抢,她就要被世人淡忘了。
  没能力写小说,只能在音乐网这块做好点了。
  “没关系的,只要你没事就行,你不知道,当日你突然失踪,可让我们担心坏了,网上还有留言,是不是我们把你暗害了呢,”林妙可声音变得温柔,有点像情侣之间的撒娇,听得宋仁鸡皮疙瘩掉一地,周围的人一脸的不善。
  酒老抿着嘴,挤眉弄眼撞了一下宋仁。
  宋仁看见有人录影,连忙解释道:“那只是一次见面而已,这算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吧,不,应该是第三次了。”
  “第三次?”林妙可一愣,很快就笑了:“应该是无数次才对,那日你这般的追的力竭而晕厥,应该参加过我很多次的交流会的。”
  “林小姐,你真的误会了,那日是因为我做出了新曲,一时高兴,不小心撒欢过了头,晕厥下来,便被你带回来了。
  因为环境陌生,便扯了些谎,那次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宋仁连忙道:“承蒙关照,感激不尽,总归不能白拿了林叔叔的武学,那首音乐,就送给你了,权当谢礼。”
  林妙可脸上的笑容渐渐落下,感觉有些打脸和伤自尊:“哦,原来是这样,倒是我自作多情了,那你说的第三次……”
  “天音山上,我看过你的表演,真的很厉害,加油,我就先试试了,”宋仁笑着道,言语之间都可以听出,两人似乎不是很亲密。
  众人缓缓让开路,林妙可皱着眉,宋仁话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两者有些划清界限的感觉,她转过身突然喊道:“那宋煜公子,也加油啊,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多谢!”宋仁扬了扬手,一挥手,一架白色的钢琴便是出现在中央台子上。
  顿时,林妙可的笑容就僵硬住了,其他人都愣住了。
  没有什么比这架钢琴更能体现此人的身份了。
  因为全大陆似乎只有这一架。
  原来是他,原来天籁音乐网上的我爱吃馒头就是他,那个创造出《诛仙》有声小说,而后和阿瑶合作《琵琶语》、《琵琶吟》以及弹奏《秋的思念》和《菊次郎的夏天》的才子。
  是【永恒光影网】上给大家拍摄寓言故事片段,讲惊悚鬼故事的馒头爷爷。
  原来他长这样,原来他如此的年轻。
  林妙可终于明白那所谓的第三次是什么意思了。
  粉丝?
  真是可笑。
  我爱吃馒头会是自己的粉丝?
  她现在有时在想,自己是不是他的粉丝。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啊。
  而其他人更是全都打开了天地网的录影,甚至于在一旁看守的灵花阁之人。
  “最神秘的我爱吃大馒头自合作伙伴阿瑶在天音山显露真容后,首次以真面目出现在大同山,并一试身手,想吸引火猿得灵物。”
  光是这样的标题,天知道会吸引多少人点击观看。
  宋仁看着钢琴,又看了看那神秘的红雾。
  他的想法与林妙可则正好相反。
  当初这群火猿的祖上,之所以被主人设置这般的屏障,绝对是为了保护它们。
  那么,为什么自己不保护呢?
  只有一个原因,要么,她或者他因为一些原因必须要离开,要么,就是率先陨落。
  所以,刻印在火猿血脉里的,除了跟主人一样喜欢好听的音乐外,还有浓浓的思念。
  这种思念,是最难忘的,也是回忆起来最高兴的日子。
  所以宋仁打算弹奏一首曲子,不是《秋的思念》,而是另外一首纯音乐——《千与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