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费城
“大哥,你有没有发现最近二哥好像变了很多呀!”程处默坐在副驾驶上对林雨说道,说这话的时候程处默还特意的向四方看了看,虽然这样做没有多大作用,但还是表露出其心虚。
林雨原本还是全神贯注的开着车,但是被他这么一问,思绪忽然乱了,沉默片刻后,他回答说:“人都是会变的,哪有人能一成不变啊。就比如你那一身肉,好像又多长了几斤吧。”
“你别拿我身上的肉说事儿好不好?你没听过一句老话吗?人胖三分财,不富也镇宅。我这好不容易吃这么胖容易吗嘛我”程处默说着,拍拍自己那高高隆起的肚皮,接着他又说:“哎哎 你先别转移话题啊,二哥到底是不是变化很大?”
林雨舔舐了下嘴唇,目光毫不斜视的望着前方,在程处默期待的眼神中,他点了点头。
程处默又追问:“哎,我就说嘛,肯定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想。之前我看二哥还是平易近人,虽然他是皇子,但好歹跟咱们哥几个那是掏心掏肺的。可是现在呀……啧啧,他当了皇帝之后,就好像跟我们疏远了一样,连以前二哥的影子都没有。”他的一支胳膊架在车窗上,怅然的说道。
“你这样说皇上,难道就不怕有人告你密吗?你要知道,这也能算是欺君啊。”
“这算哪门子的是欺君?我就不是说他两句吗?可别吓唬我啊,大哥。”程处默正色的看向林雨,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发虚。
林雨笑了笑,看他一眼,“瞧你的怂样,咱们这山高皇帝远的,你还怕啥?再说了,这车里面咱俩说话也就你和我能听到,其他还能有谁啊?”
听了这话之后,程处默才算是稍稍的放定了心,他拍着胸脯说,“嗐,我就假装一下,这路途实在太过遥远,我光坐在车上都觉得脑袋发昏发沉,你开这么长时间车也该累了,所以我给你提供点乐子嘛。”
“那我倒是应该好好谢谢你了!”
“咱们哥俩谁跟谁呀,谢字不需要说,回去给我弄点好吃的就行。对了,很久以前你让我吃的那个什么鱿鱼烧烤还有没有?我这几天嘴巴正馋得慌,好想吃那东西。”程处默光说着,嘴巴就流出了口水,他吸溜一下,那模样别提多馋了。
林雨被他那憨厚而又可爱的样子,给逗乐了,“行,等回去以后你想吃多少,就给你吃多少。对了,我还有一块鲸鱼肉,你吃不吃?”
“鲸鱼?那是什么鱼啊?”
“鲸鱼不是鱼,鲸鱼是一种哺乳动物。”
“哺乳动物是什么动物?吃奶长大的吗?”程处默问道。
林雨尴尬的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具体的跟程处默解释哺乳动物这个名词,毕竟古人的思想和现代人的思想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于是他就顺着程处默的自问自答点点头,“差不多吧,而且鲸鱼是一种非常非常大的动物,真正的成年鲸一头就可以顶得上两个到三个房子那么大。也是目前情况下地球上已知最大的动物”
“真的啊?大哥你别骗我读书少啊,我还从没见过那么大的活物呢。你说的鲸鱼在哪里养着?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
“在大海里,” 林雨回答说:“额……海外仙山就在大海上你要是想去的话……还真不大可能,毕竟那里路途遥远而且十分的艰险。”
“那你想当初咋过去的?”
“我自己有我自己的方法,但是你却不适用,所以啊,你就老老实实的在长安城里呆着,想要什么我去给你取就行了。”林雨这么一说,程处默也自己知趣的不再问下去。最后他又返回到李泰的身上。
“我听说二哥最近与那几个老大臣商议着变法,好像是比较针对于商人,大哥,你对这事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用眼看呗!就算是针对,也不会针对在我的身上,毕竟我们可是兄弟,当初我帮他也不少,难不成他会卸磨杀驴?”
当林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程处默真的很想说一句:说不定。但是话语刚一到嘴边,他又将话生生的咽了下去。
林雨说完之后,陷入了沉默,因为他心里也明白,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估计不久以后,李泰就会出手对付他,到那时候他该何去何从?
像收拾其他大臣那样的收拾李泰?似乎不太可能,毕竟两人都兄弟一场,怎么可能反目成仇?可若是忍气吞声,又不是他的性格。总之现在林雨是万分的纠结,他正身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过了不多时,众人又看到了一座城,林雨用对讲机命令其他几辆车停下来,众多将士也是一同停止脚步。
“大哥,这个应该就是费城了吧?看起来好像很繁荣啊,你看进进出出的都是拉货的商人。咱们是直接攻打还是先进去探索一番?”程处默指着远处的那一座城问道。
“你跟我一起下车,先过去看看再说。”
林雨吩咐所有人先驻扎在原地,而他和程处默两人则是装作买卖货物的商人前往费城。
刚走到城门口,他们就遇到了两个把守城门的士兵。林雨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表示自己是一名商人,在这里买卖东西,然后又让程处默拿出背筐给人检查,框子里面放的全部都是压缩饼干。
然而出乎林雨意料的是,这两名看门的竟然能够听懂他的话,而且还会说上两句汉语。
从这两名士兵的口里得知,费城是骠国的最大交通枢纽,这里每天来来往往的商人不仅仅只是来自骠国各个城池,还有其他国家的,大唐的商人在外国商人之中占比例是最多的。所以城内的人多少都会说一些汉语。
如此一来,林雨和程处默不管做什么事儿也便利了许多。
走进费城之后,因为眼帘的是十分繁华的街道和肤色各异的人群。
林雨和程处默走在人群之中,后者四处的张望,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惊奇的手一样,当然他的目光总是落在那些长相不同人的身上。
“大哥,你看那个人怎么黑黢黢的,看着就像是掉进墨水缸里似的。估计晚上都找不到人。”程处默指着一个肤色黝黑的人说。
林雨暗地里拽了一下程处默的衣服:“小声点,也不要随便用手指指别人。”
“为啥?”程处默表示很不理解。
“因为有些国家的民俗就是用手指指人,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而有的则是不能在大街上随便盯着一个人看太久,不然的话他们会以为你想挑事儿。”
“还有这种说法?我咋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呢?”
“那是因为你除了呆在长安城之外,就是去江南地区,根本就没有出过大唐。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我们既然来到这了,就应该入乡随俗,不要惹人厌烦。”
在林雨的淳淳教导之下,程处默低下头,紧跟在其身后,生怕一不小心触犯了路上的行人。
走了一会儿后,程处默肚子饿得咕咕响,“大哥,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顿饭吧,然后再进行探查!”
“吃啥饭啊?你背篓不是有压缩饼干吗?先用那个垫垫肚子。咱们再多转一会就开始走。”
程处默哭丧着脸,从背篓里拿出两块,将一块递给林雨。他看着手里的那一块,感觉实在是咽不下去,因为他们为了减轻负重,带的全是压缩饼干,没有带一瓶水,要是光吃这玩意儿不喝水的话,很容易被噎到。
两人走着走着,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蹿出一个小男孩撞在林雨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