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你等会,它还能做什么,美白嫩肤,还能接骨?你吹呢吧!“
这个东西的药效也太夸大了。
叶倾城自然是不相信!
“自然是真的,我骗你干什么!”林朝歌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盖子盖好就要把那个黑玉断续膏收起来。
“你等会!你把我撞伤了,就打算这么完了,给我这里也抹点,你不是说可以美白嫩肤的嘛,我倒是要试试!”叶倾城把刚刚穿上高跟鞋的脚又伸了过来。
林朝歌楞了一下,似乎没有想明白这女人要干什么。
叶倾城倒是很实在,直接夺过林朝歌手里的药瓶,然后用手指剜出一块,因为穿着丝袜,她并没有抹在自己的脚上,而是从自己虽然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那盒子本来是装着卸妆纸的,叶倾城把卸妆纸掏出来,把那个药膏放进去,似乎感觉还不够,又趁着林朝歌不注意剜出来一块。
“哎,这东西很珍贵……”林朝歌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原本就不大的一个下瓶子,这一下居然少了五分之一,夺过瓶子赶忙把盖子盖好,装进自己的口袋。
“小气鬼,我的膝盖还没有找你负责呢,你电话多少!”叶倾城撇了撇嘴,“你电话多少!”
“啊?”林朝歌一愣,“我的电话?”
叶清楚理所当然的说道:“当然了,我这膝盖伤的这么重,自然要留一个你的电话,万一你要是不认账了怎么办,万一这个也药膏要是不管用了怎么办,你随随便便拿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就来骗我!”
林朝歌并不是那种不负责的人,他也知道这样的伤对于一个女人有多么的重要。
如果这个伤要是在龚溪或者赵樱月的身上,那可是等于毁了他们的事业!
万一要是留了疤痕,人家这一辈子都毁了。
虽然林朝歌对于自己的药膏很是有信心,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可是万一呢!
其实林朝歌也并不在意为这么一个大美女负责!
只是……
他辛辛苦苦攒了点钱也不容易啊。
“你要多少钱,我就是是一个打工的,可没有多少钱!”
叶倾城瞥了一眼这个脸红心跳,似乎就像是一个小处男的家伙。
能够让三个大美女围绕,能够让一个**小队守护,能够让江家的江山吃瘪的家伙,他居然告诉自己他就是一个打工的?
“放心,我还能吃了你啊!”
叶倾城掏出手机记下了林朝歌的电话,害怕林朝歌谎报电话,还当面打通了。
“你不会偷偷的跑去更改手机吧!”叶倾城撇了一眼林朝歌。
“不至于,男子汉大丈夫自然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男子好?”叶倾城肆无忌惮的瞥了一眼林朝歌的那个地方。
这倒是把林朝歌弄了个大红脸。
这女人也太……
“喂,那不是叶倾城吗,就是金聚德的那个大堂经理,怎么又换男朋友了?”
“嘿嘿,我可是听说那女人换男朋友的速度比我们换衣服还勤快,有人看到她一个星期带了三个男人去开房!”
“风骚魅惑,这样的女人居然还有人敢要!”
“据说她曾经换男朋友,居然是因为今天的男朋友和她的高跟鞋不搭配!”
“有人做过统计,这女人床上的男人比我们见过的男人都多……”
有人认识叶倾城,便是在边上窃窃私语。
这些话自然也传到了叶倾城的耳朵里,但是叶倾城笑眯眯的看着林朝歌。
“扶我起来!”
林朝歌一副小处男听话的模样,扶着叶倾城的肩膀,把叶倾城扶起来。
“你就不怕我把你吃了?”
“额,应该不至于吧!”
“好吧,暂且放过你,不过我现在不能走路了,我的房子就在前面的碧翠园!”叶倾城隐藏的话很明显,就是要让林朝歌送她过去。
原本林朝歌出来是吃饭的,经过还这么一闹腾,他也感觉不到肚子饿了,无奈的点了点头,一边小心翼翼的扶着叶倾城。
也不知道是叶倾城故意的,还是真的不能走路,叶倾城的半边身子都是压在了林朝歌的身上。
碧翠园林朝歌知道,就是这片待拆迁民房的一起工程,已经交付,据说是很豪华的别墅区。
韩语琳他们所在的地方是碧翠园的三期工程,虽然还没有拆迁,但是已经规划过了。
想不到这女人居然还挺有钱,碧翠园的房子,那可是两万多一平,简简单单的一个户型,那也要三百多万!
一直送叶倾城到小区门口,叶倾城这才转过身。
“好了,我就不带你上去了,看你额头上的汗水,你紧张什么!”
“我是怕引起别人的误会,听说你有男朋友了……“
“误会了不是更好,小弟弟你已经是大男人了,应该学会主动爬到女人的床上去!”叶倾城说完自己倒是咯咯的笑了起来。
“额……”
看到有点窘迫的林朝歌,叶倾城更是有些玩味起来。
林朝歌是真的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
他就是一个打工族,在工厂里或许还可以调戏一下小妹妹,也有可能和老板的女儿谈谈情,或者去找个大学生像赵樱月的那样显摆一下男子气概
可是在这个叶倾城的面前,林朝歌总是有一种小弟弟的感觉,还有一种自惭形秽。
叶倾城是谁啊,大堂经理,上流社会,一言一行都与自己格格不入,这样的女人吃饭不应该都是是美料理啊,牛排啊,红酒啊什么的
穿衣服都是名牌,一个包包都是要用万来做单位。
哪里像自己,一万牛肉面那就感觉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是啊,要爬到女人的床,动作还得快,不然就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叶倾城,你拒绝我就是为了这么个怂包?还是说,什么时候你换口味了,想吃嫩草了?”
就在两人在小区谈话的时候,从外面行驶过来一辆七系宝马,宽大的车身,充分彰显出主人的霸气。
而此时,那宝马车里车窗放下来,一个长相清秀的那人探出了脑袋。
男人带着一副墨镜,手腕上挂着一个名表,白色的衬衫,整洁的领带,仅仅第一眼林朝歌就知道这应该便是那些上流社会名媛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